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喉条辨》

清 陈葆善

忌大下亡津

喉症如火毒蕴结于肠胃之间。腹痛便闭者。均可用下法。唯白喉切宜谨慎用之。盖燥火烁金。肺汁内涸。治当以养阴清燥为主。井非一二剂所能了事。若大下之后。胃气告匮。阴药安能任受。不独重伤津液也。其必不得已者。可仿吴氏宣白承气法。不可直用仲景之三承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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