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癣临床路径(2016年县级医院版)

目录

1 拼音

zú xuǎn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xiàn jí yī yuàn bǎn )

2 基本信息

《足癣临床路径(2016年县级医院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3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4 临床路径全文

足癣临床路径(2016年县级医院版)

4.1 一、足癣临床路径标准门诊流程

4.1.1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足癣(ICD–10:B35.300)。

4.1.2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足癣临床体征主要表现为红斑、水疱、浸渍、皲裂、角化、鳞屑,根据临床表现分为三型,浸渍糜烂型(趾间型)、水疱型及角化过度型。

2.临床症状伴瘙痒、烧灼感;

3.继发感染可出现脓疱,疼痛;

4.真菌镜检和/或培养阳性。

4.1.3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治疗指南-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 局部治疗  首选局部外用药物治疗,根据足癣不同的临床表现,有针对性的治疗。一般疗程需要2~4周。

(1)浸渍糜烂型足癣:可先采用3%硼酸溶液湿敷,每天2次,每次20分钟,之后外用粉剂。皮损干燥后再外用抗真菌药物制剂,如咪唑类、丙烯胺类乳膏或溶液。勿使用刺激性药物。

(2)水疱型足癣:可选用咪唑类、丙烯胺类乳膏或者软膏外用。

(3)角化过度型足癣:可选用咪唑类、丙烯胺类乳膏或者软膏外用,对于角化增厚明显者,可加用水杨酸、苯甲酸等软膏或溶液制剂。

2.系统治疗:对于角化过度型足癣或者局部治疗无效者可考虑口服药物治疗,如特比萘芬或伊曲康唑。

3.对于足癣继发细菌感染者,应先控制细菌感染再抗真菌治疗。对于足癣湿疹化或癣菌疹在抗过敏治疗同时进行抗真菌治疗,必要时系统使用抗真菌药物,避免局部刺激。

4.1.4 (四)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B35.300足癣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4.1.5 (五)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真菌镜检;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真菌培养、真菌药敏试验、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组织病理学检查。

4.1.6 (六)药物的选择与治疗时机

1.外用药物

(1)咪唑类抗真菌药物:益康唑(乳膏)、酮康唑(乳膏)、咪康唑(乳膏、粉剂、气溶胶粉剂等)、克霉唑(乳膏、软膏)、联苯苄唑(乳膏、凝胶)、卢立康唑、舍他康唑等;

(2)丙烯胺类抗真菌药物:特比萘芬(乳膏、溶液、涂膜剂等)、萘替芬(乳膏、凝胶)、布替萘芬(乳膏、溶液);

(3)其它抗真菌药物:环吡酮胺(乳膏、凝胶和溶液等)、利拉萘酯乳膏、阿莫罗芬乳膏等;

(4)角质剥脱剂:水杨酸(软膏、酊剂)、苯甲酸(软膏)、尿素乳膏。

2.系统药物

(1)特比萘芬:250mg/d,服用1~2周;

(2)伊曲康唑:200mg/d,服用2周;或400mg/d,服用1周。注意与饭同服;

(3)氟康唑:150~300mg,每周1次,连续3~4周。

4.1.7 (七)治疗后复查的检查项目

(1)仅外用药物时:真菌镜检、真菌培养(必要时);

(2)系统药物治疗时:真菌镜检、真菌培养(必要时)、血常规、肝肾功能。

4.1.8 (八)治愈标准

(1)皮损消退,症状消失;或仅留有轻度脱屑。

(2)连续两次真菌镜检阴性,或连续两次真菌镜检阴性和真菌培养阴性。

4.1.9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伴有其他基础疾病或严重的伴发症状,如足癣合并感染或湿疹化,需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可能延长治疗时间或转至其他相应科室诊治或住院治疗。

4.2 二、足癣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足癣(ICD–10:B35.300)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初诊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次复诊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次复诊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次复诊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门诊治疗周数   4 周

时间

门诊第   1天

门诊第2~7 天

□   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

□   完成门诊初诊病历

□   完成初步的病情评估

□   真菌学镜检

□   真菌学培养(必要时)

□   真菌药敏试验(必要时)

□   细菌培养及药敏(考虑继发细菌感染)

□   皮肤组织病理检查(必要时)

□   其他需要的辅助检查(必要时)

□   询问病情及体格检查

□   完成病情评估

门诊医嘱:

□   外用药物治疗

□   系统药物治疗(必要时)

□   抗生素治疗(继发细菌感染时)

□   抗过敏治疗(合并癣菌疹或湿疹化)

门诊医嘱:

□   外用药物治疗

□   系统药物治疗(必要时)

□   抗生素治疗(必要时)

□   抗过敏治疗(必要时)

病情

变异

记录

□无  □有,原因:

1.

2.

□无  □有,原因:

1.

2.

医师

签名



时间

门诊第8~14天

门诊第15~28 天

□   患者随访

□   询问病情和体格检查

□   完成病情评估

□    复查真菌镜检

□   患者随访

□   询问病情和体格检查

□   完成病情评估

□   复查真菌镜检

□    判定是否治愈

门诊医嘱:

□   外用药物治疗

□   系统药物治疗(必要时)

□   血常规、肝肾功能(系统药物治疗)

门诊医嘱:

□   继续观察(已治愈)

□   外用药物治疗(未愈)

□    血常规、肝肾功能(系统药物治疗)

病情

变异

记录

□无  □有,原因:

1.

2.

□无  □有,原因:

1.

2.

医师

签名



5 临床路径下载

足癣(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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