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内切开复位固定术

目录

1 手术名称

口内切开复位法

2 别名

口内切开复位固定术;口内切开复位术;intraoral incision and reduciton

3 分类

口腔科/口腔颌面部损伤手术/颧骨颧弓骨折手术/骨折复位方法

4 ICD编码

76.7201

5 概述

口内切开复位法用于颧骨颧弓骨折的手术治疗。

5.1 颧骨解剖特点

颧骨是内凹外凸,呈菱形的小骨块,位于面中部两侧的一骨性支架,有4个突起,分别与颌骨、额骨、颞骨和蝶骨的颧突相连接,参与眼眶的外侧壁和底壁、上颌窦的顶壁、颞窝和颧弓的构成,是颅骨与上颌骨之间的重要连接支架,对构成面颊部的外形具有重要的作用,并提供嚼肌、颞肌、颧肌及上唇方肌颧头的附丽。

颧骨体本身比较坚实,发生骨折的机会较少,而与颞骨、额骨及上颌骨相连接的突起,犹如“三条脚板凳”,受伤时易于骨折,造成所谓“单脚或多脚骨折”现象。颧骨由于无强大的咀嚼肌附着,因此其骨折移位主要由于外力打击所致,可发生向下、向内和向后移位,或是旋转移位。由于颧额连接分离,则向下移位明显,并可破坏眶底的连续性而在眶下缘颧上颌连接处扪出阶梯状骨折缝。颧骨上颌突也可受撞击力量压入上颌窦,引起眶下区的塌陷,因旋转移位而颧骨向外侧突出。严重的撞击伤可引起粉碎骨折,而致眶缘及眶底破裂,上颌窦的前、后壁也可破碎,碎骨片可嵌入上颌窦,而颧骨体的大块骨折片成旋转移位,眶腔也可发生不同程度的破坏,并影响眼球的功能。由于颧额分离,可致外眦下移,眶底的粉碎骨折可致眶内容进入上颌窦而眼球下移,并发生复视,如因骨折片移位而致眶腔的增大,可招致眼球陷没(图10.3.3.1.1-0-1~10.3.3.1.1-0-3)。

5.2 颧骨颧弓骨折分类

颧骨骨折的分类法较多,有将其分为5型、6型、8型不等。我们认为,Knight和North(1961)的6型分类法较适用。Ⅰ型:无移位骨折;Ⅱ型:颧弓骨折;Ⅲ型:颧骨体骨折向后内下移位,不伴有转位;Ⅳ型:内转位颧骨体骨折,左侧逆时针向、右侧顺时针向或向中线旋转,X线片表现眶下缘向下,颧额突向内侧移位;Ⅴ型:外转位颧骨体骨折,左侧顺时针向、右侧逆时针向或远离中线旋转,X线片表现眶下缘向上,颧额突向外侧移位;Ⅵ型:复杂性骨折。Ⅱ、Ⅴ型骨折经复位后稳定,不需作固定,而Ⅲ、Ⅳ、Ⅵ型骨折经复位后,需要作固定,以防止其继续发生移位(图10.3.3.1.1-0-4~10.3.3.1.1-0-8)。上述分类可作为临床治疗时的参考依据。

5.3 手术指征

颧骨颧弓骨折,由于受伤后的局部水肿或血肿掩盖骨折移位畸形,常影响骨折的正确诊断和及时处理,致晚期颧骨塌陷畸形,造成二期处理的困难。从解剖、功能和美观的原则出发,除少数骨折移位不明显,功能又无影响者外,均应开放复位。由于颧骨骨折后受肌肉牵引力小,因此,撞击力不大的移位,复位后大多不需固定,如致伤力较大,而致内陷明显,又有旋转移位者,复位后应加固定术,以保持在正常解剖位置上愈合,不致遗留后遗症。

颧弓骨折,多数仅需要复位,而不需要固定,因颧弓本身无肌肉牵引移位的问题。颧上颌骨骨折多需复位后加以固定。

颧弓骨折根据骨折的类型、移位的程度可用口内切口复位、口外切口复位或巾钳牵拉复位,一般都不需要固定,颧骨的多脚骨折或眶底破裂骨折需行开放复位和内固定。

6 适应症

口内切开复位法适用于颧骨及颧弓闭合性骨折,无嵌顿性错位。其主要优点:①复位确切可靠;②方法简便损伤小;③不影响美观,不留口外瘢痕;④不需要固定。

7 禁忌症

复杂性及嵌顿性移位的骨折不宜采用。

8 术前准备

准备扁平、钝性剥离器或牙根挺、光导纤维照明设备。

9 麻醉和体位

局部麻醉,仰卧位。

10 手术步骤

在上颌前庭沟磨牙颊侧作麻醉后,沿前庭沟作约长2~3cm的切口,用弯血管钳分离后,改用扁平骨膜分离器或牙挺等伸入,途径上颌结节外侧伸向颧骨颧弓深面,器械的末端放至颧骨骨折下方,以上颌磨牙为支点,将移位颧骨向外前方向用力撬动,而另一只手放在口外颧弓损伤处,当用力至复位时,可触及或闻及骨折复位声音,则证明已完全复位,毋需固定。必要时拍片复查,证实是否正确复位。此方法简便、易行、效果确切(图10.3.3.1.1-1)。

11 术中注意要点

1.应特别注意无菌操作,避免将口腔细菌带入组织深部,而引起感染。

2.骨膜分离器要放在颧骨深面并取好支点,撬动时不应使用暴力,如转换几个方向仍有阻力而无法上抬时,则应终止手术,改用口外切开法。

12 术后处理

口内切开复位法术后注射抗生素,避免患区面部受压。

13 并发症

伤口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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