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常痤疮临床路径(2016年县级医院版)

目录

1 拼音

xún cháng cuó chuāng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xiàn jí yī yuàn bǎn )

2 基本信息

《寻常痤疮临床路径(2016年县级医院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3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4 临床路径全文

寻常痤疮临床路径(2016年县级医院版)

4.1 一、寻常痤疮临床路径标准门诊流程。

4.1.1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寻常痤疮(不伴有并发症)(ICD-10:L70.0)。

4.1.2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1.好发于青春期人群,好发于面部、上胸、背及肩部等皮脂溢出部位。

2.基本损害为圆锥形丘疹,又称粉刺,分为开放性的黑头粉刺和闭合性的白头粉刺,同时伴有炎症损害如炎性丘疹、脓疱、结节、囊肿等。

3.一般无自觉症状,可有轻微痒、痛,病情时轻时重,呈慢性经过,可遗留色素沉着、瘢痕。

根据痤疮皮损性质及严重程度可将痤疮分为三度4级:

1级(轻度):仅有粉刺;

2级(中度):除粉刺外还有炎性丘疹;

3级(中度):除有粉刺、炎性丘疹外还有脓疱;

4级(重度):除有粉刺、炎性丘疹及脓疱外还有结节、囊肿或瘢痕。

4.1.3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治疗指南-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中国痤疮治疗指南》(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2008年)。

1.局部治疗。

2.系统治疗(抗生素治疗、维A酸治疗、激素治疗)。

3.物理治疗。

4.中医中药。

4.1.4 (四)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L70.0寻常痤疮(不伴有并发症)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4.1.5 (五)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1.局部治疗:外用维A酸类药物、过氧苯甲酰、抗生素、壬二酸、二硫化硒等,用药时间视病情而定。

2.系统治疗

(1)抗生素治疗:应首选四环素类,其次大环内酯类,疗程6~12周。其他如甲硝唑也可酌情使用,但β-内酰胺类和喹诺酮类抗菌药物不宜选择。

(2)维A酸治疗:主要是口服异维A酸,通常用于重度患者,也可用于其他方法治疗无效的中度痤疮患者。每日剂量取决于患者体重,疗程视病情。须向患者说明异维A酸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如皮肤粘膜干燥、肝功能异常、血脂异常、致畸性等。

(3)激素治疗:可选择复方醋酸环丙酮片、醋酸环丙氯地孕酮等,应当根据患者月经周期服用,疗程3~4个月或视病情而定。抗雄激素药物也可选择螺内酯。口服雌激素类制剂及螺内酯主要用于女性患者。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严重的结节囊肿性痤疮、暴发性痤疮或聚合性痤疮的病情进展期,多采用小剂量短期使用。也可结节和(或)囊肿内注射糖皮质激素。

3.物理治疗:光法包括单纯蓝光(415nm)、蓝光与红光(630nm)联合疗法、红光加5-氨基酮戊酸(5-ALA)光动力疗法等,其中光动力疗法需要一定的设备,且主要用于重度痤疮或结节囊肿性痤疮;激光疗法如1450nm激光、强脉冲光(IPL)、脉冲染料激光等;粉刺挑除。治疗时间视病情而定。

4.中医治疗:辨证论治,随症加减。

4.1.6 (六)门诊检查项目。

根据患者病情选择的项目:

1.病原检测:患者可进行蠕形螨、马拉色菌等病原菌学检查,以利于鉴别诊断,有条件可监测痤疮丙酸杆菌的耐药性,指导临床合理应用。

2.内分泌检查:女性痤疮患者如同时伴有皮脂溢出、多毛、月经稀发过少或闭经、不孕等,可检测性激素水平,必要时需排除多囊卵巢综合症等。

3.服药后安全性监测:拟行异维A酸系统治疗者,在开始治疗前应当进行肝功能和血脂检查,并在治疗后每2~4周复查。

4.1.7 (七)临床治愈标准。

临床症状消失,原有皮损基本消退,无新发皮损,临床疗效指数≥90%。

4.1.8 (八)变异及原因分析。

1.对门诊常规治疗效果差者,可酌情住院治疗。

2.伴有其他基础疾病或并发症,需进一步诊断及治疗或转至其他相应科室诊治,延长住院时间,增加住院费用。

4.2 二、寻常痤疮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寻常痤疮(ICD-10:L70.0)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出诊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次复诊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次复诊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次复诊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门诊治疗时间:6–12周

时间

初诊第1天

门诊第2–3周

□ 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

□ 完成门诊初诊病历

□    完成病情评估和治疗方案

□    向患者或其家属交待注意事项,预约复诊日期

□    患者或其家属签署“接受光动力(或果酸、激光、激素)治疗知情同意书”(必要时)

□ 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

□ 完成门诊复诊病历

□    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 防治药物的不良反应

门诊医嘱:

□ 进行疾病的宣教

□ 忌辛辣、低脂饮食

□ 局部药物治疗

□ 中医治疗(视病情)

□ 抗生素治疗(视病情)

□ 维A酸治疗(视病情)

□ 激素治疗(视病情)

□ 物理治疗(视病情)

□ 激素水平测定、B超检查、尿妊娠试验、肝功能、血脂检查(必要时)、痤疮丙酸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必要时)

门诊医嘱:

□ 忌辛辣、低脂饮食

□ 局部药物治疗

□ 中医治疗(视病情)

□ 抗生素治疗(视病情)

□ 维A酸治疗(视病情)

□ 激素治疗(视病情)

□ 物理治疗(视病情)

病情变异记录

□无  □有,原因:

1.

2.

□无  □有,原因:

1.

2.

医师

签名



时间

门诊第4–6周

门诊第6–12周

□ 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

□ 完成门诊复诊病历

□ 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 防治药物的不良反应

□ 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

□ 完成门诊复诊病历

□ 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 防治药物的不良反应

□ 维持治疗防复发(皮损改善率>90%)

门诊医嘱:

□ 低脂忌辛辣饮食

□ 局部药物治疗

□ 中医治疗(视病情)

□ 抗生素治疗(视病情)

□ 维A酸治疗(视病情)

□ 激素治疗(视病情)

□ 物理治疗(视病情)

□ 肝肾功能、血脂等检查(必要时)

门诊医嘱:

□ 低脂忌辛辣饮食

□ 局部药物治疗(维A酸或/和过氧苯甲酰可作为维持治疗)

□ 中医治疗(视病情)

□ 抗生素治疗(视病情)

□ 维A酸治疗(视病情)

□ 激素治疗(视病情)

□ 物理治疗(视病情)

□ 肝肾功能、血脂等检查(必要时)

病情变异记录

□无  □有,原因:

1.

2.

□无  □有,原因:

1.

2.

医师

签名



5 临床路径下载

寻常痤疮(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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