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kǒu chǐ kē
2 英文参考
department of dentistry and stomatology
3 注解
口齿科为古代医学分科名,是治疗口腔牙齿疾病的医学专科[1] 。唐代分九科,内有耳目口齿科(见《旧唐书》)[2]。元代分十三科,口齿科才独立成科(见《元史》)[2]。元代《世医得效方》卷十七便设有口齿兼咽喉科[2]。十三科为我国古代医学分科情况[3]。元、明的太医院都将医学分为十三科[3]。元代十三科为:大方脉、杂医、小方脉、风、产、眼、口齿、咽喉、正骨、金疮肿、针灸、祝由、禁[3]。明代十三科为:大方脉、小方脉、妇人、疮疡、针灸、眼、口齿、咽喉、伤寒、接骨、金镞、按摩、祝由[3]。1571年,明代的十三科改作十一科,增设了痘疹科,改疮疡为外科,接骨为正骨,去金镞、祝由与按摩等科[3]。
4 参考资料
- ^ [1] 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中医药基本名词(2004)[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 ^ [2] 李经纬等主编.中医大词典——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18.
- ^ [3] 李经纬等主编.中医大词典——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