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2年公布的第二批国家非处方药中成药品种使用说明书口炎清颗粒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01月30日国药监注[2002]34号《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非处方药中成药品种使用说明书的通知》发布。
口炎清颗粒说明书
【标准来源】
部标十八册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品名:口炎清颗粒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作用类别】
本品为口疮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主治】
滋阴清热,解毒消肿。用于阴虚火旺所致的口腔炎症。
【用法与用量】
口服,一次20克,一天1~2次。
【禁忌】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
3.脾胃虚弱,食少便溏者慎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口腔炎症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规格】
每袋装10克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