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百汀针

目录

1 拼音

lì bǎi tīng zhēn

2 药品说明书

2.1 成分

力百汀 600mg静脉注射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2.2 适应症

用于上呼吸道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耳鼻喉),生殖泌尿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骨及关节感染及其他细菌感染的短期治疗,如脓毒性流产,产褥期败血症,腹内脓毒血症,败血症,腹膜炎,术后感染等。力百汀注射液也可用于预防外科手术过程中的伴随感染,如胃肠道手术,骨盆,头颈,心脏,肾,关节复位手术及胆道手术等。力百汀具有较宽的抗菌谱,包括β-内酰胺酶产生的对氨苄西林和阿莫西林耐受的菌株(参考详细处方资料中敏感菌株的清单)。

2.3 用法用量

只用于静脉注射或间断输液(不适于肌肉注射)。有关恢复,稳定性,给药方法的详细情况可参考完整的处方资料。实际的给药频数应视感染的严重程度而定,在此范围内: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1.2克/6-8小时

3个月至12岁儿童:30mg/kg/6-8小时

0-3个月婴儿(未成熟婴儿及产期或型婴儿):300mg/kg/12小时,而后可加至每8小时。

肾损伤患者应减少剂量(参见详细处方资料),肝损伤患者应慎重给药,定时监测肝功能。治疗可从非肠胃道给药开始,再用口服制剂维持。14天之内须复查,否则不能继续给药。

2.4 禁忌症

对青霉素过敏者,有力百汀或青霉素引起的黄疸或肝功能障碍史者禁用。

2.5 注意事项

对胆汁阻塞黄疸引起的明显的肝功能障碍患者须慎用。椐报道青霉素治疗中有患者发生严重的(偶发致死)过敏反应。有使用阿莫西林的患者发生发热伴发红斑疹。在可能发生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时,应避免使用力百汀。肾功能损伤者应减少剂量,如须大剂量的非经胃肠道给药,则必须考虑其钠含量,患者须在饮食中控制钠盐。

2.6 妊娠及哺乳期注意

除医生认为有必要使用外,力百汀也同其他药品一样,应避免在妊娠期使用。但力百汀可在哺乳期使用。

2.7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不常见,且多为温和短期可消失的反应。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伪膜结肠炎,念珠菌病均有报道。已注意到AST和/或ALT有轻度升高。肝炎和胆汁阻塞黄疸罕有报道。但可能较重并持续数月,这些肝脏的不良反应主要在男性和老人中较多见,且可能是治疗使用时间过长引起的。这些症状通常发生于治疗期间或刚刚结束治疗时,且多数情况下治疗结束几周后,症状逐渐缓解。这些症状是可逆的。较重症的肝损害较为罕见,有致死的报道。偶见荨麻疹,红斑疹,罕有报道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毒性上皮坏死溶解,大疱表皮剥脱性皮炎,转移性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及溶血性贫血。与其他b-内酰胺抗生素合用时,有时出现血管性水肿,过敏性血清过敏性血管炎也有报道。间质性肾炎较罕见。可逆性白细胞减少症(包括中性白细胞减少症或粒细胞缺乏症),可逆性血小板减少症,溶血性贫血也有报道。可逆的机能亢进症,头晕,头痛,惊厥较少有报道。惊厥可能在较大剂量时发生。

2.8 药物相互作用

建议勿与丙磺舒合用。它可使力百汀中的阿莫西林(不包括克拉维酸钾)的血药浓度升高,血药时间延长。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应慎用力百汀,力百汀与其他广谱抗生素合用时应注意。应提醒患者力百汀可减低口服避孕药的作用。

2.9 用药过量

力百汀用药过量通常无症状。体液及电解质平衡紊乱可能较明显,可对症治疗。力百汀可由溶血作用从血液循环中排出。大剂量使用力百汀时,应适量饮水和排尿,使阿莫西林晶尿症发生的可能性减至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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