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公布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利儿康口服液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01月31日国食药监注[2007]54号《关于公布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发布。
利儿康口服液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利儿康口服液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健脾,消食,开胃。主治小儿疳积。用于脾虚所致的小儿体弱、厌食、多汗、性情焦躁、大便异常。
【规格】
每支10毫升
【用法用量】
口服,二岁以下一次5毫升,二岁至十岁一次10毫升,十岁以上一次15毫升,一日三次。
【不良反应】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
【禁忌】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食品。
2.本品不适用于喘咳吐泻、急性热病、炎症。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7天症状未见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4.感冒发热时暂停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