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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注解
医师 古代医者职位名。周代掌管医药行政及医疗工作的最高长官。《周礼·天官》载:“医师上士二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郑康成注“医师,众医之长。”北周、隋唐太医署中亦设有医师,隋唐时其职位在博士、助教之下,而在医工、医生之上。《旧唐书》载:“凡医师、医工、医正疗人疾病,以其全多少而书之以为考课”。他们都是负责医疗实习工作的。后世所称医师,与古代已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