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境稳定药

目录

1 拼音

xīn jìng wěn dìng yào

2 名称

心境稳定药

3 概述

心境稳定药是指一类具有缓解双相障碍躁狂和(或)抑郁的急性发作的作用,并可预防其复发,但不会促使转相或发作频率增加的药物。常用者有碳酸锂、丙戊酸盐及卡马西平。后两者原为抗抽搐药,大量临床研究已证明它们具有较好的心境稳定作用。

4 准备

1.向患者说明治疗的必要性及应注意事项,严格掌握适应证。

2.治疗药物。

5 碳酸锂

5.1 适应证

1.碳酸锂适应证如下:

(1)躁狂或轻躁狂的急性发作及其维持治疗。

(2)预防双相抑郁的复发及自杀。

(3)作为抗抑郁药的增效剂,治疗难治性抑郁及双相抑郁发作。

(4)控制激越、冲动行为。

5.2 禁忌症

(1)甲状腺功能低下、心肾功能不全、12岁以下儿童、哺乳妇女及孕妇禁用。

(2)老年及体弱者应酌情减量。有脑器质疾病、严重躯体疾病及低钠血症者慎用。

5.3 使用方法

碳酸锂有裸片与缓释两种口服制剂,后者可减少胃肠道不良反应。

(1)成人剂量为1000~2000mg/d,分2~3次饭后服用。先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至有效剂量。

(2)当症状完全缓解后继续原剂量至少3个月以巩固疗效。维持治疗期可适当减量,以维持在低治疗剂量宜。

(3)建议治疗中应定期测血锂浓度以监测其疗效及毒性反应。急性治疗期血锂浓度为0.6~1.2mmol/L,维持治疗期为0.4~0.8mmol/L,老年人以不超过1.0mmol/L为宜。

(4)血锂浓度测定应在达到稳态血浓度(即服用该剂量5d后)时测定。在测定前一晚8:00时服末次药物,12h后(即次晨8:00时)空腹抽取静脉血送检。当达到治疗剂量时、或疗效不明显时、或有明显不良反应予以测定。维持治疗期可每2~3个月测1次,以便调整合适剂量,也可做监测依从性之用。

5.4 注意事项

(1)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很接近,血锂浓度超过1.4mmol/L易于中毒。因此,治疗中慎重调节剂量,密切观察神经系统反应,如由细微手震颤变为双手或四肢粗大震颤,或出现共济失调、定向障碍,即为中毒早期表现,应立即测血锂浓度并减药,或停药观察,或按中毒处理。

(2)碳酸锂在治疗剂量时,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症状,如食欲下降、恶心、呕吐、腹泻、口渴、多饮,或上腹痛。因此,宜饭后服药或改用缓释剂。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多为手细微震颤、精神不振、无力、思睡、视物模糊和腱反射亢进等,上述不良反应多轻微,仅部分存在,不须特殊处理。对症状较重者或不能耐受者可换用其他心境稳定药。锂可引起血液白细胞增多,一般不须处理。低盐饮食及失水可增高血锂浓度,增加中毒可能。大量饮水,输含钠液体可降低血锂浓度,影响疗效。

(3)长期服用者可引起甲状腺肿大及功能降低,也可引起肾功能损害。因此,应定期检验甲状腺功能及肾功能。当患者有大量饮水及多尿,类似尿崩症状时,要考虑有肾功能损害,应停药并进行肾功能全面检查及治疗。

(4)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急性脑病综合征,可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四肢或全身粗大震颤,癫痫发作,低血压或休克及肾功能明显损害。应立即停药,给输液补钠以促进锂的排出。同时给予对症支持治疗及护脑药物,注意水、电解质平衡。必要时可行血液透析。如有癫痫发作可用抗抽搐药。恢复后改用其他心境稳定药治疗。

(5)药物相互作用。本药与氨茶碱、咖啡因合用可促锂排泄而降低疗效;与吡罗昔康合用使血锂浓度增高,严重时可引起锂中毒;与氯丙嗪合用可降低氯丙嗪血药浓度及疗效。

6 丙戊酸盐(丙戊酸钠、丙戊酸镁)

6.1 适应证

(1)躁狂或轻度躁狂的急性发作及其维持治疗。

(2)混合性发作及快速循环发作及其维持治疗。

6.2 禁忌证

(1)造血系统疾病,如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禁用。

(2)肝功能不全、孕妇、哺乳期禁用。

(3)肾功能不全者减量慎用,6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6.3 使用方法

(1)丙戊酸盐单独使用时宜从小量开始,成人400~600mg/d,分2~3次服用,逐渐增至治疗剂量,600~1200mg/d,最高不宜超过1800mg/d。有效血药浓度为50~100μg/ml。与其他心境稳定药合用时,所用药物应酌情减量。老年人应适当减量。

(2)维持治疗期视情况可适当减量。

(3)当已达有效剂量而疗效仍不好时,或有明显不良反应时,可测血药浓度以调节剂量,或更换药物,或合用其他心境稳定药。

(4)治疗前应测血常规、肝、肾功能以做对照,治疗后每月测血常规,每2个月测肝肾功能1次。如有明显异常应停药,改换其他心境稳定药治疗。

6.4 注意事项

(1)本药在治疗剂量时可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厌食及腹泻等,多不须特殊处理。神经系统反应有嗜睡、手震颤、共济失调、兴奋或烦躁不安等,但不多见。偶见过敏皮疹、血小板减少或出血、白细胞减少及谷丙转氨酶增高,应停药给予对症处理。极个别可发生胰腺炎,应立即停药请专科医师处理。

(2)药物过量时可引起明显呕吐、腹泻、肌无力、四肢震颤、共济失调、嗜睡或昏迷等中毒症状,应即停药,给予对症及支持疗法。

(3)药物的相互作用。与氯硝西泮合用时少数人可引起癫NB047失神发作;与阿司匹林合用使本药血浓度增加,虽可增大疗效,但也可增加毒性反应;与各种抗凝血药合用增加出血危险;与卡马西平合用时,两者血药浓度均降低而影响疗效;与多种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或三环类抗抑郁药及单胺氧化化酶抑制药合用时可降低本药疗效。

7 卡马西平(酰胺咪嗪)

7.1 适应证

(1)躁狂或轻度躁狂的急性发作及其维持治疗。

(2)混合性发作及快速循环发作及其维持治疗。

7.2 禁忌证

卡马西平(酰胺咪嗪)禁忌证 造血系统疾病,心、肝、肾功能损害者,小脑病变及孕妇、哺乳者禁用。青光眼及老年患者慎用。

7.3 使用方法

(1)卡马西平单独使用从小剂量开始,成人治疗量每日600~1200mg,分2~3次饭后口服,有效血药浓度应在6~12μg/ml。维持剂量为每日300~600mg,以血药浓度约在6μg/ml为宜。需停药时宜逐渐减量,突然停药有可能诱发抽搐。

(2)单用本药无效时可与其他心境稳定药合用,特别在治疗快速循环发作或双相障碍维持治疗时,多采用两种以上心境稳定药合用。与锂盐合用时宜两者相应减量,但与丙戊酸盐合用时可不必减量。

(3)有条件单位可在治疗过程中按需要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4)治疗前及治疗中定期测血常规,肝、肾功能及心电图。如有明显异常,应停药给予相应处理。

7.4 注意事项

(1)本药治疗时可有不良反应,常见者有眩晕感、头痛、嗜睡和共济失调,多在服药过程中减轻或消失。少见不良反应有口干、恶心、呕吐、腹泻和皮疹等。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肝、肾功能异常。有个案报道发生系统性红斑狼疮、剥脱性皮炎、心脏传导阻滞或充血性心力衰竭者。对严重反应者应及时停药,给予恰当治疗。

(2)急性中毒多发生在大量误服时,可出现精神错乱、谵妄甚至昏迷。应给予洗胃、服活性炭、血液透析及对症支持疗法。

(3)药物相互作用:氟西汀可升高本药血药浓度;苯巴比妥、苯妥英、氯硝西泮、丙戊酸盐类可降低本药血药浓度,联用时须调整本药剂量;本药与锂盐、氟哌啶醇或硫利达嗪合用时,可增加神经毒性,使用时应密切观察。与氯氮平合用可能增加白细胞减少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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