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一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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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注解

1.凡进入手术室人员,应按规定更换手术室所备衣、裤、口罩、帽、鞋。外出时应更换外出鞋。手术完毕,衣、裤、口罩、帽、鞋须放到指定地点。

2.严格控制进入手术区人员,除参加手术及有关人员外,其他人一概不准入内。患上呼吸道感染、面部、颈部、手部感染者不可进入手术室。

3.手术室内应保持肃静,不可大声谈笑,禁止吸烟。

4.先作无菌手术,后作污染手术。严禁同时在一室内施行无菌及污染二种手术。

5.施行手术先由各科室主治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并于前一日上午10时前送手术室。如需特殊器械,应预先注明。

6.急症手术由值班医师通知手术室,同时或随后补填手术通知单,以免发生差错。如急症手术与择期手术安排有冲突时,优先安排急症手术。

7.手术排定后,手术人员应在预定时间前20-30min到手术室,作好准备工作。因故必须更改、增加或停止手术,应预先与护土长或值班护士联系。

8.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随时准备接受急症手术,不得擅离。

9.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均应熟悉手术室内各种物件的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用后放回原处。急救药品、器材必须随时作好准备,以便立即取用。一般药品、器材应定期检查、补充及保养。

10.室内一切器械物品未经负责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外借。

11.手术完毕,用过的器械物品应及时作清洁或消毒处理,然后放回原处。严重感染或特殊感染手术用过的一切器材,均应作特殊消毒处理,手术间亦应重新消毒后方可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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