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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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yǎn yì

2 英文参考

Deduction

3 注解

演绎即从一般到个别的逻辑推理方法。它从已有的一般定理、结论出发,推知某一个别事物的未知属性。演绎推理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在同一类事物当中,每一个个别事物都具有这类事物所具有的共性。因而在已知该类事物的共同属性的条件下,可以推知其中的某一个别事物具有这种属性。

演绎推理的主要形式是三段论。三段论由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三部分组成。

例如:

大前提:凡形寒肢冷、面色苍白都是阳虚表现

小前提:某病员踡卧、四肢厥冷、面色苍白、喜静

结论:该病员是阳虚寒证这种推理有直言三段论、假言三段论和选言三段论三种类型,是一种必然性推理。但要得出正确的结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①前提必须真实。②推理的形式必须合乎逻辑规则。演绎法在科学认识中有重要作用,可以从已经获得的一般原理探求新结论,是进行逻辑证明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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