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327.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328.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329.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332.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一云“消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333.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334.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为痹。
335.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336.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337.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
338.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者,此为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常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339.伤寒热少微厥,指一作“稍”头寒,嘿嘿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340.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341.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者,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必便脓血。
342.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343.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346.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347.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
351.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
352.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
353.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
355.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下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
356.伤寒厥而心下悸,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必作利也。
357.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逆,下部脉不至,喉咽不利,唾脓血,泄利不止者,为难治。麻黄升麻汤主之。
359.伤寒本自寒下,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芩黄连人参汤主之。
361.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今自愈;设复紧一云“设脉浮复紧”,为未解。
362.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
364.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胀满。
365.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
366.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367.下利脉数而渴者,今自愈;设不瘥,必清脓血,以有热故也。
368.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 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372.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宜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
377.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