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kàng lín zhī zōng hé zhēng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抗磷脂综合征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3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4 临床路径全文
抗磷脂综合征临床路径(2016年版)
4.1 一、抗磷脂综合征(APS)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4.1.1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抗磷脂综合征。
4.1.2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风湿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年)。
2006年悉尼国际APS会议修订分类标准
诊断APS必须具备下列至少一项临床标准和一项实验室标准
临床标准:
1、血管栓塞
如何器官或组织发生一次以上的动脉,静脉或小血管血栓,血栓必须被客观的影像学或组织学证实。组织学证实血管壁附有血栓,但没有显著炎症反应。
2、病态妊娠
a、发生一次以上的在10周或10周以上不可解释的形态学正常的死胎,正常形态学的依据必须被超声波或直接检查所证实。
b、在妊娠34周之前因严重的子痫或先兆子痫或严重的胎盘功能不全所致一次以上的形态学正常的新生儿早产
c、在妊娠10周前发生3次以上的不可解释的自发性流产,必须排除母亲解剖、激素异常及双亲染色体异常。
实验室标准
1、血浆中出现狼疮抗凝物(LA),至少发现2次,每次间隔至少12周
2、用标准ELISA在血清中检测到中/高滴度的IgG/IgM类抗心磷脂抗体(aCL);至少2次,间隔至少12周。
3、用标准ELISA在血清中检测到IgG/IgM型抗β2糖蛋白I(抗β2GPI),至少2次,间隔至少12周。
4.1.3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风湿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年)。
一般原则:对症处理,防止血栓和流产再发生。
2、急性期治疗:取栓、溶栓、抗凝。
3、慢性期治疗:抗凝。
4、妊娠期治疗: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
5、糖皮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治疗。
6、灾难性APS(CAPS)治疗。
4.1.4 (四)标准住院日。
标准住院日14-21天。
4.1.5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抗磷脂综合征。
2.达到住院标准:符合APS诊断标准,且重要脏器受累。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如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4.1.6 (六)住院期间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心肌酶、血凝分析、同型半胱氨酸;
(3)免疫球蛋白、补体、红细胞沉降率、C反应蛋白(CRP);
(4)抗核抗体谱、抗磷脂抗体谱、抗β2GPI、LA;
(5)胸部正侧位X线片、心电图、心脏彩超、证实血栓部位的相关检查(根据病变部位选择:血管超声、CTA、MRA、肺V/Q显像等)。
2.根据患者病情进行的检查项目
(1)肿瘤标志物、甲功五项、易栓全套;
(2)肺CT;
(3)Coombs试验;
(4)皮肤、胎盘或其他组织活检。
4.1.7 (七)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风湿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年)。
一般原则:对症处理,防止血栓和流产再发生。
抗凝药物:肝素、低分子肝素、华法令、直接口服抗凝药,等。
抗血小板聚集药物:阿司匹林、双嘧达莫、噻氯匹定、氯吡格雷,等。
4、妊娠期治疗:小剂量阿司匹林、预防量或治疗量低分子肝素。
5、糖皮质激素:剂量和用法视病情而定。
6、免疫抑制剂:环磷酰胺/霉酚酸酯/他克莫司/环孢素A/甲氨蝶呤/来氟米特/硫唑嘌呤,选用何种药物及用药时间视病情而定。
7、其他药物:抗疟药、他丁类药物等。
8、难治性APS患者:根据患者病情使用血浆置换、免疫吸附、IVIG、抗CD20单抗,等。
4.1.8 (八)出院标准。
1、明确诊断。
2、治疗有效。
3、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合并症和/或并发症。
4.1.9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对于CAPS,且伴有影响本病治疗效果的合并症和/或并发症,需要进行相关检查及治疗,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2、血栓需转入血管外科取栓以及溶栓。
3、妊娠胎儿发生危险,需要转入产科专科处置。
4.2 二、抗磷脂综合征(APS)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抗磷脂综合征(APS)。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14–20日
时间 | 住院第1天 | 住院期间(第2-5天) |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 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 □ 开化验单,完成病历书写 □ 上级医师查房 □ 完成初步的疾病严重程度及疾病活动 度的评价 | □ 上级医师查房 □ 根据辅助检查结果,完成病情评估,并制订治疗计划 □ 观察药物不良反应 □ 住院医师书写病程记录 |
重 点 医 嘱 | 长期医嘱 □ 风湿免疫科护理常规 □ 一~二级护理 □ 膳食选择 临时医嘱 □ 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 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心肌酶、血凝分析、同型半胱氨酸; □ 胸部正侧位X线片、心电图、血管超声、MRA,腹部彩超; □ 皮肤、胎盘或其他组织活检; □ 免疫球蛋白、补体、红细胞沉降率、 CRP; □ 抗核抗体、自身抗体、抗磷脂抗体、抗β2GPI、LA; □ 必要时肿瘤标志物、甲功五项、肺CT、Coombs试验; | 长期医嘱 □ 风湿免疫科护理常规 □ 一~二级护理 □ 膳食选择 □ 抗凝药物:肝素、低分子肝素、华法令、抗血小板聚集药物(阿司匹林) □ 抗疟药,氯喹、羟氯喹 □ 必要时取栓、溶栓、抗凝 □ 必要时糖皮质激素、丙种球蛋白、血浆置换、免疫吸附、CD20单抗 □ 必要时免疫抑制剂:视病情需要 □ 必要时给予质子泵抑制剂、胃粘膜保护剂 临时医嘱 |
主要 护理 工作 | □ 介绍病房环境、设施和设备 □ 入院护理评估,制订护理计划 □ 协助患者完成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 □ 风湿免疫病慢病管理(心理、康复、自我评估、用药指导、数据库录入) | □ 观察患者一般情况及病情变化 □ 观察疗效和药物副作用 □ 进行疾病相关健康教育 |
病情变异记录 | □无 □有,原因: 1. 2. | □无 □有,原因: 1. 2. |
护士 签名 | ||
医师 签名 |
时间 | 住院第6-13天 | 住院第14-21天(出院日) |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 上级医师查房,治疗效果评估 □ 再次进行病情评估 □ 确定出院后治疗方案 □ 完成上级医师查房纪录 | □ 上级医师进行病情评估,确定患者是否可以出院 □ 完成出院小结 □ 向患者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 □ 预约复诊日期 |
重 点 医 嘱 | 长期医嘱: 根据病情调整长期用药 临时医嘱: □ 根据需要,复查有关检查 | 出院医嘱: □ 出院带药 □ 门诊随诊 □ 风湿免疫病慢病管理(心理、康复、自我评估、用药指导、数据库录入) |
主要护理 工作 | □ 观察患者一般情况 □ 观察疗效和药物副作用 □ 恢复期生活和心理护理 □ 出院准备指导 | □ 告知复诊计划,就医指征 □ 帮助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 出院指导 |
病情变异记录 | □无 □有,原因: 1. 2. | □无 □有,原因: 1. 2. |
护士 签名 | ||
医师 签名 |
5 临床路径下载
抗磷脂综合征临床路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