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kě
2 国家基本药物
与渴有关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信息
序号 | 基本药物目录序号 | 药品名称 | 剂型 | 规格 | 单位 | 零售指导价格 | 类别 | 备注 |
550 | 41 | 消渴丸 | 浓缩水丸 | 30g | 瓶 | 17.0元 | 中成药部分 | * |
注(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1、表中备注栏标注“*”的为代表品。
2、表中代表剂型规格在备注栏中加注“△”的,该代表剂型规格及与其有明确差比价关系的相关规格的价格为临时价格。
注(中成药部分):
1、表中备注栏标注“*”的剂型规格为代表品。
2、表中备注栏加注“△”的剂型规格,及同剂型的其他规格为临时价格。
3、备注栏中标示用法用量的剂型规格,该剂型中其他规格的价格是基于相同用法用量,按《药品差比价规则》计算的。
4、表中剂型栏中标注的“蜜丸”,包括小蜜丸和大蜜丸。
3 注解
渴 证名。出《灵枢·五味》。即口渴,系自觉之口咽干燥。多由肺胃有热、津液耗损(或血虚)所致,亦可因脾虚失于运化,肾阳不足、气化失调,使津液不能上承、导致肺胃有热而渴;而水湿、痰饮、瘀血阻滞,也可影响正常气化和津液蒸腾的功能而产生口渴。口渴证,一般是热证的常见症候,每兼见便秘、溺赤、喜冷饮、苔黄脉数。治宜清热泻火,根据不同的原发病证,选用麦门冬饮、白虎汤、增液承气汤、承气汤等;亦可以西瓜(“天生白虎汤”)作为辅疗。属津液亏耗者,咽干口燥,烦热升火,舌干少津。宜养阴生津。用增液汤、五汁饮、六味地黄丸等方;热邪伤阴者,可用连梅汤、大补阴丸。血虚者,多有血虚兼证,用四物汤、当归补血汤等方;水湿停滞,渴不欲饮,胸闷纳呆,腹胀肢肿,小便不利,苔腻脉濡,用胃苓汤、五皮饮等方。痰饮内停者,每有口渴、胸闷、短气、心下悸、多痰涎,或有呕恶、反胃等症,用小青龙汤、苓桂术甘汤、半夏茯苓汤等方以温化痰饮。瘀血内阻,用桃仁四物汤、血府逐瘀汤以活血祛瘀。脾虚失于运化者,用七味白术散、春泽汤等;肾阳虚,用金匮肾气丸以温补肾阳,亦可用通脉四逆汤加猪胆汁与服。但口渴又有渴而引饮和渴而不欲饮之分。所谓不欲饮,属内无邪火者。有些患者由于阴亏较甚,口中常无津液,则为口干,与口渴有所区别。参见口干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