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词条: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最后修订于2011/2/9 11:56:20)[共4480字]
摘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9年12月16日印发,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检查工作的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负责制定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分类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员库及其管理工作,负责部分高风险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认证管理中心)受国家局委托,承担部分高风险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第二类和除认证管理中心承担的部分高风险第三类医疗器械之外的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部分高风险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申报资料的形式审查工作,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申请......
>>>查看全文
相关文献:
- 关于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行政许可法》,须对2000年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我局起草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印发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04年5月31日以前将修改意见(附修改理由)报我局医疗器械司。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发送。 联系人:马长城、吕建民
-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16号)
6号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于2004年5月2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郑筱萸 二○○四年八月九日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的注册管理,保证医疗
-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日常监督管理是指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准,对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已按照规定告知登记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过程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的过程。日常监督检查活动包括质量体系检查、专项检查、产品质量摸底性抽查和其它日常现场检查。 第三条 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实行分级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12号)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的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秩序,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医疗器械生产条件和生产过程进行审查、许可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31号)
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31号《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于2001年11月19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局长:郑筱萸二○○二年一月四日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器械标准工作,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中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
- 关于征求对《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流通的监督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听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管理相对人意见的基础上,我司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内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人员进行讨论,并听取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及理由,于2005年6月30日前书面反馈我司。 联系人:王松林 王
- 关于印发2005年制修订医疗器械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5-2006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ISO20776-1 12即时检测质量和能力的要求T制定2005-2007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ISO/DTR22870 13医学实验室通过风险管理和持续改进减少错误T制定2005-2007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IS
- 关于印发2006年制修订医疗器械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 现将2006年度制订、修订医疗器械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其中强制性行业标准61项(见附件1),推荐性行业标准77项(见附件2)。 请各标准项目归口技术委员会或单位积极组织归口内的标准项目的起草工作,对承担起草标准项目的单位给予支持并进行督促。各有关单位应按计划要求,完成所承担标准项目的制订
-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调度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我局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调度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三年一月十四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调度管理规定(试行)一、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
- 关于印发《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和《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依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为统一规范境内第一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注册审批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订了《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和《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9 号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2005年8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7月18日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 长 李长江二〇〇五年九月一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 关于停止使用北京希翼互通医疗器械公司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全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经济秩序治理整顿专项行动中,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了一起违法生产、经营医疗器械案件。经查实,该案中北京希翼互通医疗器械公司非法生产未经注册的“一次性血肿碎吸包”及非法经营未注册的“一次性无菌头皮夹”、“电动开颅钻”、“灭菌骨腊”等产品已销往全国部分省市的使用单位和经营单位(详见附件)。 为防止北京希翼互通医疗器械公司违法生产、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办法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
-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局令第15号)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于2000年2月17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4月10日起施行。 局长:郑筱萸 二OOO年四月五日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分类,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的软件。其使用目的是: (一)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
- 《医疗器械说明书管理规定》(局令第30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30号《医疗器械说明书管理规定》于2001年11月19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局长:郑筱萸二○○二年一月四日医疗器械说明书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的内容,确保向使用者提供正确的操作方法和产品的相关信息,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均应附有说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12号)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的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秩序,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医疗器械生产条件和生产过程进行审查、许可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第276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2000年1月4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
-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局令第5号)
床试验的管理,维护受试者权益,保证临床试验结果真实、可靠,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实施及监督检查,应当依照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是指:获得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格的医疗机构(以下称医疗机构)对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按照规定进行试用或验证的过程。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目的是评价受试产品是否具有预期的安全
- 关于印发2001年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总结的通知
难,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对一些问题取得了共识。会议对2001年进一步治理整顿市场秩序,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一次性医疗器械作了具体部署。 会议讨论并部署了2001年在全国统一开展发放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会议讨论并落实了组织全系统力量、编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审批程序规定的工作方案。对于上述提交会议讨论的3个工作方案,代表们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此,医疗器械司将进行认真的分析、
- 关于执行《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令”)已于2004年7月20日公布施行。为更好地贯彻施行12号令,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一)12号令中提出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职责和工作规划,分类分步地制定实施
-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局令第10号)
第10号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于2004年6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郑筱萸 二○○四年七月八日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
- 二十六、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产操作间同时进行。 生物制品生产用的培养罐、冻干、灌封等共用设备必经过彻底清洁、消毒处理后,方能且用生产。 毒性药材生产用的设备、输送管道、容器及其它设施应专用。 (3)生产开始前应检查设备、器械和容器是否洁净或灭菌,并确认无前次生产遗留物。 (4)每一生产操作间及生产用设备、容器均应有能够指明正在加工产品或物料、批号及数量等的状态标志。 (5)生产用的设备、容器、输送药液的管道用后应立
- 关于征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为全面加强我国医疗器械上市后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卫生部起草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提出修改意见,必要时可召开座谈会听取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04年3月1日之前书面分
- 关于征求对《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药品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及有关单位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02年9月30日前反馈我局安全监管司生产监督处。地址:北京市
- 关于建立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部署,加强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工作,规范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秩序,防止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建立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国务院赋予的职能、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医疗器械广告
-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37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7号《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于2002年12月6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办法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局长:郑筱萸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 关于征求对医用物理降温仪等产品分类界定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我司收到部分省局和企业对下列有关产品如何分类界定的请示,我司提出了初步意见,现征求你们的意见: 一、医用物理降温仪:采用半导体致冷和水循环热传导方式对发烧患者进行冷敷物理降温。拟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二、一次性使用自体细胞采集器:产品包内配有酶溶液和冲洗液、无菌手术器械(手术刀和注射针)及驱动装置。用于分解取自患者的细胞,
- 关于蓝域染色剂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现将蓝域染色剂等产品的分类界定通知如下: 一、蓝域染色剂:含0.1%台酚蓝,用于白内障手术中前囊的染色,辨别撕囊时前囊和其下灰色、不着色的晶体组织。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 二、牙齿美白工具盒:用于对牙齿进行美白的配套工具。由定位器、阻隔材料注射器(内填充唇部保护材料)、防晒面霜注射器(内填充牙龈保护
- 关于白细胞回升系统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现将白细胞回升系统等产品的分类界定通知如下: 一、白细胞回升系统:由主机和等幅极高频电磁治疗头、治疗床组成。用于肿瘤病人放、化疗之后,利用极高频辐射来回升白细胞,进行肿瘤缓解治疗。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 二、体腔热灌注治疗机(不含药):由加热装置、灌注系统和控制系统组成,不包括治疗用药。用于癌性积液
- 《张畹香医案》:卷上
冬温十四日,身似凉,脉仍大有数意,而久按无力,是属邪减退,舌亦滑润,尚灰,两边黄其意首存津液也。此症病中经,至未经通走,故致肝热而作惊多怒,汤中有白薇,能定惊凉血,拟以治此。生玉竹(三钱)北沙参(三钱)炒麦冬(三钱)白薇(三钱)炒丹皮(三钱)象贝母(三钱)丸)如时昏时清,当去白薇,加砂壳(一钱半)以运湿舒肝,以素体有湿多郁也。大便以增液而解,可知其沸阴之热,精液得滋润,必不以苦寒而燥之也。诊脉左
- GB/T19004:2000《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
前言本标准等同采用ISO9004:2000《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本标准是GB/T19000族标准之一。标准中的“应”(shall)表示要求,“应当”(should)仅起指导作用。本标准对GB/T19004.1-1994作了技术性修订,本标准发布时,取代GB/T19004.1-1994。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15
- 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附录的通知
,应按标签管理。7.药品零头包装只限两个批号为一个合箱,合箱外应标明全部批号,并建立合箱记录。8.药品放行前应由质量管理部门对有关记录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应包括:配料、称重过程中的复核情况;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清场记录;中间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偏差处理;成品检验结果等。符合要求并有审核人员签字后方可放行。二、无菌药品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1.无菌药品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
- 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未严格注明禁忌症、不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应禁止其上市销售。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这类产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 (二)严厉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规行为 1.对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要按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调度管理规定(试行)》(国药监械〔2003〕13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已列入各级重点监管目录的品种要重点检查,以上检查要按规定汇总上报。 2.在巩固多年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要继
-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17号)
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规范药品注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进行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或者进口、进行相关的药品注册检验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药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
- 基于Web的医疗器械信息管理系统的研究
【摘要】医疗器械信息管理在医院的信息化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本文介绍了一个基于Web浏览器的医疗器械信息管理系统,详细介绍了系统的设计思想、各功能模块和系统特点。系统的设计研究实现了医疗器械信息的网络化管理,极大地提高了管理效率。【关键词】医疗器械;XML;信息化 AbstractInformationmanagementofmedicalequipmenthasanimportantroleof
-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特此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三年四月一日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和科学性,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药品
- 关于实施《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注、输器具)生产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已以国药监械[2001]288号文发布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注、输器具)生产实施细则》(2001年修订,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是一次性使用(注、输器具)生产企业申请企业许可和产品注册必须严格执行企业体系考核所实施的统一企业验收标准。 为做好一次性使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15号)
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和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逐步推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规范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
- 《吴鞠通医案》:[卷一]温疫
章七十岁温热发斑,咽痛。生石膏(一两)人中黄(二钱)苦桔梗(六钱)知母(四钱)射干(三钱)芥穗(二钱)元钱)苇根、白茅根煎汤,煮成四碗,日三服,夜一服。温斑三日,犹然骨痛,胸痛,咽痛,肢厥,未张之秽热尚多,清窍皆见火疮,目不欲开,脉弦数而不洪,口干燥而不渴。邪毒深居血分,虽有药可治,恐高年有限之阴精,不足当此燎原之势,又恐不能担延十数日之久,刻下趁其尚在上焦,频频进药,速速清阳。再以芳香透络逐秽
- 如何面对质量世纪
世界著名质量管理专家朱兰博士指出:21世纪是质量世纪。中国如何跨入并走好这条世纪质量之路,是摆在全国人民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众所周知,质量管理的发展经历了检验管理阶段、统计质量管理阶段和全面质量管理阶段。当今,全面质量管理又有了新的概念。未来的质量管理,应是全社会对质量的综合管理。在现有质量管理的基础上把技术管理、行政管理和法制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使供方和顾客之间、供方和社会之间、供方内部之间
- 质量管理词典-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与原理
业的设计部门要按照用户的质量要求,决定产品结构、规格、性能和原材料标准等到,设计出符合用户质量要求的产品;生产制造部门要实现均衡生产,生产车间和工人则要经过严格训练,熟练掌握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质量的操作方法与控制方法,以便生产出符合设计质量的产品;检验部门要按产品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销售部门在推销产品的同时要很好地进行市场笛查,搜集用户意见,进行质量分析等。上述部门的工作与活动直
-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14号)
、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 长春经开区响应“禁塑令”发展聚乳酸及下游产业
吉林省委书记(时任吉林省省长)巴音朝鲁考察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时,要求长春经开区“支持聚乳酸、跨境电子商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此时,距长春经开区在省发改委等部门支持下,在全国率先扛起生物质产业大旗,仅半年时间。全球首个聚乳酸产业园,尚在筹建期,就吸引了国际国内众多业内巨头关注,前景一片大好。2月13日,省政府又发布了第244号令——《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
- 关于公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第二批名单的通知
公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名单的要求,现将第二批(截至2002年10月24日)获得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一次性使用输血器、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输液器、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附件: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名单(第二批)国家药品监督管
- 关于征求对止鼾器等产品分类界定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处: 近期,我司收到部分省局和企业对下列有关产品如何分类界定的请示,我司提出了初步意见,现征求你们的意见: 一、非植入式止鼾器:拟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二、药粉吸入器:用于药粉的口腔吸入,拟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 三、颈椎固定带:用于外伤后的固定,拟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 四、光鼻器:用于治疗过敏性鼻炎,拟作为Ⅱ类医疗器
- 《景岳全书》:[卷之五十四书集·古方八阵]和阵
(《局方》)二陈汤治痰饮呕恶,风寒咳嗽,或头眩心悸,或中脘不快,或因生冷,或饮酒过多,脾胃不和等证。陈皮半夏(制,各三钱)茯苓(二钱)炙甘草(一钱)水二钟,姜三五片,枣一枚,煎八分,食远服。加减二陈汤治呕吐吞酸,胃脘痛,呃逆。即前方加丁香九粒,气滞甚者,可加一二钱。(丹溪)加味二陈汤治食郁瘀滞,胸膈不快。苍术(米泔浸)白术(炒)橘红半夏(泡)茯苓川芎香附(各八分)枳壳黄连(姜炒)甘草(各五分,水盏
- 关于牙龈炎冲洗器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我局陆续收到一些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对部分产品进行分类界定的请示。为适应各地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将牙龈炎冲洗器等产品的分类界定通知如下: 一、牙龈炎冲洗器:作为I类医疗器械管理。 二、溶血剂、稀释液:与血细胞分析仪配套用,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三、体外凝血诊断试剂:由组织凝血活酶和氯化钙组成,用于外源
- 关于深入进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2000]32号)的要求,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加强了对假劣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打击力度,许多地方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距离达到全面治理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1月31日,中央电视台在《焦点访谈》栏目播放了“危险的输液器”节目,从中可以看到在一些地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混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改变,假劣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泛滥的局面尚未全面扭转。一些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混乱,至今存在假冒
- 关于征求对脱敏凝胶等产品分类界定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处: 近期,我司收到部分省局和企业对下列有关产品如何分类界定的请示,我司提出了初步意见,现征求你们的意见: 1.脱敏凝胶:用于牙体脱敏。拟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2.单人无菌室:用于防止病人术后感染。拟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3.碳纤定位床板及背部插板:用于CT及加速器诊断及治疗时病人的支撑和定位。拟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4.冰点渗透
- 关于牙钻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需要,现将牙钻等产品的分类界定通知如下: 一、牙钻:用于牙科钻孔、去除腐质等。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二、心脏停跳液、心肌保护液:灌注于主动脉根部,并经主动脉根部灌注心脏本身,以达到心脏停跳和保护心肌的作用。作为III类医疗器械管理。 三、手术用冲洗液:用于外科手术的冲洗。作为III类医疗器械管理。 四、
- 燃料乙醇:行业现状及相关上市公司分析
美国是燃料乙醇生产的第一大国,2007年8月,美国乙醇产量达到68.13亿加仑(277.0亿升)。美国燃料乙醇生产主要依靠玉米,通过转基因技术和扩大种植面积,美国玉米产量近年增长迅速,目前有30%的玉米是用于燃料乙醇的生产。除玉米乙醇外,为促进纤维素乙醇的发展,2005年颁布的美国能源政策法案(EPACT)为此制定了优惠政策。 巴西主要依靠甘蔗来生产燃料乙醇。2001年,巴西取消了对燃料乙醇的
- >>点此搜索更多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