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注解
受理编号:卫食无国标申字( )第 号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
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行政许可申请表
产品中文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申报内容及所有申报资料均须打印。
2.本表申报内容应当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及《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申报与受理规定》。
产品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生产企业 | 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地 址 | 所在国(地区) | |||||||
进 口 商 | 名 称 | |||||||
地 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传真 | |||||||
保 证 书 本产品申请人保证: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复印件和原件一致,所附资料中的数据均为研究和检测该产品得到的数据。如有不实之处,我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进口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 ||||||||
所附资料(请在所提供资料前的□内打“√”) □1. 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2. 配方或成分; □3. 生产工艺; □4. 企业标准及检验方法; □5. 市售标签; □6. 境外允许生产经营的证明材料; □7. 国际组织或者其他国家的相应标准; □8. 安全性评估资料或其他有助于评估的资料; □9. 附有标签的最小销售包装的进口食品样品。 | ||||||||
申报资料要求: 1.提供申报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样品1份; 2.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逐页标明页码,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顺序装订成册; 3.申报资料原件应当逐页加盖进口商单位公章或骑缝章(官方证明文件除外); 4.申报资料应当清晰,完整,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同一项目的填写内容前后完全一致; 5.申报资料中的外文应当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但本规定要求使用英文或拉丁文的成份名称、人名以及外国地址等除外。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卫生部办公厅 2010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