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科针灸疗法一般工作常规

目录

1 拼音

zhōng yī kē zhēn jiǔ liáo fǎ yī bān gōng zuò cháng guī

2 注解

1.凡经临床科(或门诊)诊断,需要针灸治疗者,可开出医嘱,由本科(或门诊)医师、护士执行,或填写申请单,送针灸科、室(或理疗科),或直接挂号就诊。

2.申请单上须填写诊断、病情摘要、针灸目的及要求等。

3.针灸科、室(或理疗科)医师接申请单后,首先了解病情,作必要的复查,然后辨证,确定处置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治疗种类、方法、部位或穴位、刺激量、治疗时间和疗程等,均填入治疗单内。

4.对首次治疗患者,须说明治疗种类、方法、疗程、次数、可能出现的反应,注意事项等,做好解释工作,消除患者的顾虑后再施术。

5.每次治疗后,施术者应详细记录治疗次数、日期、穴位、刺激量、方法及时间等,并签名。急性病每治疗1-3次,一般疾病每治疗7-10次,应记录病情及治疗反应1次。

6.医师应对治疗患者定期复查,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穴位,将复诊结果记入治疗单;疗程结束或因病情变化停止治疗时,应及时做出小结,并将效果与建议事项写入小结内,并送回临床科纳入病案。在本科治疗者,应将针灸治疗效果填入病程记录或门诊病历。

7.每日治疗工作结束后,应对用过的各类针具进行检查修整。针具用后,须经严密消毒方可再用。针具消毒用高压蒸汽法,梅花针、挑治针可用器械消毒液浸泡。传染病、皮肤病患者用过的针具应分别放置,另行消毒。

大家还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用户收藏:

特别提示:本站内容仅供初步参考,难免存在疏漏、错误等情况,请您核实后再引用。对于用药、诊疗等医学专业内容,建议您直接咨询医生,以免错误用药或延误病情,本站内容不构成对您的任何建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