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科一般护理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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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pí fū kē yī bān hù lǐ cháng guī

2 注解

1.按一般疾病护理常规。

2.协助患者剪短指甲,并嘱避免搔抓及用热水肥皂烫洗。

3.如对患者沐浴、理发,应按医嘱执行;如无特殊医嘱,可按一般规定进行。

4.除随时注意全身病情变化外,外用药者须经常注意其敷料包扎是否妥善舒适,有无过敏、刺激或吸收中毒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医师。

5.皮肤科病房宜用深色内衣及床单。患者衣服被单如有沾污浸湿,应及时更换。

6.某些饮食可诱发或加重皮肤病,故必须注意饮食护理,疱疹样皮炎禁食谷胶食物,湿疹、皮炎等过敏性疾病应注意鱼、虾、浓茶、酒和辛辣刺激食物的影响。

7.光敏性皮炎、红斑狼疮、皮肌炎、着色干皮病、卟啉病等病须防止日光和紫外线照射,个别敏感者甚至应避免强人工光线的照射。

8.药物性皮炎患者应建立药物禁忌卡,仔细告诉其不能使用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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