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虑症

目录

1 拼音

jiāo lǜ zhèng

2 英文参考

anxiety disorders[湘雅医学专业词典]

3 概述

焦虑症又称焦虑性神经症(anxiety neuroses),是一种以焦虑情绪为主要特征的神经症[1]。主要表现为发作性或持续性的焦虑、紧张、惊恐不安等焦虑情绪,并伴有自主神经症状和运动性不安等症状[1]。常伴有头昏、头晕、胸闷、心悸、呼吸困难、口干、尿频、出汗、震颤和运动不安等明显的躯体症状,其紧张或惊恐的程度与现实情况不符。

临床上有惊恐障碍和广泛性焦虑两种发病形式[1]

惊恐障碍是一种以反复的惊恐发作为主要原发症状的焦虑症[1]。惊恐发作并不局限于任何特定的情境,具有不可预测性[1]

广泛性焦虑是指一种以缺乏明确对象和具体内容的提心吊胆及紧张不安为主的焦虑症,并有显著的自主神经症状、肌肉紧张及运动性不安[1]。患者因难以忍受又无法解脱,而感到痛苦[1]

焦虑症发病原因和机制的研究目前主要涉及心理社会因素和生物学因素两大方面[1]

焦虑症很常见,国外报告一般人口中发病率为4%左右,占精神科门诊的6~27%。美国估计正常人群中终身患病机率为5%,国内发病率较低,平均为7‰。战时焦虑症占战时神经症的1%。常于青年期起病,男女之比为2:3。

焦虑是预感到未来威胁,与惧怕不同,后者则是对客观存在的某种特殊威胁的反应。正常人的焦虑是人们预期到某种危险或痛苦境遇即将发生时的一种适应反应或为生物学的防御现象,是一种复杂的综合情绪。焦虑也可以是所有精神疾病的一种症状。病理性焦虑是一种控制不住,没有明确对象或内容的恐惧,其威胁与焦虑的程度很不相符。

4 焦虑症的病因

焦虑症的病因未明,不同学派有不同解释。

4.1 遗传因素

在焦虑症的发生中起重要作用,其血缘亲属中同病率为15%,远高于正常居民;双卵双生子的同病率为2.5%,而单卵双生子为50%。有人认为焦虑症是环境因素通过易感素质共同作用的结果,易感素质是由遗传决定的。

4.2 病前性格特征

自卑、自信心不足,胆小怕事,谨小慎微,对轻微挫折或身体不适容易紧张,焦虑或情绪波动。

4.3 精神因素

轻微的挫折和不满等精神因素可为诱发因素。

4.4 生物学因素

焦虑反应的生理学基础是交感和副交感神经系统活动的普遍亢进,常有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的过度释放。躯体变化的表现形式决定于患者的交感,副交感神经功能平衡的特征。

5 焦虑症的发病机理

焦虑症的发病机理有不同说法,有的学者强调杏仁核和下丘脑等“情绪中枢和焦虑症的联系,边缘系统和新皮质中苯二氮蘧受体的发现,提出焦虑症的”中枢说“;也有人根据β-肾上腺素能阻断剂能有效地改善躯体的症状、缓解焦虑,支持焦虑症的“周围说”。心理分析学派认为焦虑症是由于进度的内心冲突对自我威胁的结果。基于“学习理论”的学者认为焦虑是一种习惯性行为,由于致焦虑刺激和中性刺激间的条件性联系使条件刺激泛化,形成广泛的焦虑。Lader提出:遗传素质是本病的重要心理和生理基础,一旦产生较强的焦虑反应,通过环境的强化或自我强化,形成焦虑症。

6 焦虑症的临床表现

焦虑症可起病于任何年龄,以40岁以前发病为多见。起病可急可缓,病前常有心理或躯体方面的诱因。

6.1 急性焦虑症/惊恐发作

急性焦虑症又称惊恐发作(panic attack)。突然出现强烈恐惧,伴有植物神经功能障碍为主要表现。患者突然恐惧,犹如“大难临头”或“死亡将至”、“失去自控能力”的体验,而尖叫逃跑、躲藏或呼救。可伴有呼吸困难、心悸、胸痛或不适、眩晕、呕吐,出汗,面色苍白、颤动等。每次发作持续数小时,一月可数发,间歇期可无明显症状。

6.2 慢性焦虑症/广泛性焦虑症

慢性焦虑症又称普遍性焦虑或广泛性焦虑症(Generalized anxiety)是一种自己不能控制的,没有明确对象或内容的恐惧,觉到有某种实际不存在的威胁将至,而紧张不安、提心吊胆样的痛苦体验。还伴有颤动等运动性不安,胸部紧压等局部不适感及心慌、呼吸加快、面色苍白、出汗、尿频、尿急等植物神经功能亢进症状。

在慢性焦虑症的基础上可有惊恐发作。

7 焦虑症的诊断

7.1 惊恐障碍诊断要点

应在大约1个月之内存在几次严重的自主神经性焦虑[1]

①发作出现在没有客观危险的环境[1]

②不局限于已知的或可预测的情境[1]

③发作间期基本没有焦虑症状(尽管预期性焦虑常见)[1]

7.2 广泛性焦虑的诊断要点

一次发作中,患者必须在至少数周(通常为数月)内的大多数时间存在焦虑的原发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应包含以下要素[1]

①恐慌(为将来的不幸烦恼,感到“忐忑不安”,注意困难等)[1]

②运动性紧张(坐卧不宁、紧张性头痛、颤抖、无法放松)[1]

③自主神经活动亢进(头重脚轻、出汗、心动过速或呼吸急促、上腹不适、头晕、口干等)[1]

8 焦虑症的治疗

焦虑症的药物治疗主要包括抗焦虑药和抗抑郁药[1]

8.1 抗焦虑药

8.1.1 苯二氮䓬类

8.1.1.1 地西泮片

抗焦虑,每次2.5~10mg,一日2~4次;镇静,每次2.5~5mg,一日3次;常用剂量每日7.5~15mg,分2~3次服用,起效迅速[1]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嗜睡、乏力等;大剂量可有共济失调、震颤、皮疹,白细胞减少属罕见[1]。个别患者发生兴奋、多语、睡眠障碍甚至幻觉、停用后上述症状很快消退[1]。有成瘾性,长期应用后停药,可能发生撤药症状,表现为激动或抑郁,精神病恶化,甚至惊厥[1]。静脉注射宜慢,否则可引起心脏停搏和呼吸抑制[1]

8.1.1.2 氯硝西泮片

应从小剂量开始,每次1mg,一日2~3次,根据病情逐渐增加剂量,成人最大量每日不要超过20mg[1]

急性闭角型青光眼,过敏严重,肝脏疾病禁用[1]

8.1.1.3 劳拉西泮片

成人每次1~2mg,一日2~3次[1]

年老体弱者应减量[1]

12岁以下儿童安全性与剂量尚未确定[1]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镇静、眩晕、乏力、步态不稳[1]。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疼、恶心、激越、皮肤症状、一过性遗忘[1]。一般发生在治疗之初,随着治疗的继续而逐渐减轻或消失[1]

8.1.1.4 艾司唑仑片

成人常用量,抗焦虑,每次1~2mg,一日3次[1]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口干、嗜睡、头昏、乏力等,大剂量可有共济失调、震颤[1]

老年人较敏感,抗焦虑时开始用小剂量,注意调整剂量[1]

8.1.1.5 阿普唑仑片

成人常用量,抗焦虑,开始每次0.4mg,一日3次,用量按需递增[1]。最大限量1日可达4mg[1]。老年和体弱患者开始用小量,每次0.2mg,一日3次,逐渐递增至最大耐受量[1]

8.1.1.6 苯二氮䓬类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1.服用苯二氮䓬类药物不宜驾驶机动车辆或操作大型机械,以免发生意外事故[1]

2.对某一苯二氮䓬类药物过敏者,对其他同类药也可能过敏[1]

3.苯二氮䓬类药物大都可以通过胎盘,有增加胎儿致畸的危险[1]。孕妇长期使用可引起依赖,使新生儿呈现撤药症状[1]。在妊娠最后数周用于催眠,可使新生儿中枢神经活动有所抑制,在分娩前或分娩时使用本类药,可导致新生儿肌张力软弱[1]

4.老年、体弱、幼儿、肝病和低蛋白血症患者,对苯二氮䓬类药物的中枢性抑制较敏感[1]。注射给药时容易引起呼吸抑制、低血压、肌无力、心动过缓或心跳停止[1]。高龄、危重、肺功能不全以及心血管功能不稳定等患者,静注过速或与中枢抑制药合用时,发生率更高,情况也更严重[1]

5.下列情况应慎用苯二氮䓬类药物[1]

①中枢神经系统处于抑制状态的急性酒精中毒;

②昏迷或休克时注射地西泮可延长清除半衰期;

③有药物滥用或成瘾史;

④肝、肾功能损害可延长清除半衰期;

⑤严重的精神抑郁可使病情加重,甚至产生自杀倾向,应采取预防措施,但阿普唑仑例外;

⑥伴呼吸困难的重症肌无力患者的病情可加重;

⑦急性或隐性发生闭角型青光眼发作,因本类药可能有抗胆碱效应;

⑧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病变,可加重通气衰竭。

6.不宜长期大量使用苯二氮䓬类药物,避免成瘾[1]。长期使用本药,停药前应逐渐减量,不要骤停[1]

8.1.2 非苯二氮䓬类

丁螺环酮:从5mg起始,一日2~3次,1周后如能耐受可每2~4天增加5mg,至少用6周,最高日剂量为30~90mg。该药无镇静作用,不良反应轻微[1]

8.2 抗抑郁药

抗抑郁药主要包括SSRIs和SNRIs、NaSSAs等[1]

1)帕罗西汀:详见本章第二节“抑郁障碍”部分[1]

2)多塞平、阿米替林和氯米帕明:详见“本章第二节抑郁障碍”部分[1]

8.3 其他药物

普萘洛尔也可用于治疗慢性焦虑症或惊恐发作[1]

9 参考资料

  1. ^ [1]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编委会主编.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2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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