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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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qī qíng

2 英文参考

seven relations[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中医药学名词(2004)]

seven modes of emotion[湘雅医学专业词典]

seven emotions[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中医药学名词(2004)]

3 概述

七情:1.七种情志活动;2.药物配伍的七种不同作用。

4 七种情志活动·七情

七情是人的情志活动的统称,具体包括喜、怒、忧、思、悲、恐、惊七种,这是人类精神意识对外界事物的不同反应[1][2]

若将七情分属于五脏,则可以喜、怒、思、悲、恐为代表,分属于心、肝、脾、肺、肾,称为五志[3]。在正常的情况下,七情是人体对客观外界事物和现象所作出的七种不同的情志反映,一般不会使人发病[3]。只有突然强烈或长期持久的情感刺激,超过了人体本身的正常生理活动范围,使人体气机紊乱,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才会导致疾病的发生,由于它是造成内伤病的主要致病因素之一,故又称“内伤七情”[4]。例如不理想的生活、工作环境、天灾人祸以及社会动荡、经济状况变迁等等,均可引发七情而导致疾病[4]。《黄帝内经素问·举痛论》:“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惊则气乱,……思则气结。”七情又包括某些内脏病变而继发的病态情志活动,如《黄帝内经灵枢·本神》:“肝气虚则恐,实则怒。”[5]

七情能否导致发病除七情强度外,还与机体本身的耐受、调节能力有关。七情致病与六淫不同,六淫自肌表、口鼻由外而入,侵犯人体,故称为外感六淫;七情则直接影响有关的内脏而发病,病由内生,因而又称为“内伤七情”。

4.1 七情

4.1.1

喜属正常的情志活动,但暴喜无度,则可成为致病因素[6]。《黄帝内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心在志为喜。”《黄帝内经素问·举痛论》:“喜则气缓。”《黄帝内经灵枢·本神》:“喜怒无极则伤魄,魄伤则狂,狂者意不存。”《黄帝内经素问·阴 阳应象大论》:“暴喜伤阳,暴怒伤阴。”

4.1.2

恼怒过度可引起脏腑气血病变,脏腑气血病变可出现情绪急躁易怒[7]。《黄帝内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暴怒伤阴”,“怒伤肝”。《素间·四时刺逆从论》:“血气上逆,令人善。怒。”《素问,举痛论》:“怒则气上。”《灵枢,本神》:“肝气虚则恐,实则怒。”

4.1.3

忧虑过度可引起内脏病变[8]。《黄帝内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忧伤肺。”《素问,宣明五气篇》:“(精气)并于肝则忧。”《灵枢,邪气藏府病形》:“愁忧恐惧则伤心。”

4.1.4

思即思虑。《黄帝内经灵枢·本神》:“心有所忆谓之意;意之所存谓之志;因志而存变谓之思;因思而远慕谓之虑。”思虑过度可致气机郁结,甚而伤及脾的运化功能[9]。《黄帝内经素问·举痛论》:“思则气结。”《黄帝内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思伤脾。”

4.1.5

悲哀过度可伤脏气,而内脏病变亦可致易悲之症[10]。 《黄帝内经灵枢·口问》:“故悲哀愁忧则心动,心动则五脏六腑皆摇。”《灵枢.本神》:“心气虚则悲。” 《素问,宣明五气》,“(精气)并于肺则悲。”

4.1.6

因恐惧过度引致脏气病变,内脏病变可出现气怯惊恐[11]。《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恐伤肾。”《黄帝内经灵枢·口问》:“大惊卒恐则血气分离,阴阳破散,经络厥绝,脉道不通。”《素问,举痛论》:“恐则气下。”《黄帝内经灵枢·本神》:“肝肝气虚则恐。”

4.1.7

惊为生理名词。七情之一[12]

4.2 七情与脏腑气血的关系

人体的情志活动与脏腑气血有着密切的关系。《黄帝内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可见情志活动的物质基础是五脏的精气血。因此,情志活动,与五脏有相对应的规律。即心在志为喜,肝在志为怒,脾在志为思,肺在志为忧,肾在志为恐。毫无疑问,内在脏腑气血的变化也会影响到情志的变化,如《黄帝内经灵枢·本神》说:“肝气虚则恐,实则怒;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反之,七情太过也会损伤相应的内脏,引起七情致病。[12]

4.3 七情的致病特点

七情直接影响内脏,使脏腑气血失调,导致各种疾病的发生。概括起来,七情致病具有下列五个特点[13]

4.3.1 七情皆从心而发

心是人体生命活动的主宰,既主宰人体的生理活动,也主宰心理活动,包括情志活动。人的七情都是外界刺激通过人的感官内传于心,由心所作出的反映,所以说七情皆从心而发。七情从心而发之后,不同的情志,会影响到与之相应的内脏,如张介宾在《类经》中说:“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而总统魂魄,兼该意志,故忧动于心则肺应,思动予心则脾应,怒动于心则肝应,恐动于心则肾应,此所以五志唯心所使也。”又说:“情志之伤,虽五脏各有所属,然求其所由,则无不从心而发”。

4.3.2 直接伤及内脏

由于五脏与情志活动有相对应的关系,因此,七情太过可损伤相应的脏腑。例如心主喜,过喜则伤心;肝主怒,过怒则伤肝;脾主思,过思则伤脾;肺主忧,过忧则伤肺;肾主恐,过恐则伤肾。但临床上并非绝对如此,因为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黄帝内经灵枢·口问》曰:“故悲哀愁忧则心动,心动则五脏六腑皆摇。”说明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精神之所舍,七情发生之处,故七情太过首先伤及心神,然后影响到其他脏腑,而引起疾病,所以心在七情发病中起着主导作用。

心主血而藏神,肝藏血而主疏泄,脾主运化,为气血生化之源。从临床上看,七情致病以心、肝、脾三脏为多见。如惊喜伤心,可致心神不宁,出现心悸、失眠、健忘,甚则精神失常等症。郁怒伤肝,肝经气郁则见两胁胀痛,善太息,咽中如有物梗阻等症;或气滞血瘀则见胁痛,妇女痛经、闭经、癥瘕等症;怒则气上,血随气逆,可见呕血,晕厥等症。思虑伤脾,脾失健运则可见食欲不振,脘腹胀满,大便溏泄等症。

4.3.3 影响脏腑气机

七情主要是通过影响脏腑气机,导致气血运行紊乱而发病的。

(1)怒则气上:是指过度愤怒,影响肝的疏泄功能,导致肝气上逆,血随气逆,并走于上。临床上常见气逆的症状有:头胀头痛,面红目赤,呕血,甚则昏厥卒倒。《黄帝内经素问·生气通天论》说:“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使人薄厥”。《黄帝内经素问·举痛论》也说:“怒则气逆,甚则呕血及飱泄”。

(2)喜则气缓:正常情况下。喜能缓和精神紧张,使心情平静、舒畅。作为致病因素的喜则是指暴喜过度可使心气涣散不收,神不守舍,出现精神不能集中,甚则失神狂乱的症状。故《黄帝内经灵枢·本神篇》说:“喜乐者,神惮散而不藏”。

(3)悲则气消:是指过度悲忧会损伤肺气,从而出现气短,精神萎靡不振,乏力等症。故《黄帝内经素问·举痛论》说:“悲则心系急,肺布叶举,而上焦不通,荣卫不散,热气在中,故气消矣”。

(4)恐则气下:是指恐惧过度,可使肾气不固,气泄于下。临床上常见的气泄于下的症状有两便失禁,甚至昏厥、遗精等。《黄帝内经灵枢·本神篇》说:“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精伤则骨痠痿厥,精时自下”。

(5)惊则气乱:是指突然受惊,损伤心气,导致心气紊乱,心无所倚,神无所归,虑无所定,出现心悸、惊恐不安等症状。

(6)思则气结:是指思虑过度,导致脾气郁结,从而出现纳呆、脘腹胀满、便溏等脾失健运的症状。

七情也可以影响到人体血液,因为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气血之间关系十分密切。因而,怒则气上不仅可有头胀头痛,也可出现咯血、呕血等症。其次,七情造成气逆、气下等气机失调的方式并不是绝对的,如惊可致气乱,有时也引起气下。此外,七情所致的证候在疾病过程中也可出现面赤口苦、心烦易怒、失眠以及吐血、衄血等症称为“五志化火”。五志化火多由于气郁过久化热所致,故《临证指南医案》华岫云按曰:“郁则气滞,气滞久必化热”。气郁不仅可以化火,也可引起痰郁、湿郁、食郁、血郁等。

4.3.4 多发为情志病

七情致病不仅可引起痿证、瘰疬等表现为躯体疾患的心身疾病,还常可导致癫狂、惊悸等表现为精神失常为主的精神病。从临床实际看,虽然各种致病因素都有可能引起情志失常的病证,但以七情致病为多。这是因为七情虽能影响各有关脏腑,但主要影响到主宰人体精神意识、思维活动的心,所以七情致病多可发为情志病证。

4.3.5 病势变化与情志关系密切

七情所致的病证,其病势变化与七情关系十分密切。例如,临床上七情内伤导致肝气失调出现的梅核气、胃脘痛,以及腹泻等病证,往往会因情志刺激而病势明显加重。这也可以说是七情致病的特点之一。

5 药物配伍的七种不同作用·七情

七情(seven relations[14])指药物配伍的七种不同作用。见《神农本草经》。即单行、相使、相须、相畏、相杀、相恶、相反的合称[14][14]。说明中药配伍后药效、毒性变化的关系[14]

5.1 单行

单行为药物配伍的七情之一[15]。出《神农本草经》。指单用一味药,以起应有的效能[15]。如甘草汤、独参汤等[15]

5.2 相须

相须为药物配伍的七情之一[16]。出《神农本草经》。两种性能相类的药物同用,以互相增强作用[16]。如知母配黄柏[16]

5.3 相使

相使为药物配伍的七情之一[16]。出《神农本草经》。两种以上药物同用。一种药为主,其余药为辅,以提高其药效[16]。如款冬花配杏仁[16]

5.4 相畏

相畏为药物配伍的七情之一[16]。出《神农本草经》。利用药物的互相抑制作用,以减少或抑制某一药物的有害成分,而发挥临床效能[16]。如半夏畏生姜,因生姜能抑制半夏的毒性[16]

5.5 相恶

相恶为药物配伍的七情之一[16]。出《神农本草经》。一种药物能减弱另一种药物的性能[16]。如生姜恶黄芩,因黄芩能减弱生姜的温性[16]

5.6 相杀

相杀为药物配伍的七情之一[16]。出《神农本草经》。一种药物能消除另一种药物的中毒反应,如绿豆杀巴豆毒[16]

5.7 相反

相反为药物配伍的七情之一[16]。出《神农本草经》。指两种药物同用可能产生毒性或副作用[16]。如乌头反半夏[16]

6 参考资料

  1. ^ [1] 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中医药基本名词(2004)[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2. ^ [2] 高忻洙,胡玲主编.中国针灸学词典[M].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14.
  3. ^ [3] 孙国杰主编.针灸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129.
  4. ^ [4] 高忻洙,胡玲主编.中国针灸学词典[M].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26.
  5. ^ [5] 李经纬等主编.中医大词典——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26.
  6. ^ [6] 李经纬等主编.中医大词典——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670.
  7. ^ [7] 李经纬等主编.中医大词典——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361.
  8. ^ [8] 李经纬等主编.中医大词典——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912.
  9. ^ [9] 李经纬等主编.中医大词典——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234.
  10. ^ [10] 李经纬等主编.中医大词典——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666.
  11. ^ [11] 李经纬等主编.中医大词典——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375.
  12. ^ [12] 李经纬等主编.中医大词典——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627.
  13. ^ [13] 孙国杰主编.针灸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129-131.
  14. ^ [14] 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中医药基本名词(2004)[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
  15. ^ [15] 李经纬等主编.中医大词典——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113.
  16. ^ [16] 李经纬等主编.中医大词典——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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