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外治法·外治
外治为治疗学术语。即外治法(external therapy[1])[2]。又称外取[3]。是指运用药物、手术、物理方法,直接作用于患者体表某部或病变部位而达到治疗目的的治疗方法。
外治法指用药物、器械,或手术直接作用于患者的体表或孔窍(口、舌、咽喉、眼、耳、鼻、阴道、肛门)局部,以治疗各种病证的方法[4]。
外治法泛指除口服药物以外,施于体表或从体外进行治疗的方法[5]。
4.1 外治法的方法
4.2 外治法的历史
外治法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黄帝内经素问》时代已有较系统的针灸疗法以及膏贴、烟熏等,尤为可贵的是,书中还介绍了腹水穿刺和用于脱疽(相当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的截肢手术。到东汉时期,张仲景记述了针刺、灸、烙、温熨、药摩、坐药、洗浴、润导、浸足、灌耳、人工呼吸等多种外治法,为后世奠定了广泛的基础。自针灸形成专科后,外治的概念有所改变,近世论述外治法,多已排除针灸。外治法专著有以膏贴为主的《理瀹骈文》,以及清·邵存淦《外治寿世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