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生医务人员拐卖新生儿恶性事件

历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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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6日,陕西省富平县发生个别医务人员涉嫌拐卖新生儿恶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家卫生计生委对该起事件的经过及处理情况做了如下通报:

2013年7月16日,富平县薛镇人董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住院分娩一活男婴。医生张淑侠以新生儿患有传染性疾病和先天畸形等为由,建议家属放弃新生儿,家属遂表示放弃对新生儿治疗并委托张淑侠进行处置。7月19日,产妇及家属质疑新生儿被拐卖,院方对张淑侠进行调查,并向县卫生局报告,县卫生局随即商请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事件发生后,陕西省卫生厅已组织调查组赴富平县进行实地调查,督导落实查处工作。责成当地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配合公安部门加快查处进度,彻底查清案情,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及时将案件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责成渭南市和富平县卫生局对涉及该案的相关医护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责成渭南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全面接管该院产科业务,并对该院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目前,被拐卖的新生儿已被解救;事件责任人张淑侠已被司法机关控制,其《医师执业证书》已被吊销;当地有关部门对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姚军民和分管护理工作的工会主席宋粉玲予以免职处理。

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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