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

目录

1 拼音

shì lì

2 英文参考

visual acuity[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中医药学名词(2013)]

3 概述

视力(visual acuity)又称视敏度[1]、中心视力。是指眼睛分辨视野中空间距离非常小的两个物体的能力[1]。反映黄斑中心凹处的视功能。5米以外的视力称远视力,30厘米处阅读时的视力称近视力。

要想分辨两个点,必须在视网膜上兴奋两个锥体细胞,而这两个锥体细胞至少要被一个不兴奋的锥体细胞分开。黄斑部中心凹处锥体细胞直径为1~1.5微米。正常人眼的分辨力是1′视角,相当于视网膜上4.96微米距离。视力表就是根据这个原理设计的。

视角是指外界物体两端反射的光线通过结点相交而形成的夹角。物体越大,视角也越大。物体距离越远,则视角越小。视力是视角(以分角为单位)的测量:视力=1/视角。如某人视角为1′视角,则视力=1/1′=1.0,某人视角为10′视角,视力=1/10′=0.1。当前常用的视力表图形的有C和E形两种,每种图形笔划为1′视角,每种图形含5′视角。

4 影响视力的病证

眼生翳膜是外障眼病的常见症状。它是容易影响视力的眼部病变。宿翳对视力的影响程度如何,主要看翳的部位,大小厚薄均在其次。如翳痕虽小,但位于瞳神正前方,则障碍视力明显;翳在黑睛边缘,虽略大而厚,对视力也无太严重的影响。正如《审视瑶函·诊视》所说:“翳怕光滑,星怕在瞳神”。

内障眼病自觉症状多有视觉变化,如视力下降等。内障日久,视力渐降而至失明者,多属气血两亏或肝肾不足。

5 视力检查

视力检查是检查黄斑部中心凹的功能,分远视力与近视力检查。

5.1 远视力检查

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查:将视力表挂在自然光线充足或日光灯照明的墙壁上,视力表与被检查者相距5米,表上第10行视标应与被检查眼向前平视时高度大致相等,也可在视力表对面2.5米处放一平面镜,病人坐于视力表下,自镜内进行观察。检查时两眼分别进行,遮盖一眼,先查右眼后查左眼,如戴镜者,先查裸眼视力,再查戴镜视力。嘱被检查者辨别视标的缺口方向,自视标0.1顺序而下,至患者不能辨清为止,记录其能看清最下一行的视力结果。此行如有几个视标辨认不清,或再下一行能辨清几个,则用加减法表示,如1.0-2(表明1.0视标还有2个辨认不清),1.0+2(表明1.2视标可以看清2个)。正常视力为≥1.0,不足1.0者为非正常视力。

若被检查者在5米处不能辨明0.1视标时,则嘱患者逐渐向视力表移近,至刚能辨清0.1为止,测量其与视力表的距离,然后按下列公式计算:

视力=被检者与视力表距离(米)分数线5米乘以0.1

即为该眼视力。如被检者在2米处看清0.1,则视力为2/5×0.1=0.04,余此类推。

若在1米处不能辨别0,1时,则嘱患者背窗而坐,医生撒开手指置被检眼前,由近至远,让患者辨认手指的数目,记录其能够辨认指数的最远距离,如指数乃0厘米。

若在最近处仍无法辨别指数,则改为检查眼前手动,记录其眼前手动的最远距离。若手动也不能辨别,则在暗室内以灯光照射(这时须用手掌将另一眼捂紧不让透光),检查患眼有无光感,如无光感则记录视力为无光感。如有光感,且又需要作光定位时,即可在暗室内用蜡烛光离眼1米处自正中、上、下、左、右、颞上、颞下、鼻上、鼻下方向进行检查,让患者辨认光源的方位。凡能辨认的方位以“+”表示,不能辨认的以“—”表示,分别填在“井”字图形或“米”字图形上。例如:如光定位准确,说明该眼视网膜功能基本正常,否则为不正常。

5.2 近视力检查

常用的有标准近视力表或Jaeger近视力表。检查时需在自然光线充足或灯光下进行,将标准近视力表置受检者眼前,距离30厘米,两眼分别进行检查,自上而下,若能辨认1.0以下或J1视标缺口方向者,则该眼近视力正常。若不能辨别者,可以调整其距离,至看清为止,然后将视力与距离分别记录,如1.0/20厘米,0.5/40厘米等。

5.3 器材

[2]

标准对数视力表。

视力表印制规格、视力表灯箱放置距离、放置高度、照明应符合GB 11533的规定。

5.4 方法

[2]

5.4.1 裸眼远视力检查

检查距离为5m。被检者取坐位。检查顺序:用遮眼板先将左眼轻轻遮上,检查右眼视力,后遮右眼检查左眼视力。视标辨认:嘱被检者先辨认5.0行视标,如辨认正确视标数未达到要求则逐行上查,如辨认无误应逐行下查。每个视标的辨认时间不宜超过5s。

5.4.2 低视力检查

使用视力表变距检查低视力(远视力<4.0),应符合gb >规定。采用远视力表走近法测定,走近至能辨认4.0行视标为止,按表1记录实际视力值。

表1 远视力表4.0行视标变距检查的实际视力

走近后的检查距离m

4.0

3.0

2.5

2.0

1.5

1.2

1.0

实际视力

3.9

3.8

3.7

3.6

3.5

3.4

3.3

若走近视力表至1m处仍不能辨认4.0行视标时,进行指数检查。检查距离从1 m开始,逐渐移近,直到能正确辨认为止。记录指数检查距离,例如“指数/50 cm”。

如果在5 cm处仍不能辨认指数,进行手动检查,将手在被检者眼前摆动,如果能看清手动,则记录手动检查距离,例如“手动/20 cm"。

如果眼前手动不能辨认,进行光感检查,在暗室中用蜡烛光放在被检眼前,问被检看能否看到光亮。此时,另一眼须严密遮盖不让透光。一般测量由近而远直到5m为止。记录看到光亮的距离,例如“光感/3 m”。对不能分辨光感者记录为“无光感”。

5.4.3 视力检查结果判断

结果判断应符合GB 11533的规定。测出被检眼能辨认的最小行视标,当辨认正确的视标数超过该行视标总数的一半时,该行视标的视力值为被检眼的视力。对于指数检查或手动检查、光感检查者,应分别对右眼、左眼视力进行判断。

5.4.4 正常视力与视力低下分度

裸眼远视力为5.0及其以上者为正常视力。裸眼远视力低于5.0者为视力低下。视力低下分为三度:视力在4.9的为轻度视力低下,4.6~4.8之间为中度视力低下,≤4.5者为重度视力低下。

5.5 结果记录

采用5分记录,分别记录右眼、左眼视力检查结果。对于远视力低于3.3者,记录指数检查或手动检查或光感检查结果。[2]

5.6 注意事项

[2]

a) 配戴眼镜者(含角膜接触镜)应摘下眼镜检查裸眼远视力。

b) 检查时不要揉眼、眯眼或斜着看。提醒被检者不要用遮眼板压迫眼球,以免影响视力。

c) 不宜在紧张视近工作、剧烈运动或体力劳动后即刻检查视力,应休息10 min后再行检查。

5.6.1.1

6 参考资料

  1. ^ [1] 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中医药学名词(2013)[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
  2. ^ [2] GB/T 26343—2010, 学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S].

大家还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用户收藏:

特别提示:本站内容仅供初步参考,难免存在疏漏、错误等情况,请您核实后再引用。对于用药、诊疗等医学专业内容,建议您直接咨询医生,以免错误用药或延误病情,本站内容不构成对您的任何建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