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功能异常伴发的精神障碍

目录

1 拼音

xìng gōng néng yì cháng bàn fā de jīng shén zhàng ài

2 疾病代码

ICD:F06.8

3 疾病分类

精神科

4 症状体征

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

(1)精神症状:

①情感不稳:表现为焦急、烦躁、易激惹、易争吵。

②抑郁状态:消极、少言寡语、抑郁、烦闷。无故哭泣或发怒、不愿活动、孤僻少语、不理亲朋好友、懒散、嗜睡、注意力不集中、健忘、判断困难等。

③偶有失神发作。

④少数病例经前有违法行为。

(2)躯体症状:头痛、乏力、乳头及小腹胀痛或恶心、便秘、呕吐、腹胀、全身痛、水肿、性欲亢进、食欲增加、经前2~3 天内体重增加等。一般上述症状多在月经来潮后很快消失,有的则持续到月经结束。

2.月经期精神障碍

(1)精神障碍:

①情绪障碍:以抑郁、紧张、焦虑、苦闷为多见。

②兴奋状态:可见冲动、攻击伤人、毁物、好争吵等。

③意识障碍不明显。

(2)躯体症状:畏寒、内热、眩晕、乳房胀痛等自主神经症状。

3.妊娠期精神障碍 妊娠初期与后期多有不同。

(1)精神障碍:

①初期可出现情绪不稳,焦虑、激动、过敏、多疑等。

②脑衰弱症候群如头痛、失眠、疲倦、无力等也常出现。

③重症者可出现伴有意识障碍的躁狂状态,患者多言、忙碌、外出徘徊等。但情感喜悦、联想奔逸感染性不强,类似谵妄性躁狂。

④类精神分裂症症状,如情感淡漠、思维松弛、行为怪异、无故发笑、幻觉、妄想等。妊娠后期除脑衰弱症候群外,抑郁状态也较多见,患者有抑郁、悲伤、消极、自责、焦虑等。此外在并发妊娠毒血症或并发子痫时,可发生谵妄或错乱状态等意识障碍,偶可出现科萨科夫综合征。

上述精神障碍多为短暂,常在分娩后1~3 周消失,再次妊娠可复发(有报道复发者约占1/2)。

(2)躯体和神经症状:初期有血压下降、口渴、少尿、异食等,神经系统症状多发生在妊娠晚期,有妊娠舞蹈症、子痫、高血压等。

4.产后精神障碍 主要出现急性脑病症候群,功能精神病,神经症等症状。

(1)谵妄或错乱状态:病初多为严重失眠、兴奋、早醒,情绪变化无常,突然痛哭或莫名其妙地大笑。多在产后较快发生。

(2)意识障碍:多在产后数天内发生,开始由失眠、兴奋以后逐渐发展至谵妄或错乱状态,常出现在合并感染时。

(3)幻觉或妄想状态:多为较系统的妄想或言语性幻听,思维散漫,联想松弛,并有离奇行为。也可见紧张综合征或木僵状态,类似精神分裂样精神病。

(4)躁狂或抑郁状态:躁狂状态除情感较明显外,往往伴有欣快、冲动、攻击等行为,有轻度意识障碍。抑郁状态表现抑郁、苦闷、伤感、焦虑,较多见的是对婴儿的健康过分担忧,有冲动性自杀意向,怕伤害婴儿转而杀害婴儿后自杀、自责,并有罪恶感,担心自己不能做个好母亲,孩子长大是否会成傻子,害怕孩子不是自己的等,严重时可进入木僵,类似抑郁性木僵。

(5)癔症样发作:有的患者可呈现痉挛发作或四肢麻木、情感爆发、朦胧状态或躯体多处不适感等。

5.更年期综合征和更年期精神障碍 根据临床症状的重点表现不同大致可归纳为以下3 种常见临床类型:

(1)更年期综合征:更年期会引起一系列生理、心理变化。

①生理方面:感觉异常,有感觉过敏、感觉减退、蚁走感、麻木感;全身各处疼痛包括腰痛、肌痛、脊椎痛、关节痛、肩酸及坐骨神经痛等;自主神经症状,如潮热感、冷感、心悸、心动过速或过缓、尿频、尿痛、腹泻或便秘、口干、多汗、善饥饿或食欲缺乏等。

②精神症状:头痛、头重、头昏、眩晕、耳鸣、眼花、疲劳、无力,情绪喜怒无常、焦虑、紧张、易激动、抑郁、多疑、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及失眠等。

(2)更年期情绪障碍:此时情绪改变较严重而突出,躯体及自主神经症状相对不显著。临床常见的有更年期抑郁和更年期焦虑,其临床表现与抑郁症、焦虑症类似,但患者无既往史,并伴有更年期综合征的症状特点。目前国内外在精神疾病分类中已取消了这一疾病单元,而划人情感性精神病中。但在临床观察中,更年期抑郁尚有其一定的特征,如抑郁常伴随明显的焦虑,躯体主诉较多,言语、运动并不迟缓。急性焦虑发作者罕见。

(3)更年期偏执状态:患者既往并无精神异常,在更年期出现了以被害、嫉妒、疑病妄想为主的精神障碍,妄想内容多涉及亲友、邻居,比较具体接近现实,不泛化,可伴有幻听。病人的人格保持完整,与妄想对象以外的人接触良好,病程虽长也不发生衰退。目前分类学上已把它划入偏执性精神病中。但性腺功能在本病的发生上起有一定的作用。

6.周期性精神病

(1)精神障碍:多数患者有前驱症状,在月经前数天出现,有失眠、嗜睡、头痛、头昏、食欲减退等。每次发作的前驱症状相同,精神症状表现多种多样、丰富多彩,几乎包括了所有精神疾病的症状,但每个患者每次发病症状相对固,与前次发作类同。临床常见类型有:

①躁狂状态:欣快、乐观,但无感染力;言语增多而无联想奔逸;精神运动性兴奋,但不持久,且感疲劳。

②抑郁状态:患者虽抑郁焦虑,惊恐、不宁,但悲伤不明显;言语运动虽有抑制,言语寡少,但无联想迟钝,日常生活等尚主动,常有出其不意的自杀行为。

此可与内因性躁狂抑郁症相鉴别。

③幻觉妄想状态:以言语性及批评性幻听为主。幻视为少,妄想多为短暂、片断的被害、关系妄想,情绪反应较为强烈。

④分裂样精神病症状:发病较急,多为不协调的兴奋、躁动、冲动、拒抗、刻板、伤人、毁物或木僵、联想多松弛。类似精神分裂症青春型或紧张型,但本病的周期性发作及发作间歇正常的精神状态;有的患者伴有轻度意识障碍,复发后对发病时的情景不能回忆等特点,鉴别不甚困难。

⑤癔症样症状:患者情绪易激惹、情感不稳、爆发、哭笑发作。

⑥意识障碍:常为嗜睡、意识模糊、朦胧状态,少数可出现谵妄状态。

(2)躯体症状:发病时多有痛经、闭经或经期延长或缩短。常伴有头痛、心悸、失眠、颜面潮红或苍白、多汗、口渴、多饮、心动过速、尿频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症状,也有食欲亢进或减退、性欲亢进等下丘脑症状。内分泌检查及阴道细胞学检查可有阳性发现。

根据发病与月经期的关系可分为5 种类型:①月经前发病,月经开始即恢复。②月经前发病,经期症状仍持续,到月经停止才恢复。③月经后发病,至月经后半期恢复。④相当于排卵期有短暂的发作。一般在月经前发病的临床表现以兴奋不安、情绪高涨。甚至错乱,色情亢进为主,此时尿中雌激素较高。月经后期发病者往往呈现抑制状态,有动作缓慢,寡言少语,性欲低下,此时尿中雌激素较低。

5 疾病病因

1.经前期综合征(premenstrual syndrome,PMS),可能与经前期性激素紊乱有关,主要是由于雌激素与黄体酮失调导致中枢神经功能紊乱而产生精神障碍。

2.月经期精神障碍 其原因可能是在月经前半期雌激素分泌增多,黄体酮分泌减少而出现的躯体症状、性冲动和情感不稳等临床表现。

3.妊娠期精神障碍 是在妊娠过程中由于脑垂体为主的内分泌病理生理改变及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雌激素水平增高、甲状腺功能减退等因素有关,也与精神因素本人性格有一定关系。

4.产后精神障碍 一般认为内分泌因素起一定作用。妊娠时甲状腺素、皮质类固醇激素、雌激素及黄体酮均不同程度增加,而分娩后由于胎盘的娩出,绒毛膜激素迅速减少引起黄体酮分泌障碍和比例失调可能成为本病发生的主要因素。另有报道认为分娩时儿茶酚胺减少与产后抑郁有关。病前人格缺陷以及分娩本身都可削弱产妇对负性生活事件的抵御能力,可诱发产褥期精神障碍。产后大出血及产褥期感染也可能是其促发因素。

5.更年期综合征情绪障碍往往是生物、心理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6.周期性精神病病因迄今未明。多数学者认为与内分泌障碍有关。

6 病理生理

1.月经期精神障碍 是行经的同时出现的情绪障碍和行为改变,其原因可能是在月经前半期雌激素分泌增多,黄体酮分泌减少而出现的躯体症状、性冲动和情感不稳等临床表现,症状在月经期最明显,月经后消失,次月月经期又复发,但也有报道性冲动在月经期降低,月经后升高,直至中期。

2.妊娠期精神障碍

(1)内分泌改变说:妊娠早期3~4 个月丘脑-垂体-性腺内分泌系统处于动荡变化中,此时妊妇易产生情绪不稳、易激动、焦虑等。在以后的妊娠过程中内分泌系统又相对保持平衡,此时精神活动也较稳定。在妊娠后期3 个月内分泌系统又发生变化,如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雌激素分泌增高,甲状旁腺功能减退,胎盘开始衰老等,此时又易出现精神障碍。

(2)心理和性格因素:生活事件,如家庭、工作等不愉快可诱发本病,病前性格内向、固执、敏感、多疑、恐惧等也与本病的发生有关。

(3)既往或家族中有精神病史,或家族中有妊娠期精神障碍者易发本病,(国内袁氏报道了一组祖孙三代4 例妇女在妊娠时均出现了精神障碍)。

3.更年期综合征精神障碍

(1)生物学因素:性腺功能减退,特别是卵巢功能减退,雌激素和(或)孕激素、促卵泡激素和黄体生成激素升高,造成下丘脑-垂体-卵巢轴的平衡失调,引起内分泌功能及代谢障碍,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等。不少学者倾向于雌激素缺乏是本病的主要原因,其理由是,①有研究证明更年期出现的抑郁、焦虑及躯体症状的有无和严重程度与性激素水平有关;②Keer 等认为抑郁情绪是雌激素的缺乏,导致了血中游离色胺酸浓度下降,抑制了5-HT 的合成。③有临床文献报道,雌激素能提高更年期妇女的不良心境和认知功能。我们有关本病多因素研究中也提示性激素的变化在更年期情绪障碍中起着一定作用。但单纯生物学因素,不能给本病作出圆满解释,因为并不是所有妇女在更年期都会出现症状,而激素代替疗法也并不能完全和满意地消除症状。在更年期伴有和不伴有精神障碍的两组对照研究表明,两组的血清卵泡雌激素(FSH)、黄体生成素(LH)、雌二醇(E2)水平并无显著差异。

(2)心理社会因素:近年来国内外有关这方面的研究甚多,涉及的心理社会因素有几十种之多。可归纳为,个性特点(内向、情绪不稳、神经质等)、行为方式、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文化背景、应激性生活事件、对更年期的认知评价、社会支持和既往的生理心理健康状况等。

4.周期性精神病 多数学者认为与内分泌障碍有关,临床和内分泌实验研究表明本病与间脑-脑垂体、下丘脑系统的功能障碍有关,患者具有卵巢功能不稳定,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功能低下,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垂体-性腺功能不足;心理因素在本病的诱发上也起作用,据调查在35%~75%病人在起病上有精神刺激,患者的性格特征多为敏感、多疑、胆小、脆弱(占50%),热情、活跃、易激惹(占35%)。而临床表现与性格也有一定联系。

7 诊断检查

诊断:

1.妊娠期精神障碍

(1)根据妊娠期出现的典型精神障碍即可诊断。

(2)应排除原有的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因妊娠而诱发着。

2.产后精神障碍

(1)精神障碍在产后6 周内发生。

(2)精神障碍的发生与分娩有明显关系。

(3)应排除精神障碍是以分娩为诱因导致原有精神疾病的复发。并和其他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相鉴别。

3.周期性精神病诊断

(1)多为青年女性,特别是在月经初潮前后发病。

(2)周期性多次发作与月经周期有关。起病较急,恢复较快,病程较短,一般为5~10d;通常每月发作1 次,但也有隔月或数月发作,极少病例可1~2 年发作1 次;病后不遗留任何精神缺陷。这些也是诊断本病的重要依据。

(3)起病急剧,病程短暂,不经治疗也会较快痊愈,病后不留任何精神缺陷。

(4)精神障碍多伴有轻度意识障碍,患者在恢复后常有遗忘。必要时可作内分泌学检查,如为月经前发病,且多次发作者,尿中可查出雌激素排出曲线。健康者排卵期和月经前雌激素是一致的,也可进行阴道细胞学检查。

(5)临床特征起病较急,恢复较快,病程较短,一般为5~10d;通常每月发作1 次,但也有隔月或数月发作,极少病例可1~2 年发作1 次;病后不遗留任何精神缺陷。这些也是诊断本病的重要依据。

实验室检查: 符合与原发疾病或生理状况的实验室改变。

8 鉴别诊断

性功能异常伴发的精神障碍必须有原性功能异常或生理变化的症状、体征和实验室、辅助检查依据,同时应与其他内分泌功能减退伴发精神障碍及其他功能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癔症及抑郁症等相鉴别。

9 治疗方案

1.经前期综合征

(1)以解除躯体症状为主。可服溴隐亭(bromocriptine)2.5mg,2 次/d,于每月月经来潮前连续服用2 天,可使患者乳房胀痛消失。

(2)心理治疗以消除患者的疑虑为目的,避免心理因素。应向患者讲述有关经前期的心理卫生知识,消除不必要的猜测和疑虑。

(3)精神障碍的处理:对焦虑抑郁症状严重者可采用抗焦虑剂如丁螺环酮、劳拉西泮(罗拉)及抗抑郁剂如氟西汀治疗,一般可取得明显疗效。慎用氯丙嗪之类药物。

(4)调整雌激素和孕激素平衡:采用促性腺激素,同时合并应用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泛酸钙/烟酰胺(复合维生素B)。限制盐类的摄取。

2.月经期精神障碍 以激素治疗为主。可用雌激素和ceotagen 或甲状腺素

制剂,等均可预防周期性发病。也可应用雌激素和ceotagen 合并治疗。雌激素治疗,从月经终止后立即应用雌激素15 天,再口服促性腺激素10 天。也可采用雌激素和促性激素两者隔天交替注射各5 次。甲状腺素治疗时,则应从上次发病周期结束后给予干燥甲状腺素30~100mg。用药前必须做基础代谢检查。

3.妊娠期精神障碍

(1)为避免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各类药物均应慎用。而妊妇所需药量比一般人要大,剂量偏小效果不佳,但剂量愈大但对胎儿的影响则愈重,故终止妊娠是减轻精神症状、减少病人痛苦和家庭负担,免留后患的良策,终止妊娠后一般在1~2 周内症状就会消失。

(2)重症可酌情应用激素治疗,如肾上腺皮质激素、甲状腺素、雌激素等。精神障碍可采用抗焦虑药如地西泮(安定)、艾司唑仑(舒乐安定)等。

4.产后精神障碍

(1)预防和控制分娩前后预防局部或全身性感染。

(2)避免负性生活。

(3)精神障碍的处理:可对症选用各类精神药物。对兴奋、躁动可用少量氯丙嗪、舒必利等。抑郁状态可用丙米嗪、阿米替林等或抗焦虑药物。对重症抑郁具有强烈自杀行为或不能控制的兴奋应考虑电休克治疗。

(4)应终止母乳喂养。

(5)治疗过程中要注意药物和心理治疗相结合。产褥期精神障碍的心理治疗非常重要,对病人要耐心、关心和体贴。要解除患者的疑虑,尽量避免不良精神刺激,并说服家属,尤其是丈夫对患者给予爱抚,消除其“孤独感”,减轻其精神压力。

(6)意识障碍及抑郁病人要注意安全和预防自杀。对兴奋、躁动患者可服用小量抗精神病药物如利培酮、氯丙嗪等,对抑郁状态可应用抗抑郁剂,如氟西汀等。对具有强烈自杀行为、木僵状态或不能控制的兴奋应考虑电休克治疗。预后通常良好,但再次妊娠的复发率约为20%。对那些产后精神病的高危产妇应采用对应性预防措施。

5.更年期综合征和更年期精神障碍

(1)激素疗法:雌激素及雄激素单独或联合应用。

(2)心理治疗:个人、家庭和社会对更年期的生理心理改变要有所了解和正确对待,如出现某些症状要给予理解、同情和照顾。事实上,绝大部分病人经过恰当和及时治疗是完全可以安度这“多事之秋”的。

(3)抗精神药物对症治疗:可用抗抑郁、抗焦虑、抗精神病药。

6.周期性精神病

(1)发作间歇用内分泌制剂治疗:如高剂量甲状腺素60mg,每晚1 次,重者可增至90mg。黄体酮在月经前10 天开始肌内注射,每次10mg,1 次/d,10 天为1 疗程。或用避孕药建人工周期(月经结束开始服药,21 天后停药,在下次月经结束后,建立第2 个周期),也可用丙酸睾酮(丙酸睾丸酮)25mg 肌内注射,每周1~2 次,10~20 次为1 个疗程,过量可有体毛增多。以上疗法可单独或联合应用。

(2)精神症状发作期可对症治疗:对兴奋、躁动、或精神错乱状态,可用抗精神病舒必利、奋乃静等药物。抑郁、焦虑、癔症样症状可用抗抑郁药或抗焦虑药物。一些作者的经验,在间歇期适当用维持量精神药物药对预防再发也起一定作用。

(3)心理治疗:在发作间歇,可针对个别情况进行家庭及个体心理治疗。

10 预后及预防

预后:周期性精神病起病急、恢复快、病程短,一般5~10 天,周期发作。可每月、隔月或数月,少数甚至1~2 年发作1 次。病后不遗留任何精神缺陷。产后精神障碍预后通常良好,但再次妊娠的复发率约为20%。

预防:对围产期女性为了保证母亲、胎儿、新生儿的安全、健康和优生,从确诊妊娠起就应进行积极监护和研究,认真执行孕产妇的管理制度。更年期女性应该了解一些更年期生理卫生知识,明白这是一个生理过渡时期,经过1~2 年就可自然缓解,有利于解除不必要的精神负担。同时家庭成员、邻居、伙伴同事们也应了解更年期的主要表现,在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她们关怀和体谅。此外,要避免过重、过累、过度紧张的工作劳动;避免精神过度紧张,尽可能避免不良精神刺激,给她们创造一个轻松愉快的环境。平时加强身体锻炼,但不能过分,不能太剧烈和紧张,要量力而行。多参加集体活动,包括娱乐活动。调整睡眠习惯,保证充分的休息时间。对更年期综合征症状较明显的,可以采取适当的药物治疗,但最好还是请医生诊治。对一些心血管和内分泌系统的症状及月经改变、阴道异常出血等,不要轻易用更年期综合征来解释,而应当首先到医院进行必要的检查,排除器质性疾患后,再进行心理和对症治疗,以免延误治病。同时,更年期妇女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身体检查、妇科检查和防癌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11 流行病学

1.妊娠期精神障碍大多出现在妊娠早期3~4 个月及妊娠后期3 个月内。Abely(1956)系统报道了妊娠期精神障碍,Kienle(1967)提出妊娠期精神障碍以情感易冲动,意欲改变为主。发病率据国外统计约为1%。国内有报道发生率约为0.1%~0.5%,早期焦虑和抑郁的发生率约为10%。

2.产后精神障碍又称产褥期精神障碍(puerperal mental disease)。系指分娩后6 周内由于生理、心理等因素的影响,产妇所出现的精神障碍。其是否为一个独立疾病单元,尚有明显的分歧。大多都认为“产后精神病”除起病在产后,分娩仅为诱因外,其临床表现与其他相应的精神病无异,如因合并产褥感染引起的精神障碍与感染性精神病相同;由心理因素引起的与神经症、反应性精神病类似;那些呈现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的临床表现者则应归入该疾病分类中。因此不支持把它另列为一个独立的疾病单元。本病也不存在于现今国内外精神疾病的分类系统中,如ICD-10、DSM-Ⅲ-R 中并没有这一分类、但也有认为不能完全排除存在少见具有特色的产后精神病。本病在产褥期妇女中的发生率还较高,约为0.8%~5.4%。以初产妇居多,常在产后1~2 周内发病。本病大多预后良好,恢复后再次妊娠分娩者约20%可复发。

3.更年期的定义各家意见不一,它是成熟性腺的衰退期,也是从中年向老年过渡时期。女性大约在45~55 岁左右,以月经不规则为开端至完全闭经的2~3年时间内,期间内分泌系统发生异常波动而产生以多种自主神经症状为特征的全身性综合征-临床称之为更年期综合征。一般认为,完全停经1 年后,可认为是更年期的结束,但也有报道可长达10 年直至进入老年期。部分男性(年龄约在50~60 岁之间)也有更年期的变化,即所谓“男性更年期综合征”,其症状较女性更为复杂。有人统计273 例男性更年期综合征的临床症状,以神经症样症状最多见,常伴有阳痿,但自主神经症状较少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的发生率,各家统计为10%~80%不等,其差别主要原因是诊断标准的不一致,它可发生在绝经前期、绝经期、绝经后期。此阶段75%~85%的妇女可出现某些精神和躯体症状,但症状严重而就医者仅占15%。

4.周期性精神病是指按月经周期多次反复发作的精神障碍,即与月经周期基本一致有明显间歇期的周期性急性精神障碍。本病是否是一个独立疾病单元,抑或一种综合征,归属未定。发病率较高,约为10%~15%。发病年龄在15~20 岁,以未婚女性占绝对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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