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xiǎo ér bǎo tài kāng kē lì
2 小儿宝泰康颗粒药典标准
2.1 品名
小儿宝泰康颗粒
Xiao'er Baotaikang Keli
2.2 处方
连翘、地黄、滇柴胡、玄参、桑叶、浙贝母、蒲公英、南板蓝根、滇紫草、桔梗、莱菔子、甘草
2.3 制法
以上十二味,浙贝母、滇紫草分别用70%乙醇回流提取二次,滤过,滤液合并,回收乙醇并浓缩至适量,备用。其余连翘等十味,加水煎煮二次,滤过,滤液合并,浓缩至适量,放冷,加乙醇使含醇量达70%,搅匀,静置,取上清液,回收乙醇并浓缩至适量,加入适量糊精和蔗糖400~500g及浙贝母和滇紫草的醇提浓缩液,制成颗粒,干燥,制成1000g,即得。
2.4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棕红色的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2.5 鉴别
(1)取本品16g,加70%乙醇100ml,加热回流30分钟,放冷,滤过,滤液蒸干,残渣加氨试液1ml,搅拌使湿润,再加甲苯10ml,搅拌使溶解,滤过,滤液蒸干,残渣加三氯甲烷0.5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浙贝母对照药材1g,加20%乙醇20ml,同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再取贝母素甲对照品,加三氯甲烷制成每1ml含1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Ⅵ B)试验,吸取供试品溶液10~20μl、对照药材溶液和对照品溶液各10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乙酸乙酯—甲醇—浓氨试液(17:2:1)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稀碘化铋钾试液。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色谱和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
(2)取本品16g,加乙酸乙酯30ml,超声处理20分钟,滤过,滤液浓缩至约0.5ml,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连翘对照药材2g,加水40ml,置热水浴中温浸1小时,滤过,滤液蒸干,残渣加乙醇20ml,加热回流1小时,放冷,滤过,滤液蒸干,残渣加乙醇2ml使溶解,作为对照药材溶液。照薄层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Ⅵ B)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0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三氯甲烷—甲醇(20:1)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醋酐—硫酸(26:1)的混合溶液,在105℃加热至斑点显色清晰。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
2.6 检查
应符合颗粒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Ⅰ C)。
2.7 含量测定
2.7.1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取贝母素甲对照品14mg,精密称定,置50ml量瓶中,加0.1mol/L盐酸溶液5ml和水4ml使溶解,加水至刻度,摇匀,即得(每1ml含贝母素甲0.28mg)。
2.7.2 标准曲线的制备
精密量取对照品溶液0.1ml、0.3ml、0.5ml、0.7ml、0.9ml,分别置分液漏斗中,加水至2ml,各加溴甲酚绿溶液(取溴甲酚绿50mg与邻苯二甲酸氢钾1.021g,加0.2mol/L氢氧化钠溶液6ml使溶解,再加水稀释至100ml)2ml,摇匀,再精密加入三氯甲烷10ml,剧烈振摇约2分钟,静置,分取三氯甲烷液,用干燥滤纸滤过,取续滤液。另取水2ml,同法操作,以三氯甲烷液为空白。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Ⅴ A),在411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以吸光度为纵坐标、浓度为横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2.7.3 测定法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本品,混匀,取适量,研细,取约8g,精密称定,加水30ml,搅拌使溶解,用氨试液调节pH值至11,用乙醚振摇提取4次,每次30ml,合并乙醚液,挥干,残渣加0.1mol/L盐酸溶液0.5ml和水2ml,搅拌使溶解,转移至25ml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摇匀,滤过,取续滤液2ml,置分液漏斗中,照标准曲线的制备项下的方法,自“加溴甲酚绿溶液2ml”起,依法测定吸光度,从标准曲线上读出供试品溶液中贝母素甲的量,计算,即得。
本品每1g含浙贝母总生物碱以贝母素甲(C27H45NO3)计,不得少于0.15mg。
2.8 功能与主治
解表清热,止咳化痰。用于小儿风热外感,症见发热、流涕、咳嗽、脉浮。
2.9 用法与用量
温开水冲服。周岁以内一次2.6g,一岁至三岁一次4g,三岁至十二岁一次8g,一日3次。
2.10 规格
每袋装 (1)2.6g (2)4g (3)8g
2.11 贮藏
密封。
2.12 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3 小儿宝泰康颗粒说明书
3.1 药品类型
中药
3.2 药品名称
小儿宝泰康颗粒
3.3 药品汉语拼音
3.4 药品英文名称
3.5 成份
3.6 性状
3.7 作用类别
3.8 适应症/功能主治
解表清热,止咳化痰。用于小儿风热外感,证见:发热、流涕、咳嗽。
3.9 规格
每袋装4克
3.10 用法用量
用温开水冲服,1岁至3岁每次4克,3岁至12岁每次8克,一日3次。
3.11 禁忌
糖尿病患儿禁服。
3.12 不良反应
3.13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14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15 药理作用
3.16 备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