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1180—2014 儿童青少年伤害监测方法

目录

1 拼音

GB/T 31180—2014 ér tóng qīng shǎo nián shāng hài jiān cè fāng fǎ

2 英文参考

Methods for injury surveillance among child and adolescent

ICS 13.100

C 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1180—2014《儿童青少年伤害监测方法》(Methods for injury surveillance among child and adolescent)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09月03日发布,自2015年01月01日起实施。

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人口健康与优生省级实验室、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陶芳标、郝加虎、孙莹、曹若湘、朱鹏、张安慧。

4 引言

本标准系参考伤害外部原因国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External Causes of Injury,ICECI)和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的疾病和死亡外因分类,参考世界卫生组织《伤害监测指南》(Injury Surveillance Guidelines),综合国内外采用的伤害流行病学定义,在现场流行病学研究的基础上研制而成。

在本标准中:

——确立了我国儿童青少年伤害的流行病学界定标准;

——使用两种计算伤害发生频率的方法。伤害监测的目的是监控儿童青少年不同类型伤害的发生率,建议采用伤害发生率计算;当伤害监测的目的是监控其经济负担时,建议采用伤害发生人次率计算;

——明确儿童青少年伤害回顾性调查、学校/托幼机构伤害缺课(休学)登记的基本核心报告/登记内容;

——确立了儿童青少年伤害常规监测回顾调查的时限。

儿童青少年伤害监测方法

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青少年伤害的界定、伤害严重程度的评价、伤害发生频率计算方法、伤害回顾性调查、学校和托幼机构学生伤害登记方法和基本核心登记内容;伤害个案调查、伤害危险因素监测以及伤害监测数据的使用和伤害监测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托幼机构儿童及普通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其他类型学校的在校学生可参照使用。

6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伤害  injury

由运动、热量、化学、电或放射线的能量交换超过机体组织的耐受水平而造成的组织损伤和由于窒息而引起的缺氧,以及由此引起的心理损伤等。

2.2

伤害监测 injury surveillance

长期不间断地收集不同人群伤害的发生、死亡、伤残和直接经济损失等资料,其主要目的是阐明伤害类型-人群-时间分布的特点和趋势。

2.3

非故意伤害 unintentional injury

个体无意识的意外事故,可导致损伤、伤害或死亡。

2.4

故意伤害 intentional injury

有意识、有目的地加害于自己或他人。

注:包括人际间的伤害(如:斗殴、他杀、躯体虐待、性侵犯、忽视、遗弃、战争等,近年来倾向于将这类伤害统称为暴   力)和自我伤害(如:自伤、自虐、自杀等)。

2.5

无法判断意图的伤害 injury,undetermined intent

未能确定故意(自害和加害)/非故意意图的伤害事件,或伤害事件的信息还不足以使医学或法律权威机构区别是意外、自害或加害的事件。

2.6

失能 disability

反映损伤造成的个体正常功能、活动以及生活能力受到限制或减弱的结果。

注:失能包括视力、听力、语言、饮食、行动、居室卫生和个人卫生、起居、外出购物、会友等任何一种能力障碍或   丧失。

2.7

伤害基本核心报告/登记内容 minimum core report/register items of injury

伤害发生的外部原因、性质、结局资料以及人群、地点、活动情况和时间等流行病学资料。

注:伤害报告登记内容应考虑到资料来源的可获得性以及资料在实施研究与预防伤害时的有用性。

2.8

活动受限 immobilization

身体的活动能力减弱或任何一部分的活动由于某些原因受到限制。

7 3 儿童青少年伤害的界定

3.1 因伤害事件导致休学、休息及休工或活动受限一天以上。

3.2 因伤害事件到医疗机构诊治,诊断为某一种或多种伤害。

8 4 伤害严重程度的评价

8.1 4.1 轻度伤害

微小或浅表伤害,不需要清创、缝合等医疗处理,如擦伤、轻微割伤等。

8.2 4.2 中度伤害

受伤需要住院治疗,如需要清创、洗胃、缝合等医疗处置。

8.3 4.3 重度伤害

因伤害需要重症监护或者外科手术,如昏迷、内出血、脏器破裂、血管破裂等。

8.4 4.4 死亡

因伤害原因导致死亡。

9 5 伤害发生频率计算方法

9.1 5.1 伤害发生率

单位时间内(通常是年)儿童青少年伤害发生的人数与同期监测儿童青少年人数之比,按式(1)计算:

式中:

Y——伤害发生率;

A——同期该人群伤害发生人数;

N——同期监测儿童青少年人数。

9.2 5.2 伤害发生人次率

单位时间内(通常是年)儿童青少年伤害发生的人次数与同期监测儿童青少年人数之比,按式(2)计算:

式中:

X——伤害发生人次率;

B——同期该人群伤害发生人次数;

N——同期监测儿童青少年人数。

10 6 伤害回顾性调查

10.1 6.1 方法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选择监测点学校(包括托幼机构),以回顾性调查方法,由儿童的主要监护人或本人(初中以上学生)报告被监测儿童青少年近6个月以来伤害的发生情况。

10.2 6.2 基本核心报告内容

儿童青少年伤害回顾性调查基本核心报告内容以信息卡形式填报,见附录A。

11 7 学校和托幼机构学生伤害登记

11.1 7.1 方法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选择监测点学校(包括托幼机构),由监测点学校/托幼机构校医、保健医生或指定的专职教师每周收集、登记学生伤害发生情况,每月将伤害监测结果报送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1.2 7.2 基本核心登记内容

学校和托幼机构儿童青少年伤害登记内容以信息卡形式填报,见附录B。

12 8 伤害个案调查

开展伤害事件调查,提供和补充伤害信息和资料。伤害个案调查主要事件有:

a) 死亡;

b) 重大交通事故;

c) 集体中毒;

d) 不确定意图事件;

e) 其他指定的伤害事件。

伤害个案调查表参照附录A、附录B。

13 9 伤害危险因素监测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用电话、专题调查等手段,收集易导致伤害的行为和环境因素,如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摩托车及自行车头盔使用、家庭药物放置、儿童横穿马路情况等。监测机构用以制定儿童青少年伤害预防政策和措施,评价降低儿童青少年伤害干预项目的效果等。

14 10 儿童青少年伤害监测数据的使用

儿童青少年伤害回顾性调查、学校和托幼机构伤害登记、门诊(急诊)个案登记以及伤害危险因素监测资料,经登记、核实和编码后,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基本核心报告/登记内容以及其他内容,

按照伤害外因分类及其伤害事件特征,建立儿童青少年伤害数据库。通过不断收集和录入伤害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掌握伤害发生动态、流行特征;同时及时地与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托幼机构)反馈信息,共享资源,为预防和控制儿童青少年伤害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15 11 儿童青少年伤害监测质量控制

为提高伤害报告工作质量,对责任报告单位的伤害报告管理实行考核与评价,考核内容有伤害防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信息卡填写质量、伤害个案调查和信息卡报告及时率、漏报率等。

16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儿童青少年伤害回顾性调查信息卡

1.基本情况   编号:□ □ □ □

(1)姓名:

(2)性别:①男;②女

(3)出生年月: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公历)

(4)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5)家庭住址:①农村;②集镇;③县城;④市郊;⑤市区

(6)学校类别:①托/幼儿园;②小学;③初中;④高中;⑤大学

(7)班级:_________年级________班

(8)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 □ □ □ □ □ □ □ □ □ □ □ □ □ □ □

2.伤害发生时间

(1)伤害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伤害时间:________时________分(24小时制)

3.伤害发生地点

(1)家里;(2)学校;(3)公路/街道;(4)其他地点

4.伤害发生时所从事活动

(1)学校教育,包括上学、放学以及体育课;(2)体育课之外的运动、锻炼;(3)休闲/玩耍;

(4)交通/旅行;(5)其他

5.伤害外部原因

(1)道路交通事件;(2)挤压;(3)坠落、绊倒;(4)擦伤、刮蹭;(5)刺伤或割伤;(6)咬伤、扎

伤;(7)爆炸力冲击;(8)封闭的缺氧空间;(9)淹溺水;(10)电/辐射暴露;(11)化学品或其

他物质中毒;(12)其他原因

6.伤害意图

(1)非故意;(2)自己故意;(3)他人故意;(4)无法判断意图

7.伤害性质

(1)骨折;(2)扭/拉伤;(3)切割/叮咬伤,开放性伤口;(4)擦伤;(5)烧烫伤和腐蚀伤;

(6)脑震荡;(7)器官系统伤害;(8)其他;(9)不清

8.伤害部位

(1)多部位受伤;(2)头颈部;(3)躯干;(4)上肢;(5)下肢;(6)手指或脚趾;(7)其他部位

9.伤害处置

(1)住院治疗;(2)门诊处置;(3)自己或他人简单处理;(4)未处理

10.伤害失能的具体表现(可多选)

(1)缺课:   ①没有;②半天;③1天;④________天;

(2)活动受限:   ①没有;②半天;③1天;④________天;

(3)卧床休息:   ①没有;②半天;③1天;④________天

填写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填表人:________

17 附录B (规范性附录)学校和托幼机构儿童青少年伤害登记信息卡

1.基本情况   编号:□ □ □ □

(1)姓名:

(2)性别:①男;②女

(3)出生年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公历)

(4)登记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家庭住址:①农村;②集镇;③县城;④市郊;⑤市区

(6)学校类别:①托/幼儿园;②小学;③初中;④高中;⑤大学

(7)班级:______年级______班

(8)证件名称: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 □ □ □ □ □ □ □ □ □ □ □ □ □ □ □ □

2.伤害发生时间

(1)伤害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伤害时间:________时________分(24小时制)

3.伤害发生地点

(1)家里;(2)学校;(3)公路/街道;(4)其他地点

4.伤害发生时所从事活动

(1)学校教育,包括上学、放学以及体育课;(2)体育课之外的运动、锻炼;(3)休闲/玩耍;

(4)交通/旅行;(5)其他

5.伤害外部原因

(1)道路交通事件;(2)挤压;(3)坠落、绊倒;(4)擦伤、刮蹭;(5)刺伤或割伤;(6)咬伤、扎

伤;(7)爆炸力冲击;(8)封闭的缺氧空间;(9)淹溺水;(10)电/辐射暴露;(11)化学品或其

他物质中毒;(12)其他原因

6.伤害意图

(1)非故意;(2)自己故意;(3)他人故意;(4)无法判断意图

7.伤害处置

(1)住院治疗;(2)门诊处置;(3)自己或他人简单处理;(4)未处理

8.伤害失能的具体表现(可多选)

(1)缺课:   ①没有;②半天;③1天;④________天;

(2)活动受限:   ①没有;②半天;③1天;④________天;

(3)卧床休息:   ①没有;②半天;③1天;④________天;

填写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填表人: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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