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zhí wù huó xìng tàn (dào ké huó xìng tàn )
2 概述
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是以稻壳为原料,经炭化后碱溶酸化加工而成,可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于油脂加工工艺。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4月3日2014年第5号公告《关于批准ε-聚赖氨酸等4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批准ε-聚赖氨酸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1]。
3 中文名称
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
4 英文名称
Vegetable activated carbon(Rice husk activated carbon)
5 功能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6 用量及使用范围
油脂加工工艺
7 质量规格要求
7.1 生产工艺
以稻壳为原料,经炭化后碱溶酸化加工而成的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
7.2 技术要求
7.2.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检 验 方 法 |
色泽 | 黑色 | 取适量试样置于50 mL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 |
状态 | 粉末 |
7.2.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 指 标 | 检 验 方 法 | ||
pH(50 g/L过滤溶液) | 5~9 | GB/T 12496.7 | ||
油脱色率,% | ≥ | 70 | 附录A中A.4 | |
氰化物(以干基计) | 通过试验 | GB/T 12496.14 | ||
高级芳香烃(以干基计) | 通过试验 | 附录A中A.5 | ||
总砷(As)(以干基计)/(mg/kg) | ≤ | 3 | GB/T5009.11或GB/T5009.76 | |
铅(Pb)(以干基计)/(mg/kg) | ≤ | 10 | GB 5009.12或GB/T5009.75 | |
8 附录A 检验方法
8.1 A.1 警示
本试验方法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腐蚀性,操作者须小心谨慎。如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水冲洗,严重者应立即治疗。使用易燃品时,严禁使用明火加热。
8.2 A.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2、GB/T 603之规定制备。
8.3 A.3 鉴别试验
8.3.1 A.3.1 仪器和设备
A.3.1.1 恒温磁力搅拌器。
A.3.1.2 分析天平:感量0.0001 g。
A.3.1.3 固定好的温度计套管:温度计量程0 ℃~150 ℃。
8.3.2 A.3.2 试剂和材料
A.3.2.1 油样:由精炼油厂中和工段得到的新鲜中和大豆油,520 nm波长处的吸光度在0.2~0.4之间。
A.3.2.2 中速定性滤纸。
8.3.3 A.3.3 鉴别步骤
称取50 g±0.1 g油样和1 g±0.1 g试样(试样添加量为油重的2%),置于200 mL烧杯中,置于已预热的恒温磁力搅拌器上,边加热边搅拌。保持温度计始终浸没在油样中,当温度升至105℃~110℃,保持10 min。脱色结束后,取下烧杯,立即趁热用中速定性滤纸过滤油样,收集滤液于25 mL比色管中至刻度,与参比溶液比对,其颜色不得深于参比溶液。
参比溶液:用移液管移取脱色前的油样于25mL比色管中至刻度。
8.4 A.4 油脱色率的测定
8.4.1 A.4.1 方法提要
取一定质量的中和大豆油,加入一定质量的试样进行脱色,测得脱色后油的吸光度。根据吸光度的减少值计算,以百分数表示脱色率。
8.4.2 A.4.2 仪器和设备
A.4.2.1 分光光度计:配有1 cm比色皿。
A.4.2.2 恒温磁力搅拌器。
A.4.2.3 分析天平:感量0.0001 g。
A.4.2.4 固定好的温度计套管,温度计量程0 ℃~150 ℃。
8.4.3 A.4.3 试剂和材料
A.4.3.1 油样:由精炼油厂中和工段得到的新鲜中和大豆油,520 nm波长下测定吸光度0.2~0.4之间。
A.4.3.2 中速定性滤纸。
8.4.4 A.4.4 分析步骤
称取150 g±0.01 g油样于500 mL烧杯中,将已用乳胶管密封固定好的温度计套管套上,将其置于已预热的恒温磁力搅拌器上,边加热边搅拌。当温度升至60 ℃时缓慢加入3 g±0.1 g试样,搅拌强度以整个油样呈旋涡状运动为宜,保持温度计始终浸没在油样中,当温度升至105 ℃~110 ℃,保持30 min。脱色结束后,取下烧杯,立即趁热用中速定性滤纸过滤油样,弃去最初的60 mL滤液后收集脱色油。将上述滤得的澄清油样在分光光度计上,于520 nm波长处,测定油样的吸光度(用1 cm比色皿,以水作参比,校正零位)。同时测定未脱色的油样在520 nm波长处的吸光度。
8.4.5 A.4.5 结果计算
油脱色率X1,按公式(A.1)计算:
式中:
A0——未脱色的油样在520 nm波长处的吸光度;
A1——脱色后的油样在520 nm波长处的吸光度。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允许绝对差值不大于2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计算至一位小数。
8.5 A.5 高级芳香烃试验
8.5.1 A.5.1 试剂和材料
A.5.1.1 环已烷。
A.5.1.2 硫酸奎宁标准储备溶液Ⅰ:1 mL溶液含硫酸奎宁[(C20H24N2O2)2·H2SO4] 1 mg;
称取1.048g硫酸奎宁[(C20H24N2O2)2·H2SO4·2H2O],置于1000mL容量瓶中,溶解于硫酸溶液(3+1000)中,用硫酸溶液(3+1000)稀释至刻度,摇匀。
A.5.1.3 硫酸奎宁标准储备溶液Ⅱ:1 mL溶液含硫酸奎宁[(C20H24N2O2)2·H2SO4]0.01 mg;
用移液管移取1mL硫酸奎宁标准储备溶液Ⅰ,置于100 mL容量瓶中,用硫酸溶液(3+1000)稀释至刻度,摇匀。
A.5.1.4 硫酸奎宁标准使用溶液:1 mL溶液含硫酸奎宁[(C20H24N2O2)2·H2SO4]0.1 μg;
用移液管移取1 mL硫酸奎宁标准储备溶液Ⅱ,置于100 mL容量瓶中,用硫酸溶液(3+1000)稀释至刻度,摇匀。该溶液现用现配。
8.5.2 A.5.2 仪器和设备
A.5.2.1 索式提取器。
A.5.2.2 比色管:10 mL。
8.5.3 A.5.3 分析步骤
称取经粉碎至71 μm的干燥试样(120℃±2℃,4 h)1.00 g±0.01 g,用干净的滤纸包裹严密,置于索式提取器中,水浴温度90 ℃~95 ℃,用12.0 mL环已烷连续提取2 h。将提取液冷却后置于比色管中。
标准溶液是将10 mL硫酸奎宁标准使用溶液置于比色管中。
在紫外灯(365 nm)下观察,试样溶液显示的颜色或荧光不超过标准溶液为通过试验。
9 参考资料
- ^ [1]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ε-聚赖氨酸等4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4年第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