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GB 31177—2014 xué shēng xiǔ shě wèi shēng yào qiú jí guǎn lǐ guī fàn
2 英文参考
Sanitary and administrative standards for school dormitory
ICS 13.100 C 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31177—2014《学生宿舍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Sanitary and administrative standards for school dormitory)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09月03日发布,自2015年01月01日起实施。
3 前言
本标准的4.4~4.7、4.11、5.1.1、5.1.6、5.2、5.3、5.5、5.6、7.2、7.3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逊强、谭红专、黄涛、张琳、马军、赵淑英、龚雯洁、罗家有、邓静、武越、狄晓康。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
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学生宿舍建筑、基本设施、室内空气质量的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
本标准适用各级各类学校。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976 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
GB/T 18203 室内空气中溶血性链球菌卫生标准
GB 18383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50099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JGJ 36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全爱卫发(1997)第5号灭鼠、蚊、蝇、蟑螂标准
6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室内空气质量参数 indoor air quality parameter
室内空气中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物理、化学、生物和放射性参数。
3.2
窗地面积比 glazing floor area ratio
室内采光窗洞口总面积与室内地面积之比。
3.3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TVOC
利用Tenax GC或Tenax TA采样,非极性色谱柱(极性指数小于10)进行分析,保留时间在正己烷 和正十六烷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7 4 宿舍建筑要求
4.1 学生宿舍宜由居室、管理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及清洁用具室组成。
4.2 学生宿舍选址应防止噪声和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并应符合JGJ 36中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
4.3 学生宿舍与教学用房不宜在同一栋建筑中分层合建,可在同一栋建筑中以防火墙分隔贴建。学生 宿舍应便于自行封闭管理,不得与教学用房合用建筑的同一个出入口。
4.4 学生宿舍建筑的房屋间距应满足JGJ 36中有关防火及日照的要求。
4.5 学生宿舍楼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火警报警装置,以及明显的安全疏散标志。
4.6 学生宿舍的电气设施应符合JGJ 36中有关电气安全的要求,中、小学生的宿舍应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
4.7 学生宿舍的楼梯、电梯和安全出口应符合JGJ 36中有关的要求。
4.8 宿舍居室在采用单层床时,房间净高不应低于2.60 m;在采用双层床时,房间净高不应低于3.10 m;在采用高架床时,房间净高不应低于3.35 m。
4.9 人均居室内面积不宜小于3.00 m2/人。
4.10 学生宿舍应具有一定的储藏空间,储藏空间的大小、宽度和深度应符合GB 50099的要求。
4.11 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8 5 基本设施要求
8.1 5.1 床铺
5.1.1 学生宿舍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
5.1.2 学生使用的床铺应牢固结实,高架床和双层床的上床应设置防跌落板(或杆),防跌落板(或杆)的高度不应低于0.25 m,长度不应小于床体长度的2/3。
5.1.3 小学生的床铺长度不应小于1.80 m,宽度不应小于0.90 m,床位面积不应小于1.60 m2/人;中学及以上学生的床铺长度不应小于2.00 m,宽度不应小于1.00 m,床铺面积不应小于2.00 m2/人。
5.1.4 床上空间高度不应小于1.20 m。
5.1.5 小学生使用的高架床和双层床的上床距离地面高度不应高于1.60 m。
5.1.6 床单、棉被、床垫等床上卧具应符合GB 18383中的要求。
8.2 5.2 书桌椅
5.2.1 高等院校学生宿舍应每人配备一套书桌椅。
5.2.2 宿舍的书桌椅应符合GB/T 3976中提出的要求。
8.3 5.3 采光照明
5.3.1 宿舍居室采光系数不应低于1%,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7。
5.3.2 学生宿舍应设置人工照明设施,学生宿舍的人工照明设施应安全、环保、节能。
5.3.3 宿舍居室离地0.75 m高度水平面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75 lx,配备书桌椅的宿舍桌面照度不应低于300 lx。
8.4 5.4 盥洗设施
5.4.1 学生宿舍的盥洗室应配有洗手盆或盥洗槽水龙头,配置数量宜达到如下要求:5人以下设一个,超过5人时,每10人或不足10人增设一个。
5.4.2 学生宿舍应设晒衣设施。
8.5 5.5 厕所
5.5.1 宿舍的女生厕所应按每12人设一个大便器;男生厕所应按每20人设一个大便器和一个小便器;小学厕所大便器的蹲位最大允许宽度为0.18 m。
5.5.2 有独立卫生间的宿舍每8人应设置一个大便器,学生宿舍厕所的大便器宜采用蹲式大便器。5.5.3 厕所内应设洗手盆、污水池和地漏。
8.6 5.6 采暖、通风设施
5.6.1 学生宿舍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设置通风、取暖设施。
5.6.2 学生宿舍的通风、取暖设施应安全、环保。
8.7 5.7 防鼠、防蚊蝇设施
5.7.1 学生宿舍应安装有效的防蚊、蝇和防鼠害的设施。
5.7.2 蚊、蝇、蟑螂等病媒昆虫密度及鼠密度符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全爱卫发(1997)第5号]中提出的考核要求。
8.8 6 室内空气质量要求
6.1 室内空气应无毒、无害、无异常嗅味。
6.2 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菌落总数、氡等室内空气质量参数指标应符合GB/T 18883中的要求,溶血性链球菌落数应符合GB/T 18203中的要求。
8.9 7 宿舍管理要求
7.1 学生宿舍应有专人管理。
7.2 学生宿舍应男女分区设置,分别设出人口,满足各自封闭管理的要求。
7.3 学生宿舍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7.4 学生宿舍噪声昼间不宜超过50 dB,夜间不宜超过40 dB。
7.5 学生宿舍应达到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及垃圾;定期进行室内空气及卧具等用具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7.6 学生宿舍来访人员应做好审查和登记工作。
7.7 学生宿舍内的消防、电源线路、门窗防护网罩等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