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注解
六经为三阴经和三阳经的合称[1]。指太阳经、阳明经、少阳经、太阴经、少阴经和厥阴经的合称[2]。并按十二经脉走向分手六经和足六经。最早见《黄帝内经素问·热论》。《伤寒论》以六经及其所属脏腑的生理、病理、症状等为基础,首创六经辨证,作为外感热病辨证分型的纲领。《黄帝内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六经为川,肠胃为海。”《黄帝内经灵枢·百病始生》:“六经不通,四肢节痛,腰脊乃强。”六经各分手足,分之即为十二经。
参见六经辨证:六经辨证为《伤寒论》的辨证方法[3]。六经,即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汉·张仲景在《内经》六经的基础上,结合外感热病的传变情况,总结出来的六个辨证纲领,亦即外感热病过程中六个深浅阶段的综合证候。六经彼此间是互相联系的,可以合病、并病、两感和互相传变,不能截然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