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

明 李时珍

目录

草之十一

(杂草九种,有名未用一百五十三种)。时珍曰∶诸草尾琐。或无从考证,不可附属,并《本经》及《别录》有名未用诸草难遗者,通汇于此以备考。

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