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惠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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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guǎng huì sī

2 注解

广惠司为元代主要的医药机构名称。《元史·仁宗本纪》载:“广惠司,秩正三品,掌修制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以疗诸宿卫士及在京孤寒者。”广惠司是一种阿拉伯式医院。公元1253~1259年,蒙古族军队占领“波斯”一带后,在城防军中,有许多阿拉伯卫士,他们惯于接受阿拉伯治疗方法。因此,于1270年(至元七年)设立广惠司,聘用阿拉伯医生,配制回回药物。到1290年(至元二十七年),又在大都(北京)和上都(多伦)各设回回药物院,其职能同于广惠司。广惠司和回回药物院的建立,促进了我国与阿拉伯医药理论和治疗经验的交流,丰富了我国医药学的内容。[1]

元朝军队西征后。随着西征胜利,回回医药大量传入中原并逐步诞生了专门机构。这些机构的创始人是回回医生爱薛(1227-1308年)。世祖中统年间(1260-1264年)爱薛建议设西域星历、医药的专署。中统四年(1263年)世祖命其“掌西域星历、医药二司事,后改广惠司。”《元史》第八卷载:至元十年春正月,“改回回爱薛所立京师医药院,名广惠司。”故广惠司应在公元1273年就已名实俱在了。(近人另有1268、1273年之说)其任务有三:一是修制御用回回药物;二是负责用回回药物为诸宿卫士治病,特别是为回回人组成的侍卫部队治病;三是用回回药物救济在京的孤寒贫民。总之,广惠司是回回医药在中国传播的主要机关。

3 参考资料

  1. ^ [1] 李经纬等主编.中医大词典——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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