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脂酸红霉素颗粒说明书

药品说明书

版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1年公布的第一批化学药品说明书
硬脂酸红霉素颗粒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1年12月31日国药监注[2001]586号《关于印发第一批化学药品说明书的通知》发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说明书是规范修订后的建议参考样稿,企业如有疑异,可提出修改意见。〔适应症〕应与原批准的内容一致;〔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项内容,企业提供的说明书不能比样稿所列的少。对于说明书样稿中的空项或未列全的项目,应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商品名、规格等。

硬脂酸红霉素颗粒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硬脂酸红霉素颗粒

商品名:

英文名:Erythromycin Stearate Granules

汉语拼音:Yingzhisuan Hongmeisu Keli

其结构式为:

分子式:C37H67NO13.C18H36O2

分子量:1018.42

【性状】

本品为加矫味剂的颗粒,气芳香;味甜。

【药理毒理】

硬脂酸红霉素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葡萄球菌属、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呈现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活性;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处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抑制。硬脂酸红霉素仅对分裂活跃的细菌有效。

【药代动力学】

本品对酸较稳定,故在胃中破坏较少,在十二指肠分离成具抗菌活性的红霉素,并以盐基形式从小肠吸收。口服0.25g本品后,达峰时间为2小时,血药浓度可达1~1.3mg/L。吸收后除脑脊液和脑组织外,广泛分布于各组织和体液中,尤以肝、胆汁和脾中的浓度为最高,在肾、肺等组织中的浓度可高出血药浓度数倍,在胆汁中的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10~40倍以上。在皮下组织、痰及支气管分泌物中的浓度也较高,痰中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仿;在胸、腹水、脓液等中的浓度可达有效水平。本品有一定量(约为血药浓度的33%)进入前列腺及精囊中,但不易透过血脑屏障,脑膜有炎症时脑脊液中浓度仅为血药浓度的10%左右。可进入胎血和排入母乳中,胎儿血药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5%~20%,母乳中药物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50%以上。表观分布容积为0.9L/kg。蛋白结合率为70%~90%。游离红霉素在肝内代谢,血半衰期为1.4~2小时,无尿患者的血半衰期可延长至4.8~6小时。红霉素主要在肝中浓缩和从胆汁排出,并进行肠肝循环,约2%~5%的口服量和10%~15%的注入量自肾小球滤过排除,尿中浓度可达10~100mg/L。粪便中也含有一定量。血或腹膜透析后极少被清除,故透析后无需加用。

【适应症】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7.淋球菌感染。

8.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

9.空肠弯曲菌肠炎。

10.百日咳。

11.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日0.75~2g,分3~4次,儿童每日按体重20~40mg/kg,分3~4次。

治疗军团菌病,成人一次0.5~1.0g,一日4次。

用作风湿热复发的预防用药时,一次0.25g,一日2次。

用作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时,术前1小时口服1g,术后6小时再服用0.5g。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多见,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禁忌症】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3.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红霉素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红霉素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7.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浓度不高,文献中也无对胎儿影响方面的报道,但孕妇应用时仍宜权衡利弊。

2.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的代谢,导致后者的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本品与阿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本品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

2.与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同用。

3.本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同用。

4.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

5.除二羟丙茶碱外,本品与黄嘌呤类合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合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红霉素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疗程中和疗程后,黄嘌呤类的剂量应予调整。

6.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

7.大剂量红霉素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

8.与洛伐他丁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二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

【药物过量】

应及时停药,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血或腹膜透析后极少被消除。

【规格】

按C37H67NO13计算  50mg (5万单位)

【贮藏】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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