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书》

明 张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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疹腹痛(二十四)

凡疹初热一日至五六日之间,多有腹痛之证。此大肠之火郁于皮窍之中,故作腹痛。俱不可认作伤食,用消导之药,或以手揉,俱能致害。但解疹毒,毒散则腹痛自止,最宜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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