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yǎng xuè shēng fā jiāo náng
2 养血生发胶囊药典标准
2.1 品名
养血生发胶囊
Yangxue Shengfa Jiaonang
2.2 处方
熟地黄、当归、羌活、木瓜、川芎、白芍、菟丝子、天麻、制何首乌
2.3 制法
以上九味,当归、羌活、川芎、制何首乌、天麻粉碎成细粉;其余熟地黄等四味加水煎煮三次,第一、二次每次2小时,第三次1小时,合并煎液,滤过,滤液浓缩至适量,与上述细粉混匀,制成颗粒,干燥,过筛,装入胶囊,即得。
2.4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深棕色的颗粒和粉末;味辛、微苦。
2.5 鉴别
(1)取本品内容物4g,加甲醇20ml,冷浸过夜,滤过,滤液蒸干,残渣加5%氢氧化钠溶液5ml使溶解,加盐酸酸化,用乙酸乙酯10ml振摇提取,分取乙酸乙酯液,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何首乌对照药材2g,同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照薄层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Ⅵ B)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5μl,分别点于同一用0.5%氢氧化钠溶液制备的硅胶G薄层板上,以甲苯乙酸乙酯-甲酸(15:2:1)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置紫外光灯(365nm)下检视。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的橙色荧光斑点;置氨蒸气中熏后,斑点变成红色。
(2)取本品内容物10g,加乙醇50ml,超声处理30分钟,滤过,滤液蒸干,残渣用乙醇3ml溶解,通过D101型大孔吸附树脂柱(内径为1cm,柱高为15cm),用水40ml洗脱,再用40%乙醇40ml洗脱,收集40%乙醇洗脱液,蒸干,残渣加乙醇1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芍药苷对照品,加乙醇制成每1ml含1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Ⅵ B)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6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三氯甲烷-乙酸乙酯-甲醇-甲酸(40:5:10:0.2)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5%香草醛硫酸溶液,在105℃加热至斑点显色清晰。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
(3)取本品内容物5g,加乙醚30ml,浸泡1小时,滤过,滤液挥干,残渣加甲醇1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川芎对照药材1g,加乙醚10ml,同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照薄层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Ⅵ B)试验,吸取供试品溶液4μl、对照药材溶液2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正己烷-乙酸乙酯(9:1)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置紫外光灯(365nm)下检视。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荧光斑点。
2.6 检查
应符合胶囊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Ⅰ L)。
2.7 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Ⅵ D)测定(避光操作)。
2.7.1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乙腈-水(19:81)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320nm。理论板数按2,3,5,4'-四羟基二苯乙烯-2-O-β-D-葡萄糖苷峰计算应不低于2000。
2.7.2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取2,3,5,4'-四羟基二苯乙烯-2-O-β-D-葡萄糖苷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稀乙醇制成每1ml含50μg的溶液,即得。
2.7.3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本品内容物,研细,取约1g,精密称定,置具塞锥形瓶中,精密加入稀乙醇50ml,称定重量,加热回流30分钟,放冷,再称定重量,用稀乙醇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即得。
2.7.4 测定法
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10μl与供试品溶液5~1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即得。
本品每粒含制何首乌以2,3,5,4'-四羟基二苯乙烯-2-O-β-D-葡萄糖苷(C20H22O9)计,不得少于1.1mg。
2.8 功能与主治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2.9 用法与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2.10 规格
每粒装0.5g
2.11 贮藏
密封。
2.12 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3 养血生发胶囊说明书
3.1 药品类型
中药
3.2 药品名称
养血生发胶囊
3.3 药品汉语拼音
3.4 药品英文名称
3.5 成份
3.6 性状
3.7 作用类别
3.8 适应症/功能主治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3.9 规格
每粒装
0.5克
3.10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3.11 禁忌
3.12 不良反应
3.13 注意事项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14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15 药理作用
3.16 备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