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GBZ/T 189.11—2007 gōng zuò chǎng suǒ wù lǐ yīn sù cè liàng dì 11bù fēn :tǐ lì láo dòng shí de xīn lǜ
2 英文参考
Measurement of physical agents in workplace——Part 11:Heart rate on physical work
ICS 13.100
C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189.11—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11部分:体力劳动时的心率》(Measurement of physical agents in workplace——Part 11:Heart rate on physical work)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07年04月12日发布,自2007年11月01日起实施。
3 前言
GBZ/T 18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超高频辐射;
——第2部分:高频电磁场;
——第3部分:工频电场;
——第4部分:激光辐射;
——第5部分:微波辐射;
——第6部分:紫外辐射;
——第7部分:高温;
——第8部分:噪声;
——第9部分:手传振动;
——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第11部分:体力劳动时的心率。
本部分为GBZ/T 189的第11部分。
GBZ/T 189的本部分是在GBZ 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有关体力作业时心率和能量消耗的生理限值的测量方法的基础上修订的。
与GBZ 2—2002中有关测量方法部分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纳入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系列;
——去掉能量消耗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部分起草人:王生、何丽华。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1部分:体力劳动时的心率
4 1 范围
GBZ/T 189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体力劳动时心率的测量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体力劳动时心率的测量。
5 2 测量仪器
应用心率遥测计。
6 3 测量
作业前先将测定心率的传感器固定在检测部位(按仪器使用要求而定),待受检者从事该项作业10 min以上时进行测定。一次持续时间不足5 min的作业,在作业停止前1 min测量心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