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yì mǔ cǎo kē lì
2 国家基本药物
与益母草颗粒有关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信息
序号 | 基本药物目录序号 | 药品名称 | 剂型 | 规格 | 单位 | 零售指导价格 | 类别 | 备注 |
948 | 82 | 益母草颗粒 | 颗粒剂 | 15g | 袋 | 1.0元 | 中成药部分 | * |
949 | 82 | 益母草颗粒 | 颗粒剂 | 5g | 袋 | 0.36元 | 中成药部分 | |
950 | 82 | 益母草颗粒 | 颗粒剂 | 2g(无糖) | 袋 | 0.88元 | 中成药部分 |
注(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1、表中备注栏标注“*”的为代表品。
2、表中代表剂型规格在备注栏中加注“△”的,该代表剂型规格及与其有明确差比价关系的相关规格的价格为临时价格。
注(中成药部分):
1、表中备注栏标注“*”的剂型规格为代表品。
2、表中备注栏加注“△”的剂型规格,及同剂型的其他规格为临时价格。
3、备注栏中标示用法用量的剂型规格,该剂型中其他规格的价格是基于相同用法用量,按《药品差比价规则》计算的。
4、表中剂型栏中标注的“蜜丸”,包括小蜜丸和大蜜丸。
3 益母草颗粒药典标准
3.1 品名
益母草颗粒
Yimucao Keli
3.2 处方
益母草1350g
3.3 制法
取益母草,切碎,加水煎煮3小时,煎液滤过,滤液浓缩至相对密度为1.04(90~95℃),静置,取上清液,浓缩至相对密度为1.36~1.38(83℃),加蔗糖粉600g和适量的糊精,混匀,制成颗粒,干燥,制成1000g;或加入甜菊素和适量的糊精,混匀,制颗粒,干燥,制成333g[规格(2)][1],即得。
3.4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3.5 鉴别
本品[含量测定]所得薄层色谱中,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
3.6 检查
应符合颗粒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Ⅰ C)。
3.7 含量测定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本品,混匀,取适量,研细,取约6g或2g(无蔗糖)[1],精密称定,加沸水10ml使溶解,用稀盐酸调节pH值至1~2,通过732钠型阳离子交换树脂柱(内径为2cm,柱高为15cm),用水洗脱至洗脱液无色,弃去洗脱液,再用氨溶液(2→13)250ml洗脱,收集洗脱液,蒸干,残渣用70%乙醇溶解并转移至10ml量瓶中,加70%乙醇至刻度,摇匀,滤过,取续滤液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盐酸水苏碱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70%乙醇制成每1ml含2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Ⅵ B)试验,精密吸取供试品溶液8μl、对照品溶液2μl与8μl,分别交叉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丙酮-无水乙醇-盐酸(lO:6;1)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在105℃加热15分钟使薄层板上残留盐酸完全挥尽,放冷,喷以10%硫酸乙醇溶液,在105℃烘干,喷以稀碘化铋钾试液1%三氯化铁乙醇溶液(10:1)混合溶液至斑点显色清晰,晾干,在薄层板上覆盖同样大小的玻璃板,周围用胶布固定,照薄层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Ⅵ B薄层色谱扫描法)进行扫描,波长λS=527nm,测量供试品吸光度积分值与对照品吸光度积分值,计算,即得。
本品每袋含盐酸水苏碱(C7H13NO2·HCl)不得少于27.0mg。
3.8 功能与主治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产后恶露不绝,症见经水量少、淋漓不净、产后出血时间过长;产后子宫复旧不全见上述证候者。
3.9 用法与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g或5g(无蔗糖)[1],一日2次。
3.10 注意
孕妇禁用。
3.11 规格
(1)每袋装15g (2)每袋装5g(无蔗糖)[1]
3.12 贮藏
密封。
3.13 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4 益母草颗粒说明书
4.1 药品类型
中药
4.2 药品名称
益母草颗粒
4.3 药品汉语拼音
Yimucao Keli
4.4 成份
益母草
4.5 性状
益母草颗粒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4.6 益母草颗粒的功能主治
活血调经。用于月经量少。
4.7 规格
每袋装15克
4.8 益母草颗粒的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4.9 益母草颗粒的禁忌
孕妇禁用。
4.10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益母草颗粒。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对益母草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益母草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益母草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益母草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11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12 备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5 参考资料
- ^ [1] 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