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霉素干混悬剂

目录

1 拼音

kè lā méi sù gàn hún xuán jì

2 药品标准

2.1 正式名

克拉霉素干混悬剂

2.2 汉语拼音

Kelameisu Ganhunxuanji

2.3 标准号

WS-514(X-455)-99

2.4 拉丁文或英文

Clarithromycin for suspension

2.5 主要活性成分

本品含克拉霉素(C38H69NO13)

2.6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和颗粒,气芳香,味甜微苦。

2.7 鉴别

取内容物适量(约相当于克拉霉素100mg),加氯仿25ml研磨,使主药溶解后,过滤,滤液挥去溶剂,残留物供下述试验。

取残留物粉末与克拉霉素标准品适量,分别加氯仿溶解,制成2.5mg/ml(效价)的供试品溶液和标准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V B)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4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氯仿-甲醇-浓氨水(92:7:1)为展开剂,先将点样后的薄层板置层析缸中饱和10分钟,展开、取出、晾干,喷以硫酸显色,检视。供试品溶液所显主斑点的位置应与标准品溶液的主斑点位置一致。

2.8 检查

干燥失重 取本品适量,于105℃干燥至恒重(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VIII L),减失重量不得过2.0%。

溶化性 取本品10g,加温水200ml,搅拌5分钟,应混悬均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 云南省药品检验所 审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委员会 审订 云南康乐药物研究所 提出

本标准自2000年2月12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保护期6年,保护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仿制。

粒度 取本品3包,称定重量,置药筛中,过筛时,筛保持水平状态,左右往返筛动3分钟,能通过3号筛的颗粒和粉末的总和不得少于供试品总量的95%。

装量差异 取本品10包,照颗粒剂项下装量差异检查法检查(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IN),应符合规定。

其他 应符合混悬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I O)。

2.9 含量测定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混合均匀,研成粉末,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克拉霉素100mg),置于200ml容量瓶中,加入甲醇100ml,充分摇匀15分钟以上,使克拉霉素完全溶解,用无菌水稀释至刻度,制成500μg/ml溶液,过滤,取续滤液适量,用0.1mol/L磷酸盐缓冲液(pH值为7.8~8.0)稀释至20μg/ml(效价)和10μg/ml(效价),照克拉霉素微生物效价检定法测定,即可。

2.10 作用与用途

抗生素类药,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2.11 用法与用量

2.12 注意

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或严重肝功能低下者禁用。

某些心脏病(指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及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本品。

2.13 剂量

将本品放入适量温开水中搅拌均匀后口服,成人常用量每次 0.25g,每 12小时1次;严重感染者每次 0.5g,每 12小时1次;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10~15mg,分2~3次服用。或遵医嘱。

2.14 标示量

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2.15 类别

2.16 制剂

将本品放入适量温开水中搅拌均匀后口服,成人常用量每次 0.25g,每 12小时1次;严重感染者每次 0.5g,每 12小时1次;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10~15mg,分2~3次服用。或遵医嘱。

2.17 规格

2g:0.125g。

2.18 贮藏

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2.19 有效期

暂定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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