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患者的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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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注解

1.术前应对患者作全面估计,尤其要注意心、脑、肾等脏器的受累情况。根据病情术前应进行必要的内科治疗,所用降压药和其他治疗药如属必需可继续使用,不强求术前停药,但麻醉中应注意其副作用和药物的相互作用。麻醉前镇静药宜用稍大剂量;阿托品因有增加心率之弊对高血压患者不利,故常选用东莨菪碱。

2.若选用局部麻醉应力求阻滞完善,且局麻药中禁忌加用肾上腺素。凡有严重血管硬化、舒张压过高、心肌劳损者,不宜采用蛛网膜下腔阻滞。硬膜外阻滞应采取小剂量分次给药。对于肥胖、老年患者,上腹部手术可选硬膜外阻滞复合氧化亚氮气管内麻醉。全麻诱导力求平顺,如选用硫喷妥钠诱导注药速度不要过快,以免血压骤降。如有高血压并发症或一般情况欠佳者,通常选用咪唑安定、地西泮(安定)或依托咪酯进行全麻诱导。诱导时要重视预防气管内插管时的心血管反应。

3.麻醉中须加强观察,除常规监测外要作心电图监测,并尽量避免血压剧烈波动。一般要求维持血压不高于或不低于基础水平的25%,血压过高常见于麻醉过浅(或阻滞不完善)、缺氧、二氧化碳蓄积等,应适当处理。必要时静滴硝普钠或硝酸甘油控制。如遇血压过低应首先查找原因,需用升压药时宜稀释后小剂量分次给予或静滴,避免一次用药量过多而使血压上升过高。

4.麻醉恢复期或拔除气管导管后仍需注意防止血压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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