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血性视神经病变临床路径(2016年版)

目录

1 拼音

quē xuè xìng shì shén jīng bìng biàn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缺血性视神经病变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3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4 临床路径全文

缺血性视神经病变临床路径(2016年版)

4.1 一、缺血性视神经病变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4.1.1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缺血性视神经病变(ICD-10: H47.004),包括前部缺血性视神经病变者(AION),特别是视力突然下降者。

4.1.2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视力突然下降,不伴颞动脉区变粗压痛者。

2.典型视野改变:视野缺损常与生理盲点相连,其缺损大约占视野的一个象限或一半范围

3.可伴有眼部不适感觉,但无眼球转动痛;

4.有发病诱因如情绪波动、精神紧张、外伤等;

5.视乳头呈水肿状,早期视乳头水肿轻度呈淡红或呈灰白色,多局限于视乳头某一象限,同时可伴有视盘周围出血;视网膜血管一般无异常,如有高血压、动脉硬化等可出现相应变化;

6.眼底荧光血管造影视乳头呈低荧光或荧光充盈缓慢或不充盈呈缺损;

7.能排除炎性视神经病变以及颅内占位性病变等。

4.1.3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2006年版):

1.针对病因治疗;

2.改善微循环治疗;

3.保护视神经治疗。

4.1.4 (四)标准住院日为10-14天。

4.1.5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 H20.004缺血性视神经病变疾病编码,特别是视力明显下降,或一眼既往因缺血性视神经病变致视神经萎缩、另一眼近期出现视力下降或典型视野损害者。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4.1.6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眼部检查:视力、矫正视力、眼压、裂隙灯检查、眼底检查;

2.辅助检查:完善相关辅助检查。

(1)根据已有眼部辅助检查及视功能情况,选择眼底荧光血管造影、视野、视盘区光学相关断层扫描(OCT)、视觉电生理等;

(2)病因排查:进一步行实验室、影像学等相关辅助检查以排查相关疾病。

(3)对于需要应用口服糖皮质激素者,进一步对患者进行相关检查评估。

4.1.7 (七)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1. 针对病因治疗: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血管疾病为常见的原因,根据病情及内科会诊意见调控血压、降血脂等;

2.发病2周内,可考虑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3.改善微循环治疗:给予全身及局部扩血管及改善微循环药物治疗;

4.保护视神经治疗:给予营养神经类药物

5.对症支持治疗:激素应用时补钙、护胃、补钾等药物

4.1.8 (八)出院标准。

患者患眼视力平稳、提高或视野改善。

4.1.9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合并全身性疾病且需要专科或长期药物治疗者。

2.脑部血管性病变等所致缺血性病变者。

3.患者自身因素。

4.2 二、缺血性视神经病变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缺血性视神经病变(ICD-10 H47.004)

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标准住院日:10–14天

时间

住院第1天

住院第2-5天

住院第6-14天

□         询问病史

□         体格检查

□         交代病情

□         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和“住院病历”

□      核实各项检查结果正常

□      上级医师查房评估病情与患者沟通

□        完成必要的相关科室会诊

□        调整全身用药,控制血压、血糖等

□        上级医师查房,确定病情归转,若患者可以出院,则需完成“出院记录”

□        通知患者及其家属出院

□        向患者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书写“出院须知”

□        预约复诊日期

□      出具“诊断证明书”及“出院证明书”

长期医嘱:

□         眼科Ⅱ级护理或Ⅲ级护理

□         监测血压

□         必要时监测血糖

□              应用改善微循环、活血化瘀类药物

□              应用营养神经药物

□              必要时糖皮质激素药物应用

临时医嘱:

□         血尿常规

□         血生化检查

□         心电图

□         感染性疾病筛查

□         免疫学相关检查

□         眼部辅助检查

□         相关影像学检查

长期医嘱:

□         眼科Ⅱ级护理或Ⅲ级护理

□         监测血压

□         必要时监测血糖

□              应用改善微循环、活血化瘀类药物

□              应用营养神经药物

□              必要时糖皮质激素药物应用

临时医嘱:

□         根据病情需要制定(加用降眼压、降血压、降血糖、降血脂等相关治疗)

□         必要时糖皮质激素药物应用及补钙、护胃、补钾药物应用

长期医嘱:

□         眼科Ⅱ级护理或Ⅲ级护理

□         监测血压

□         必要时监测血糖

□              应用改善微循环、活血化瘀类药物

□              应用营养神经药物

□              必要时糖皮质激素药物应用

□         今日出院

临时医嘱:

□         根据病情需要制定

□         必要时复查相关眼科及全身辅助检查

□         出院带药:根据病情需要制定

主要护理工作

□  入院护理评估

□    病区环境及医护人员介绍

□    医院相关制度介绍

□    入院评估

□    执行医嘱

□    饮食宣教

□    观察生命体征

□    介绍相关治疗、检查、用药等护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    完成护理记录单书写

□    指导患者尽快适应病区环境

□    按医嘱执行护理治疗

□    介绍有关疾病的护理知识

□    介绍相关治疗、检查、用药等护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    饮食宣教

□    观察生命体征

□    完成护理记录单书写

□    按医嘱执行护理治疗

□    观察生命体征

□    心理与基础护理

□如果患者可以出院,出院宣教,协助患者办理出院手续、交费等事项

病情

变异

记录

□无  □有,原因:

1.

2.

□无 □有,原因:

1.

2.

□无  □有,原因:

1.

2.

护士

签名

白班

小夜班

大夜班

白班

小夜班

大夜班

白班

小夜班

大夜班










医师

签名




5 临床路径下载

缺血性视神经病变临床路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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