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素

目录

1 拼音

sì huán sù

2 英文参考

tetracycline[朗道汉英字典]

acheomycin

3 概述

四环素是广谱抗生素,对细菌有抑菌作用。其作用机制在于药物能特异性地与核糖体30S亚基的A位置结合,阻止氨基酰-tRNA在该位置上的联结,从而抑制肽链的增长和影响细菌或其他病原微生物的蛋白质合成。现在一般不用于细菌感染,主要用于立克次体病、布氏杆菌病、淋巴肉芽肿、支原体肺炎、螺旋体病、衣原体病等。口服吸收不完全,四环素可分泌到乳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引起子代的不良反应。静脉滴注给药现已少用。

4 四环素说明书

4.1 药品名称

四环素

4.2 英文名称

Tetracycline

4.3 别名

四环素磷酸复盐;Abricycline;Panmycin;Achromycin;Decycline

4.4 分类

抗生素 > 四环素类

4.5 剂型

1.片剂:0.125g,0.25g;

2.胶囊:0.25g;

3.注射剂(粉):0.125g,0.25g,0.5g。

4.6 四环素的药理作用

盐酸四环素具有广谱抗病原微生物作用,为快速抑菌剂,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呈杀菌作用。其作用机制在于药物能特异性地与核糖体30S亚基的A位置结合,阻止氨基酰-tRNA在该位置上的联结,从而抑制肽链的增长和影响细菌或其他病原微生物的蛋白质合成。其次,四环素类可引起细菌细胞膜通透性的改变,使细胞内的核苷酸和其他重要成分外漏,从而抑制DNA的复制。四环素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淋球菌、脑膜炎球菌、大肠杆菌、产气杆菌、志贺菌属、耶尔森菌、单核细胞李斯特菌等有较强抗菌活性;对立克次体、支原体、衣原体、放线菌等也有较强作用。

4.7 四环素的药代动力学

盐酸四环素口服吸收不完全(约为60%~70%),口服吸收受金属离子影响,后者可与药物形成络合物使吸收减少。口服500mg,血药浓度峰值约为2~4μg/ml。每6小时口服500mg,经5次给药后可达稳态血药浓度(4~5μg/ml),单次静脉给药500mg后,血药浓度峰值约可达15~20μg/ml。四环素分布容积为1.3~1.6L/kg。药物吸收后广泛分布于体内组织和体液中,易渗入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易与骨和牙齿等组织结合,可在肝、脾和其他生长迅速的组织如肿瘤等部位浓集,在胆汁中的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5~20倍。四环素可透入胎盘和进入乳汁,乳汁中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60%~80%。但四环素不易透过血-脑脊液屏障,脑脊液中药物浓度较低,在脑脊液中浓度仅为血药浓度的10%~25%,不能达到有效抑菌浓度。四环素蛋白结合率约为55%~70%;肾功能正常者半衰期约为6~11h。药物主要自肾小球滤过,经肾小管分泌随尿液排泄。给药24h后可排出给药量的60%;另有少量药物经胆汁分泌至肠道排出。血液透析可清除给药量的10%~15%。

4.8 四环素的适应证

1.可用于:(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恙虫病;(2)肺炎支原体所致感染;(3)衣原体感染,包括鹦鹉热、衣原体淋巴肉芽肿(性病淋巴肉芽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氏菌病(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6)霍乱;(7)鼠疫(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8)兔热病。

2.可用于治疗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

3.也可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胆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4.还可用于痤疮治疗。用于非特异性尿道炎(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宫颈炎)、衣原体淋巴肉芽肿(性病淋巴肉芽肿)、梅毒、软下疳及痤疮等,也可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球菌或革兰阴性杆菌所引起的轻症感染。

4.9 四环素的禁忌证

1.8岁以下小儿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四环素或其他四环素类药过敏者禁用。

4.10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可能对其他四环素类药物过敏。

2.慎用:(1)原有肝病患者;(2)已有肾功能损害者。

3.药物对儿童的影响:8岁以下小儿使用四环素可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因此在8岁以下儿童中不宜使用。

4.药物对妊娠的影响:(1)四环素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以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2)该类药物在动物中还有致畸胎作用,妊娠期妇女不宜使用四环素;(3)妊娠期间患者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如必须应用时静脉滴注盐酸四环素每天量以1g为宜,不应大于1.5g,其血药浓度应保持在15μg/ml以下。肾盂肾炎伴肾功能减退的妊娠妇女静脉滴注四环素属禁忌。

5.药物对哺乳的影响:四环素可经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虽然四环素可与乳汁中的钙形成不溶性的络合物,吸收甚少,但由于该类药物可引起牙齿永久性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和抑制婴儿骨骼的发育生长,因此哺乳期妇女须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使用。

6.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1)由于四环素对荧光的干扰,可使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测定结果偏高;(2)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7.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1)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肝、肾功能;(2)用药时间较长者,必要时应测定血药浓度。

4.11 四环素的不良反应

1.四环素可沉积在牙齿和骨骼中,致牙齿产生不同程度的变色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及龋齿,并可致骨发育不良。

2.消化道症状:口服后可引起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等胃肠道症状。

3.肝脏损害:大剂量静脉给药或长期口服后可引起肝脏损害,通常为肝脂肪变性。原有肝、肾功能不全者、妊娠后期妇女及接受高剂量静脉给药者更易发生。也偶有致肝毒性同时发生胰腺炎的报道。

4.过敏反应:主要有药物热或皮疹,后者可表现为荨麻疹、多形红斑、湿疹样红斑等;也可诱致光感性皮炎。过敏性休克、哮喘、紫癜等不良反应亦偶有报道。

5.周围血象改变:长期用药还可出现异常淋巴细胞、粒细胞毒性颗粒、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粒细胞减少等。

6.二重感染:长期用药可诱发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所致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

7.长期用药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痛、口角炎、舌炎、舌苔色暗或变色等症状。

8.使用四环素时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盘水肿等。

9.静脉给药时,局部可产生疼痛、红肿等刺激症状,严重者可致血栓性静脉炎。

4.12 四环素的用法用量

1.①一般剂量:每次0.25~0.5g,每6小时1次,或每次0.5~1.0g,每12小时1次;②布鲁菌病:每次0.5g,每6小时1次,疗程3周,第1~2周同用链霉素1g肌注,每天1次;③淋球菌所致单纯性尿道炎或宫颈炎;每次0.5g,每6小时1次,疗程5天;④梅毒:每次0.5g,每6小时1次,疗程15天(早期梅毒)或30天(晚期梅毒);⑤中、重度痤疮患者的辅助治疗:初次量,每天0.5~2g,分次服用;当病情改善时(通常在3周后),剂量应逐渐减至维持量,每天0.125~1.0g;⑥沙眼衣原衣原体所致单纯性尿道炎、宫颈炎或直肠感染:每次0.5g,每天4次,疗程至少7天。(2)静脉滴注:每天1g,分1~2次。用5%~10%葡萄糖液稀释至0.1%滴注。

2.儿童口服给药: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每次6.25~12.5mg/kg,每6小时1次。

4.13 药物相互作用

1.四环素与全麻药甲氧氟氟氟烷同用可增加肾毒性。

2.四环素与呋塞米等强利尿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

3.四环素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同用可增强其肝毒性。

4.与碳酸氢钠等制酸药同用时,由于胃内pH值增高,可使四环素吸收减少、活性降低。

5.与葡萄糖酸酸酸钙、乳酸钙及含镁缓泻药等各种含钙、镁、铁离子的药物同用时,可与其中的金属离子形成不溶性络合物,使四环素吸收减少。

6.与考来烯胺(cholestyramine)或考来替泊(colestipol)等降血脂药同用可影响四环素的吸收。

7.与口服含雌激素类避孕药同用可降低避孕药药效,并可能增加经期外出血。

4.14 专家点评

四环四环素抗菌谱广、口服方便、价廉。对青霉素过敏的梅毒患者四环素是选用的药物之一,对早期梅毒患者可每次500mg,每天4次,连续14天;对晚期梅毒患者(病程超过1年者)连用30天,可收到良好的疗效。另对青霉素过敏的患者包括单纯性淋病和淋菌性咽炎可改用四环素,每次500mg,每天4次,连续7天。四环素也可用于男性肛门、直肠淋球菌感染,但复发率为17%。除怀孕妇女外,淋球菌感染和淋菌性输卵管炎均可应用四环素。四环素是广谱抗生素,起抑菌作用,对性病淋巴肉芽肿、梅毒都有很好的疗效,由于现在新的抗生素不断出现可选性很强,但四环素价格便宜,在把握好安全性情况下仍不失为治疗非淋菌性尿道炎,梅毒的有效药物。

5 四环素中毒

四环素是广谱抗生素,对细菌有抑菌作用。现在一般不用于细菌感染,主要用于立克次体病、布氏杆菌病、淋巴肉芽肿、支原体肺炎、螺旋体病、衣原体病等。口服吸收不完全,约为30%~70%,血浆蛋白结合率65%,半衰期为8h,容积分布0.15L/kg。四环素可分泌到乳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引起子代的不良反应。成人常用口服量0.5g,3~4/d,每日量不超过2.0g。静脉滴注给药现已少用。[1]

5.1 临床表现

[2]

1.口服可引起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胀、腹泻等。

2.可使体内正常菌群失调,引起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痛、口角炎、舌炎、舌苔色暗。引起消化道、呼吸道或尿路的二重感染,严重者发生败血症。

3.较大剂量静脉给药或长期口服可引起肝脏损害,加重氮质血症。

4.四环素牙:孕期服用四环素后,分娩的小儿或儿童服用四环素后,牙齿产生不同程度的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龋齿,并可致骨发育不良。

5.过敏反应:可引起药物热、各种皮疹,也可诱发光敏性皮炎。偶见发生过敏性休克、哮喘、紫癜等。

6.静脉用药时可产生局部疼痛,甚至发生血栓性静脉炎。

7.服用变质四环素可引起范可尼综合征,产生肾小管性酸中毒。

5.2 治疗

四环素中毒的治疗要点为[3]

1.本药过量无特效解毒药,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

2.透析治疗仅可清除给药量的10%~15%。

3.发生肝、肾功能损害和过敏反应时,及时停药,并予以相应治疗。

6 参考资料

  1. ^ [1] 张彧主编.急性中毒[M].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出版社,2008:200.
  2. ^ [2] 张彧主编.急性中毒[M].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出版社,2008:200-201.
  3. ^ [3] 张彧主编.急性中毒[M].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出版社,200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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