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

目录

1 拼音

xīn xíng guàn zhuàng bìng dú

2 英文参考

2019-nCoV

3 注解

新型冠状病毒指2019-nCoV,是2019年12月开始在湖北省武汉市爆发的不明原因肺炎的致病病毒。2019-nCoV属于β属的冠状病毒,有包膜,颗粒呈圆形或椭圆形,常为多形性,直径60~140nm。其基因特征与SARSr-CoV和MERSr-CoV有明显区别。目前研究显示与蝙蝠SARS样冠状病毒(bat-SL-CoVZC45)同源性达85%以上。体外分离培养时,2019-nCoV 96个小时左右即可在人呼吸道上皮细胞内发现,而在Vero E6和Huh-7细胞系中分离培养需约6天。

对冠状病毒理化特性的认识多来自对SARS-CoV和MERS-CoV的研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 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又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COVID-19,曾用名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NCP)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2020年2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NCP”[1]

2020年2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名称修订为“COVID-19”,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称保持不变[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ICD代码[3]

一、在ICD-11代码中增加紧急代码“RA01.0”,代表2019冠状病毒病。

二、在ICD-10代码中增加紧急代码情况见下表。

序号

ICD-10代码

代码名称

代码注释

1

U07.100

2019冠状病毒病

统计代码

2

U07.100x00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适用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患者,为主诊代码

3

U07.100x00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适用于确诊感染住院患者(不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为主诊代码

4

U07.100x003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诊断病例

适用于湖北省等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诊断病例住院患者,为主诊代码

5

Z03.800x00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

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住院患者,不可做主诊,在其他诊断标注使用

截止2020年2月27日10点51分,中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炎患者确诊78630例,疑似患者2358例,死亡2747例,治愈32531例。

4 参考资料

  1. ^ [1]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暂命名事宜的通知(国卫医函〔2020〕42号 ).
  2.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国卫医函〔2020〕70号)[Z].2020-2-21.
  3. ^ [3]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ICD代码的通知(国卫医函〔2020〕58号)[Z].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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