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杀虫剂中毒

目录

1 拼音

yǒu jī lín shā chóng jì zhòng dú

2 英文参考

organophosphorus insecticide poisoning

3 概述

有机磷杀虫剂是目前世界上应用最广的杀虫剂[1]。包括家庭用和农田用的各种制品。农田用的为剧毒类,家庭用的为高毒和低毒。作为农药的有甲拌磷(3911)、内吸磷(1059)和对硫磷(1605)。家用(包括园艺)的有敌敌畏、乐果和敌百虫。有机磷制剂可经皮肤吸收或误服中毒。

有机磷杀虫剂多数毒性强,吸收中毒途径多,可经胃肠道、呼吸道迅速吸收,经皮肤吸收较慢[1]。大量口服者在5分钟内可出现症状,多数在12小时内发生有机磷杀虫剂中毒,有机磷主要与胆碱酯酶结合,抑制胆碱酯酶活力[1]

4 疾病分类

急诊科

化学、物理因素所致疾病 > 农药中毒 > 有机磷酸酯类农药中毒

急性中毒 > 农药中毒 > 杀虫剂中毒

5 有机磷杀虫剂中毒的病因

有机磷杀虫剂品种,根据其毒性可分为:

①剧毒类:LD50<10mg/kg,如内吸磷(1059),对硫磷(1605),甲拌磷(3911)等。

②高毒类:LD50为10~100mg/kg,如甲基对硫磷,甲胺磷,氧乐果,敌敌畏等。

③中毒类:LD50在100~1000mg/kg,如乙硫磷,敌百虫,乐果等。

④低毒类:LD50>1000mg/kg,如马拉硫磷,氯硫磷等。

有机磷杀虫剂多数毒性强,吸收中毒途径多,可经胃肠道、呼吸道迅速吸收,经皮肤吸收较慢[1]。大量口服者在5分钟内可出现症状,多数在12小时内发生有机磷杀虫剂中毒,有机磷主要与胆碱酯酶结合,抑制胆碱酯酶活力[1]

6 有机磷杀虫剂中毒的病理生理

有机磷杀虫剂急性毒性主要是对乙酰胆碱酯酶(AChE)的抑制,引起乙酰胆碱(ACh)积蓄,导致先兴奋后衰竭的一系列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等症状,严重患者可因昏迷和呼吸衰竭而死亡。

7 有机磷杀虫剂中毒的诊断

7.1 病史

了解有机磷杀虫剂接触或误服史,接触方式及时间,防护措施,接触农药后是否未经洗手即吸烟或进食,有无误服或自服史。

呕吐物、呼吸道分泌物及体表有特殊的蒜臭味[1]。(有些有机磷农药可无蒜臭味)。

7.2 典型临床表现

典型的症状和体征包括:

(1)毒草碱样作用:瞳孔缩小、大汗、流涎、胃肠道症状、支气管分泌增多、肺部啰音和呼吸困难等[1]。光反应消失、面色苍白、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肺水肿。

(2)烟碱样作用:肌张力增强,肌颤和心率增快[1]。牙关紧闭、腓肠肌痉挛、抽搐。

出现烟碱样表现常提示中重度中毒[1]

(3)中枢神经系统效应:头痛、头晕、乏力和意识改变[1]。嗜睡、意识恍惚、语言不清、昏迷。

7.3 实验室检查

测定血清与红细胞胆碱酯酶活力。呕吐物、胃内容物、呼吸道分泌物毒物鉴定。尿测有机磷分解产物(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氯硫磷、伊皮恩等含有对硝基苯的有机磷中毒尿中对硝基酚含量增多,敌百虫中毒时尿中三氯乙醇增多)。

(1)全血胆碱酯酶活性降低,可作为中毒分级的指标:胆碱酯酶活力51%~70%,为轻度;胆碱酯酶活力30%~50%;为中度;胆碱酯酶活力<>[1]

(2)胃内容物可检出有机磷,尿中可检出有机磷分解产物[1]

7.4 临床分级

为便于观察病情和掌握用药剂量,有机磷农药中毒可分为轻、中、重度,但病情发展急骤,应灵活掌握。

轻度: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出汗、胸闷、视力模糊、无力等症状,瞳孔可缩小。

中度:除上述症状和体征外,出现肌束震颤、瞳孔缩小、轻度呼吸困难、大汗、流涎、腹痛、腹泻、步态蹒珊,神志模糊或清楚,血压可升高。

重度:除出现轻、中度中毒症状和体征外,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诊断:肺水肿;昏迷;呼吸麻痹;脑水肿。

8 有机磷杀虫剂中毒的治疗方案

8.1 一般治疗

可用5%碳酸氢钠(敌百虫中毒除外)、清水或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毛发;用2%碳酸氢钠冲洗被污染的眼部后,滴入1%阿托品1~2滴;经消化道中毒者可用2%碳酸氢钠或清水彻底洗胃[1]

接触中毒者,立即离开中毒环境,脱去污染衣服,剪去指甲,皮肤、头发用肥皂及温水清洗(敌百虫忌用肥皂,因其遇碱可变成毒性更强的敌敌畏)。若有伤口或眼部污染,应彻底冲洗。

口服中毒者应立即催吐、洗胃。洗胃务必彻底,应反复抽洗至无农药味为止。即使中毒已超过12h,亦应积极洗胃。一般选用2%碳酸氢钠、1∶5000高锰酸钾液、温开水(避免用热水,以免增加毒物溶解吸收)或1%食盐水洗胃。须注意:敌百虫中毒,不用碱性溶液洗胃;含有P=S基团的有机磷如内吸磷、甲基内吸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倍硫磷、杀螟松、乐果、马拉硫磷、谷硫磷、苏化203、甲拌磷等不用高锰酸钾液洗胃,因可使P=S基团氧化为P=O而显著增加其毒性。彻底洗胃后注入大量药用炭悬液。

8.2 对症支持治疗

(1)保持呼吸道通畅,一旦出现呼吸肌麻痹,应尽早气管插管或切开,予以呼吸支持[1]。给氧、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吸除涎液及呼吸道分泌物。

(2)维持循环稳定,补充有效循环血量,必要时可予以多巴胺维持血压[1]

(3)有脑水肿者,头部降温,并用脱水剂。防治脑水肿,可选用20%甘露醇适当脱水[1]

(4)有肺水肿者,加强阿托品治疗,并按肺水肿常规处理,禁用吗啡及哌替啶。

(5)纠正酸碱失衡和电解质紊乱[1]

(6)对症处理如出现抽搐者,除加强阿托品及胆碱酯酶活化剂外,酌情静脉注射安定或肌注副醛,忌用巴比妥类及酚噻嗪类药物。

(7)出现血压下降、循环衰竭者,用抗休克药及强心药。

8.3 应用解毒剂

8.3.1 解毒剂的种类

有机磷杀虫剂中毒的特殊解毒剂是抗胆碱药和胆碱酯酶复能剂[1]

8.3.1.1 胆碱能神经抑制剂

阿托品应早期、足量、快速反复给药直至阿托品化(瞳孔扩大后不再缩小,颜面潮红,皮肤干燥,脉搏快而有力,恶心、呕吐、腹痛消失)。应根据具体病情,灵活掌握。应注意鉴别阿托品过量引起的中毒性昏迷与有机磷中毒所致的昏迷。

8.3.1.2 胆碱酯酶活化剂

早期应用能使被抑制的胆碱酯酶复活,与阿托品合用有协同作用,但切不可以此代替阿托品。过量应用,本身也可抑制胆碱酯酶活力。氯磷定水溶性较好,可供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为首选药物。对内吸磷、对硫磷、苏化203、甲拌磷等疗效显著;对敌百虫、敌敌畏等疗效较差;对乐果疗效可疑。碘解磷定,仅供静脉注射,水溶性较差,溶液不很稳定。双复磷,较易透过血脑屏障,故对中枢神经中毒症状的解除较上二者为好,且对敌敌畏、敌百虫效果较好,但毒性较大。呋喃丹农药中毒急救时,禁用肟类化合物高能剂,阿托品用量比抢救有机磷时为小。

8.3.2 解毒剂的使用原则

抗胆碱药能对抗有机磷杀虫剂中毒的毒蕈碱样症状,胆碱酯酶复能剂不但能使中毒酶活性重新活化,而且能直接对抗烟碱样中毒症状,因此两者宜合并用药,而且应尽早、足量、重复用药,尽快阿托品化[1]

阿托品化的主要临床表现:口干、皮肤干燥、肺部哕音减少或消失、瞳孔扩大和精神神经症状改善等[1]

阿托品中毒的主要临床表现:体温升高、心率明显增快、烦躁,严重者可出现循环呼吸衰竭[1]

8.3.3 解毒剂的使用方法

1)阿托品的用法[1]

轻度中毒:阿托品1~2mg,皮下或肌内注射,必要时1~2小时后重复给药,一日3~4次。

中度中毒:阿托品2~4mg,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每半小时重复1次,直到阿托品化,病情好转后酌情减量。

重度中毒:阿托品5~10mg,每隔15~30分钟一次。若出现阿托品中毒的表现需停药观察。

2)氯解磷定的用法[1]

轻度中毒:氯解磷定0.25~0.5g,肌内注射。必要时2小时重复1次;

中度中毒:氯解磷定0.5~0.75g,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1~2小时重复一次,以后每2小时重复一次。

重度中毒:氯解磷定0.75~1.0g.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0.5小时重复一次,以后每2小时重复一次。

3)碘解磷定的用法[1]

轻度中毒:碘解磷定0.5g,缓慢静脉注射。必要时2小时重复1次。

中度中毒:碘解磷定0.5~1.0g,缓慢静脉注射,1~2小时重复一次,也可静脉滴注。

重度中毒:碘解磷定1.0~2.0g,缓慢静脉滴注,以后每小时0.5g重复一次或静脉滴注。

8.4 换血疗法

晚期病例,血液胆碱酯酶活力显著下降且不能复活者,可考虑换血疗法。

8.5 注意事项

1.掌握早期、足量、联合和反复使用原则。

2.注意阿托品化和中毒的临床表现。

3. 经过抢救中毒症状消失后必须严密观察48h,乐果经口服中毒者要观察3~5d。

9 有机磷杀虫剂中毒的预防

避免误服或接触有机磷类物质。

10 参考资料

  1. ^ [1]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编委会主编.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22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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