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qì zhì xìng jīng shén zhàng ài (fēi chī dāi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7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器质性精神障碍(非痴呆)临床路径(2017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定,在中华医学会网站发布。
3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7] 5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定了23个专业20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上述临床路径已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上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7年5月31日
4 临床路径全文
器质性精神障碍(非痴呆)临床路径(2017年版)
4.1 一、器质性精神障碍(非痴呆)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4.1.1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器质性遗忘综合症,非酒精或其它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ICD-10:F04)、谵妄,非酒和其它精神活性物质所致(ICD-10:F05)、脑损害和功能紊乱以及躯体疾病所致的其它精神障碍(ICD-10:F06)、脑疾病、损害和功能紊乱所致的个性和行为障碍(ICD-10:F07)、未特定的器质性或症状性精神障碍(ICD-10:F09)。
4.1.2 (二)诊断依据。
根据《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第10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1.存在脑疾病、脑损害或躯体疾病证据。
2.存在精神症状或综合征,包括谵妄、遗忘综合征、幻觉症、紧张性障碍、妄想障碍、心境障碍、焦虑障碍、分离性障碍、情绪不稳定性障碍、轻度认知障碍、人格障碍和人格障碍等。
3. 精神症状发生与脑疾病、脑损害或躯体疾病有关。
4.1.3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1. 进行系统的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和神经系统检查,评估患者精神状态、器质性或躯体疾病状况,制定治疗策略。
2. 躯体疾病治疗。
3. 精神症状治疗。
4. 非药物干预。
4.1.4 (四)标准住院日为≤35天。
4.1.5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器质性遗忘综合症,非酒精或其它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ICD-10:F04)、谵妄,非酒和其它精神活性物质所致(ICD-10:F05)、脑损害和功能紊乱以及躯体疾病所致的其它精神障碍(ICD-10:F06)、脑疾病、损害和功能紊乱所致的个性和行为障碍(ICD-10:F07)、未特定的器质性或症状性精神障碍(ICD-10:F09)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与精神障碍产生无关的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4.1.6 (六)住院后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潜血);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心肌酶、凝血功能、乙肝抗体、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甲状腺功能、叶酸、维生素B12、同型半胱氨酸;
(3)胸片、心电图、脑电图、头颅CT或核磁。
(4)精神科评估量表:攻击风险因素评估量表、自杀风险因素评估量表、不良反应量表(TESS)、护士用住院病人观察量表(NOSIE)、相关精神症状评估(如汉密尔顿抑郁量表、汉密尔顿焦虑量表、简明精神症状检查表、谵妄评估量表等)。
2.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与诊断相关的器质性及躯体疾病的检查(因脑器质性和躯体疾病不同而异)。
4.1.7 (七)选择用药。
4.1.7.1 1.选择原则:
(1)根据器质性和躯体疾病诊断、患者临床特征、患者的耐受性和不良反应以及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遵循个体化原则,选择最适合患者的原发病治疗药物。
(2)根据精神行为症状特点、患者的躯体状况、患者的耐受性和不良反应,遵循个体化原则,选择必要的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心境稳定剂等。
(3)给予充分的非药物干预。
4.1.7.2 2.药物种类:
因原发疾病类型和精神症状特征不同而异。
4.1.7.3 3.药物剂量调节:
遵循个体化原则。在治疗开始后逐渐将所用药物剂量调整至有效剂量,根据患者器质性疾病状态和精神状态变化,兼顾药物耐受情况,确定最佳有效剂量。
4.1.8 (八)出院标准。
1.原发疾病的规范治疗。
2.精神行为症状能够得到一定程度控制,没有明显的危险性行为或行为威胁。
4.1.9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需要澄清和明确器质性精神障碍病因学诊断,导致住院治疗时间延长和住院费用增加。
2.住院期间病情加重,或出现并发症,需要进一步诊治,导致住院治疗时间延长和住院费用增加。
3.合并或出现严重躯体疾病需要转院治疗。
4.2 二、器质性精神障碍(非痴呆)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器质性遗忘综合症,非酒精或其它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ICD-10:F04)、谵妄,非酒和其它精神活性物质所致(ICD-10:F05)、脑损害和功能紊乱以及躯体疾病所致的其它精神障碍(ICD-10:F06)、脑疾病、损害和功能紊乱所致的个性和行为障碍(ICD-10:F07)、未特定的器质性或症状性精神障碍(ICD-10:F09)。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 标准住院日:≤35天
时间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天 | 住院第1周 |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 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精神检查 □ 开立医嘱 □ 化验检查、物理检查 □ 临床评估、风险评估 □ 脑损害及躯体功能评估 □ 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 □ 向患者及家属交待病情、知情同意 □ 完成入院病历 | □ 上级医师查房 □ 明确诊断 □ 确定治疗方案 □ 药物副反应评估 □ 风险评估 □ 脑损害及躯体功能评估(必要时) □ 完成病程记录 | □ 上级医师查房 □ 确定诊断 □ 确定治疗方案 □ 药物副反应评估 □ 风险评估 □ 脑损害及躯体功能评估(必要时) □ 完成病程记录 | □ 临床评估 □ 药物副反应评估 □ 风险评估 □ 确认检查结果完整并录 □ 脑损害及躯体功能评估 □ 完成病程记录 |
重 点 医 嘱 | 长期医嘱: □ 护理常规 □ 饮食 □ 药物治疗 □ 心理、康复治疗 □护士观察量表(NOSIE) □ 自杀风险因素评估量表 □ 攻击风险因素评估量表 □ 精神状态评估量表 □ 脑损害及躯体疾病相关检查 □ TESS量表 临时医嘱: □ 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便潜血 □ 生化全项、电解质、甲功 □ 甲状旁腺功能、激素、感染性疾病筛查 □ 肿瘤标志物(必要时) □ 副肿瘤抗体(必要时) □ 免疫全套(必要时) □ 胸片、心电图、脑电图 □ 头颅核磁或CT □ 其他针对目标疾病的检验检查 | 长期医嘱: □ 护理 □ 饮食 □ 药物治疗 □ 心理、康复治疗 □护士观察量表(NOSIE) □ 自杀风险因素评估表 □ 攻击风险因素评估表 □ 精神状态评估量表 □ 脑损害及躯体疾病相关检查(必要时) □ TESS量表 临时医嘱: □ 复查异常化验 □ 完善相关检查 □ 对症处理药物副作用 | 长期医嘱: □ 护理 □ 饮食 □ 药物治疗 □ 心理、康复治疗 □护士观察量表(NOSIE) □ 自杀风险因素评估表 □ 攻击风险因素评估表 □ 精神状态评估量表 □ 脑损害及躯体疾病相关检查(必要时) □ TESS量表 临时医嘱: □ 复查异常化验 □ 完善相关检查 □ 依据病情需要下达 | 长期医嘱: □ 护理 □ 饮食 □ 药物治疗 □ 心理、康复治疗 □护士观察量表(NOSIE) □ 自杀风险因素评估表 □ 攻击风险因素评估表 □ 精神状态评估量表 □ 脑损害及躯体疾病相关检查(必要时) □ TESS量表 临时医嘱: □ 复查异常化验 □ 完善相关检查 □ 依据病情需要下达 |
主要护理 工作 | □ 采集护理病史 □ 护理计划制订 □ 入院宣传教育 □ 护理量表 □ 评估病情变化 □ 观察睡眠和进食情况 □ 观察患者安全和治疗情况 □ 观察治疗效果和药物不良反应 □ 修改护理计划 □ 特级护理 □ 安全检查 □ 床边查房、床旁交接班 □ 执行治疗方案 □ 保证入量 □ 清洁卫生 □ 睡眠护理 □ 心理护理 | □ 护理量表 □ 评估病情变化 □ 观察睡眠和进食情况 □ 观察患者安全和治疗情况 □ 观察治疗效果和药物不良反应 □ 修改护理计划 □ 特级护理 □ 安全检查 □ 床边查房 □ 床旁交接班 □ 执行治疗方案 □ 保证入量 □ 清洁卫生 □ 睡眠护理 □ 心理护理 | □ 护理量表 □ 评估病情变化 □ 观察睡眠和进食情况 □ 观察患者安全和治疗情况 □ 观察治疗效果和药物不良反应 □ 修改护理计划 □ 特级护理 □ 安全检查 □ 床边查房 □ 床旁交接班 □ 执行治疗方案 □ 保证入量 □ 清洁卫生 □ 睡眠护理 □ 心理护理 | □ 护理量表 □ 评估病情变化 □ 观察睡眠和进食情况 □ 观察患者安全和治疗情况 □ 观察治疗效果和药物不良反应 □ 修改护理计划 □ 一级护理 □ 安全检查 □ 床旁交接班 □ 执行治疗方案 □ 工娱治疗 □ 行为矫正 □ 睡眠护理 □ 心理护理 □ 健康教育 |
心理 治疗 | □ 初始访谈 □ 收集患者资料 | □参加医师查房 □心理治疗 | □ 参加三级医师查房 □ 诊断评估 □ 心理治疗 | □ 阶段性评估 □ 心理治疗 □ |
康复 治疗 | □ 药物知识 □ 睡眠知识 | □ 工娱或特殊工娱 □ 行为矫正 □ 其他适宜的康复治疗 | □ 躯体康复治疗 □ 工娱或特殊工娱 □ 行为矫正 □ 其他适当的康复治疗 | |
病情变异记录 | □无 □有, 原因: | □无 □有, 原因: | □无 □有, 原因: | □无 □有, 原因: |
护士 签名 | ||||
医师 签名 |
时间 | 住院第2周 | 住院第3周 | 住院第4周 | 住院第5周 |
主要 诊疗 工作 | □ 临床评估 □ 脑损伤及躯体功能评估 □ 药物副反应评估 □ 风险评估 □ 完成病程记录 | □ 临床评估 □ 脑损伤及躯体功能评估 □ 药物副反应评估 □ 风险评估 □ 完成病程记录 | □ 临床评估 □ 脑损伤及躯体功能评估 □ 药物副反应评估 □ 风险评估 □ 完成病程记录 | □ 完善化验、心电检查 □ 临床评估 □ 脑损伤及躯体功能评估 □ 药物副反应评估 □ 出院风险、生活功能评估 □ 药物治疗方案 □ 完成病程记录 □ 出院告知书 |
重 点 医 嘱 | 长期医嘱: □ 护理 □ 饮食 □ 药物治疗 □ 心理、康复治疗 □护士观察量表(NOSIE) □ 自杀风险因素评估表 □ 攻击风险因素评估表 □ 精神状态评估量表 □ 脑损害及躯体疾病相关检查(必要时) □ TESS量表 临时医嘱: □ 复查异常化验 □ 依据病情需要下达 | 长期医嘱: □ 护理 □ 饮食 □ 药物治疗 □ 心理、康复治疗 □护士观察量表(NOSIE) □ 自杀风险因素评估表 □ 攻击风险因素评估表 □ 精神状态评估量表 □ 脑损害及躯体疾病相关检查(必要时) □ TESS量表 临时医嘱: □ 复查异常化验 □ 依据病情需要下达 | 长期医嘱: □ 护理 □ 饮食 □ 药物治疗 □ 心理、康复治疗 □护士观察量表(NOSIE) □ 自杀风险因素评估表 □ 攻击风险因素评估表 □ 精神状态评估量表 □ 脑损害及躯体疾病相关检查(必要时) □ TESS量表 临时医嘱: □ 复查异常化验 □ 依据病情需要下达 | 长期医嘱: □ 护理 □ 饮食 □ 药物治疗 □ 心理、康复治疗 □护士观察量表(NOSIE) □ 自杀风险因素评估表 □ 攻击风险因素评估表 □ 精神状态评估量表 □ 脑损害及躯体疾病相关检查(必要时) □ TESS量表 临时医嘱: □ 依据病情需要下达 □ 出院 |
主要护理 工作 | □ 护理量表 □ 评估病情变化 □ 观察睡眠和进食情况 □ 观察患者安全和治疗情况 □ 观察治疗效果和药物不良反应 □ 修改护理计划 □ 一级护理 □ 安全检查 □ 床旁交接班 □ 执行治疗方案 □ 工娱治疗 □ 行为矫正 □ 睡眠护理 □ 心理护理 □ 健康教育 | □ 护理量表 □ 评估病情变化 □ 观察睡眠和进食情况 □ 观察患者安全和治疗情况 □ 观察治疗效果和药物不良反应 □ 修改护理计划 □ 一级护理 □ 安全检查 □ 床旁交接班 □ 执行治疗方案 □ 工娱治疗 □ 行为矫正 □ 睡眠护理 □ 心理护理 □ 健康教育 | □ 护理量表 □ 评估病情变化 □ 观察睡眠和进食情况 □ 观察患者安全和治疗情况 □ 观察治疗效果和药物不良反应 □ 修改护理计划 □ 一级护理 □ 安全检查 □ 床旁交接班 □ 执行治疗方案 □ 工娱治疗 □ 行为矫正 □ 睡眠护理 □ 心理护理 □ 健康教育 | □ 护理量表 □ 评估病情变化 □ 观察睡眠和进食情况 □ 观察患者安全和治疗情况 □ 观察治疗效果和药物不良反应 □ 修改护理计划 □ 二级护理 □ 安全检查 □ 床旁交接班 □ 执行治疗方案 □ 工娱治疗 □ 行为矫正 □ 睡眠护理 □ 心理护理 □ 健康教育 □ 指导患者认识疾病、药物作用和不良反应 □ 自我处置技能训练 |
心理治疗 | □ 阶段性评估 □ 各种心理治疗 | □ 阶段性评估 □ 各种心理治疗 | □ 阶段性评估 □集体心理治疗 □各种适合的心理治疗 | □ 阶段性评估 □ 集体心理治疗 □ 各种适合的心理治疗 |
康复治疗 | □ 躯体康复治疗 □ 工娱或特殊工娱 □ 行为矫正 □ 其他适当的康复治疗 | □ 躯体康复治疗 □ 工娱或特殊工娱 □ 行为矫正 □ 其他适当的康复治疗 | □ 躯体康复治疗 □ 工娱或特殊工娱 □ 行为矫正 □ 其他适当的康复治疗 | □ 躯体康复治疗 □ 工娱或特殊工娱 □ 行为矫正 □ 家庭社会评估 |
病情变异记录 | □无 □有, 原因: | □无 □有, 原因: | □无 □有, 原因: | □无 □有, 原因: |
护士 签名 | ||||
医师 签名 |
5 临床路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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