《饮膳正要》

元 忽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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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肉

味辛,平,无毒。补中益气。不宜多食,损阳事,绝血脉,令人痿黄。不可与姜、橘同食,令人患卒心痛。妊娠不可食,令子缺唇。二月不可食,伤神。

兔肝

主明目。

腊月兔头及皮毛

烧灰,酒调服之,治难产,胞衣不出,余血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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