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女科证治》

清 竹林寺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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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养胎

妊娠十月,五脏俱备,六腑齐通,纳天地气于丹田,关节人神皆备,待时而生。是月足太阴膀胱脉养胎,其经不可针灸。自初月至此,唯手少阴手太阳心脉也,以君主之,官无为而尊也。宜滑胎饮。

滑胎饮

当归茯苓(各一钱五分)白术(蜜炙)川芎(煨)香附(制)陈皮(去白,各一钱)苏梗(八分)黄芩(酒炒,五分)炙甘草(三分)水煎服。如气虚加人参一钱,胎肥者加枳壳(麸炒)一钱五分,二三日进一服,至产方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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