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内插入异物摘除术

目录

1 拼音

lú nèi chā rù yì wù zhāi chú shù

2 英文参考

removal of inserted intracranial foreign body

3 手术名称

颅内插入异物摘除术

4 别名

脑内插入异物摘除术

5 分类

神经外科/颅脑损伤手术/颅脑火器伤手术

6 ICD编码

01.3904

7 概述

非火器性颅脑开放伤中,有时遇到刺入颅腔内的刀片折断或铁钉、铁条等穿入颅内,或树枝、竹筷等经眼眶插入颅腔而留置的特殊类型物体致伤。此类伤在处理上有其特点,故需十分慎重。除手术者于术中拔出致伤物外,其他人不可撼动或试行拔出,防止在拔出时发生大出血,无法控制而丧失救治机会。

8 适应症

颅内插入异物摘除术适用于:

1.伤员一般情况良好,经创口检查和颅骨摄片了解异物分布后应准备手术。

2.伤员处于昏迷状态,有颅内高压和脑疝表现者应立即手术。

9 禁忌症

1.伤情严重,表现为深昏迷、病理呼吸、血压下降、脉搏频弱,提示脑干功能衰竭,不适于脑清创,应行支持疗法。

2.伴有胸腹脏器伤的多发伤、面色苍白、脉搏微弱、血压下降等休克表现,暂不适于脑清创。应首先抗休克和处理胸腹脏器伤,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脑清创。

3.伤后数日来院,脑部伤口已有脓性分泌物,暂不宜行脑清创,待感染控制后,行晚期清创。

10 术前准备

1.刺入深,损伤大血管时,术前应行脑血管造影。

2.术前备皮时应小心,不要移动插入物,防止加重脑损伤或引起大出血。

3.备好止血的用品和器械,插入物邻近大血管,应准备银夹、动脉瘤夹、充足的血液、两条输液通道和两个吸引器等。必要时与介入放射共同处理。

11 麻醉和体位

气管内插管全身麻醉,根据伤口部位摆好体位。

12 手术步骤

12.1 1.头皮切口

以刺入伤口为中心做“S”形切口(图4.2.2.7-1A、B)或其他适合的切口。经眶插入伤应做双侧前额发际内冠状切口。

12.2 2.颅骨处理

以颅骨刺入口为中心,周围做4个钻孔,连成一方形骨瓣,尽力减少骨瓣的移动,准备与插入物一同取出。经眶插入伤应做一侧前额部骨瓣。

12.3 3.插入物拔除

术者、助手和其他参与手术人员在准备拔出插入物之前,均须精力集中,共同准备控制大出血。术者沿插入物的纵轴方向连同骨瓣小心翼翼地向回拔出(图4.2.2.7-2A),一旦发生大出血,亦不应慌乱,迅速在颈部压住颈动脉,或由介入放射经血管内控制出血。以脑压板牵开脑伤道,必要时用两个吸引器同时吸引,看清损伤血管,根据其管径大小,以银夹或动脉瘤夹夹闭。经眶穿入伤应注意颈内动脉和大脑中动脉第一段的损伤,在紧密配合下争取止血成功。然后脑内碎骨片、血块和失活脑组织亦应清除(图4.2.2.7-2B)。

12.4 4.创伤缝合

严密缝合硬脑膜,骨瓣可以复位,头皮分层缝合(图4.2.2.7-2C)。

13 术中注意要点

主要是当术者拔出插入物以前做好充分止血准备。参与手术的人员要密切配合,包括准备在病人颈部压迫颈动脉控制出血。取出插入物有活动性出血时,术者和助手均需沉着,迅速以脑压板牵开脑伤道,寻找出血血管予以夹闭或电凝,不慌乱操作,防止加重脑和血管损伤。

14 术后处理

1.术后应常规摄颅骨X线平片,如脑内仍存留异物,可根据伤员的全身和创伤的局部情况,选择适当时机再次手术。

2.累及运动区的脑损伤,癫痫的发生率很高,术后可预防性服用抗癫痫药物3~6个月。

3.术后康复过程中,如出现颅内高压和病灶症状加重者,应行CT复查,发现感染灶,应予以清除。

15 并发症

1.经眶穿入伤,可伴有眼球损伤,应请眼科医师协助处理。

2.经眶和眶上裂穿入者,应注意颈内动脉、海绵窦和大脑中动脉损伤,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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