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炭疽血清

目录

1 拼音

kàng tàn jū xuè qīng

2 英文参考

Anthrax Antiserum[2010年版药典]

3 抗炭疽血清药典标准

3.1 品名

3.1.1 中文名

抗炭疽血清

3.1.2 汉语拼音

Kangtanju Xueqing

3.1.3 英文名

Anthrax Antiserum

3.2 定义、组成及用途

本品系由炭疽杆菌抗原免疫马所得的血浆,经胃酶消化后纯化制成的液体抗炭疽球蛋白制剂。用于预防和治疗炭疽病。

3.3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3.4 2 制造

3.4.1 2.1 抗原与佐剂

应符合“免疫血清生产用马匹检疫和免疫规程”的规定。

3.4.2 2.2 免疫动物及血浆

3.4.2.1 2.2.1  免疫动物

免疫用马匹必须符合“免疫血清生产用马匹检疫和免疫规程”的规定。

3.4.2.2 2.2.2  采血与分离血浆

按“免疫血清生产用马匹检疫和免疫规程”的规定进行。用动物法或其他适宜的方法测定免疫血清效价,合格时,即可采血。分离之血浆可加入适宜防腐剂,并应做无菌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A)。

3.4.3 2.3 胃酶

用生理氯化钠溶液将胃酶配制成1mg/ml溶液,进行类A血型物质含量测定(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Ⅸ I),应不高于1.0μg/ml。

3.4.4 2.4 原液

3.4.4.1 2.4.1  原料血浆

原料血浆的抗炭疽效价应符合要求。血浆在保存期间,如发现有明显的溶血、染菌或其他异常现象,不得用于制备。

3.4.4.2 2.4.2  制备
3.4.4.2.1 2.4.2.1  消化

将免疫血浆稀释后,加入适量胃酶,如果必要还可加入适量甲苯,调整适宜pH值后,在适宜温度下消化一定时间。

3.4.4.2.2 2.4.2.2  纯化

采用加温、硫酸铵盐析、明矾吸附等步骤进行纯化。

3.4.4.2.3 2.4.2.3  浓缩、澄清及除菌过滤

浓缩可采用超滤或硫酸铵沉淀法进行。可加入适量硫柳汞或间甲酚作为防腐剂,然后澄清、除菌过滤。

纯化后的抗毒素原液应置2~8℃避光保存至少1个月作为稳定期。

3.4.4.3 2.4.3  原液检定

按3.1项进行。

3.4.5 2.5 半成品

3.4.5.1 2.5.1  配制

将检定合格的原液,按成品规格以灭菌注射用水稀释,调整效价、蛋白质浓度、pH值及氯化钠含量,除菌过滤。

3.4.5.2 2.5.2  半成品检定

按3.2项进行。

3.4.6 2.6 成品

3.4.6.1 2.6.1  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3.4.6.2 2.6.2  分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及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Ⅰ A有关规定。

3.4.6.3 2.6.3  规格

每瓶20ml。

3.4.6.4 2.6.4  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及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Ⅰ A有关规定。

3.5 3 检定

3.5.1 3.1 原液检定

3.5.1.1 3.1.1  效力测定

取体重350~400g豚鼠8只,各皮下注射供试品0.5ml,24小时后,攻击1 MLD的炭疽杆菌PNo.2菌株芽孢液,并用未注射血清的同体重豚鼠4只,各注射1MLD作为对照,观察14天判定结果,试验组有6/8(75%)以上动物存活,对照组至少有3只动物死亡(允许另1只较晚死亡或发病),判为合格。

3.5.1.2 3.1.2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5.1.3 3.1.3  热原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D),应符合规定。注射剂量按家兔体重每1kg注射3.0ml。

3.5.2 3.2 半成品检定

3.5.2.1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5.3 3.3 成品检定

3.5.3.1 3.3.1  鉴别试验

每批成品至少抽取1瓶做以下鉴别试验。

3.5.3.1.1 3.3.1.1  动物中和试验或特异沉淀反应

按3.1.1项进行动物中和试验;或采用免疫双扩散法(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Ⅷ C),应与炭疽杆菌可溶性抗原产生特异沉淀线。

3.5.3.1.2 3.3.1.2  免疫双扩散或酶联免疫吸附试验

采用免疫双扩散法(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Ⅷ C)进行,供试品仅与抗马的血清产生沉淀线;或采用酶联免疫法(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Ⅸ T),供试品应与马IgG抗体反应呈阳性。

3.5.3.2 3.3.2  物理检查
3.5.3.2.1 3.3.2.1  外观

应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无异物,久置有微量可摇散的沉淀。

3.5.3.2.2 3.3.2.2  装量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Ⅰ A),应不低于标示量。

3.5.3.3 3.3.3  化学检定
3.5.3.3.1 3.3.3.1  pH值

应为6.0~7.0(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Ⅴ A)。

3.5.3.3.2 3.3.3.2  蛋白质含量

应不高于170g/L(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Ⅵ B第一法)。

3.5.3.3.3 3.3.3.3  氯化钠含量

应为7.5~9.5g/L(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Ⅶ G)。

3.5.3.3.4 3.3.3.4  硫酸铵含量

应不高于1.0g/L(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Ⅶ C)。

3.5.3.3.5 3.3.3.5  防腐剂含量

如加硫柳汞,含量应不高于0.1g/L(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Ⅶ B);如加间甲酚,含量应不高于2.5g/L(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Ⅵ N)。

3.5.3.4 3.3.4  纯度
3.5.3.4.1 3.3.4.1  白蛋白检查

将供试品稀释至2%的蛋白质浓度,进行琼脂糖凝胶电泳分析(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Ⅳ B),应不含或仅含痕量白蛋白迁移率的蛋白质成分。

3.5.3.4.2 3.3.4.2  F(ab')2含量

采用SDS-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Ⅳ C)测定,上样量25μg,F(ab')2含量应不低于60%; IgG含量应不高于10%。

3.5.3.5 3.3.5  效力测定

按3.1.1项进行,应符合规定。

3.5.3.6 3.3.6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5.3.7 3.3.7  热原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D),应符合规定。注射剂量按家兔体重每1kg注射3.0ml。

3.5.3.8 3.3.8  异常毒性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F),应符合规定。

3.6 4 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为36个月。

3.7 5 使用说明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和批准的内容。

3.8 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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