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氏狸殖吸虫

目录

1 拼音

sī shì lí zhí xī chóng

2 注解

斯氏狸殖吸虫[Pagumogonimus skrjabini (Chen,1959) Chen, 1963] 由陈心陶首次报道,是中国独有虫种。一般在人体不能发育为成虫,主要是引起幼虫移行症。

3 斯氏狸殖吸虫的形态

成虫虫体窄长,虫体最宽处约在虫体前1/3或稍后,腹吸盘位于体前约1/3处,略大于口吸盘。卵巢位于腹吸盘后侧,其大小及分支情况与虫龄有密切关系,虫龄高者分支数也多,形如珊瑚。睾丸2个,左右并列,分叶数变异较大,长度约占体长的1/7~1/4,个别可达1/3。虫卵椭圆形,大多数形状不对称,壳厚薄不均匀,虫卵大小及内部结构与卫氏并殖吸虫相似。

图1 斯氏狸殖吸虫成虫

4 斯氏狸殖吸虫的生活史

生活史与卫氏并殖吸虫相似。第一中间宿主属园口螺科的小型及微型螺类,第二中间宿主为多种溪蟹和石蟹。多种动物,如蛙、鸟、鸡、鸭、鼠等可作为本虫转续宿主。终宿主为猫科、犬科、灵猫科多种家养或野生动物,如果子狸、猫、犬、豹猫等。人不是本虫的适宜宿主。绝大多数虫体在人体处于童虫阶段,但也有在肺中发育至成熟并产卵的报道。

5 斯氏狸殖吸虫的致病

本虫是人兽共患以兽为主的致病虫种。在动物体内,虫体在肺、胸腔等处结囊,发育至成熟并产卵。引起与卫氏并殖吸虫相似的病变。如侵入肝脏,在肝浅表部位可形成急性嗜酸性粒细胞脓肿,有时还能在肝脏中成囊并产卵。在人体内,侵入的虫体大多数仍处于童虫状态,到处游窜,造成某些器官或全身损害,引起幼虫移行症。本虫引起的幼虫移行症可分为皮肤型与内脏型。

皮肤型者主要表现为游走性皮下包块或结节,常见于腹部、胸部、腰背部,也可见于四肢、臂部、腹股沟、头颈部、阴囊、腋窝等处。大小一般在1~3cm左右,也有大如鸡蛋,可单个或多个存在,形状呈球形或长条形,边缘不清,包块间有时可扪及条索状纤维块,皮肤表面正常。切开摘除的包块可见隧道样虫穴,有时可见童虫,镜检可见嗜酸性粒细胞肉芽肿、坏死渗出物及夏科雷登结晶等。

内脏型者因幼虫移行侵犯的器官不同而出现不同的损害及表现。侵犯肺部时一般仅有咳嗽、痰中偶带血丝,痰中通常无虫卵。胸腔积液较为多见,且量也较多,胸水中可见大量嗜酸性粒细胞。近年来也屡有报道斯氏狸殖吸虫进入肺脏并发育成熟产卵。所引起的胸、肺部症状和体征与卫氏并殖吸虫引起者基本相似。如侵犯肝,则出现肝痛、肝大、转氨酶升高、白、球蛋白比例倒置、γ球蛋白升高等表现。如侵犯其他器官,可出现相应的症状和体征。在出现局部症状的同时,往往伴有低热、乏力、食欲下降等全身症状。血象检查嗜酸性粒细胞明显增高,有时可高达80%以上。因本病损害器官不定,且可能同时有多个器官受损,因此临床上误诊率相当高,应特别注意与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肺炎、肝炎等鉴别。

6 斯氏狸殖吸虫的实验诊断

在痰和粪中找不到虫卵。当有皮下包块出现时,切除并作活组织检查是最可靠诊断方法。除此之外,免疫学诊断则是最常用的辅助诊断方法。

7 斯氏狸殖吸虫的流行与防治

斯氏狸殖吸虫在国外还未见报道。国内发现于甘肃、山西、陕西、河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湖北、湖南、浙江、江西、福建、广西、广东等15个省自治区。

实验证明,大鼠、小鼠、豚鼠、蛙、鸡、鸟等多种动物可作为本虫转续宿主。人如果食入这些动物未煮熟的肉,有可能感染本虫。流行因素与防治原则与卫氏并殖吸虫病相似。吡喹酮治疗本病的疗效稍逊于卫氏并殖吸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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