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制破伤风抗毒素

目录

1 拼音

jīng zhì pò shāng fēng kàng dú sù

2 英文参考

refined tetanus antitoxin

3 注解

4 药典标准

4.1 药品名称

精制破伤风抗毒素

4.2 拼音名

Jingzhi Poshangfeng Kangdusu

4.3 英文名

PURIFIED TETANUS ANTITOXIN

4.4 来源(分子式)与标准

本品系用破伤风类毒素免疫马匹,所得血浆或血清,经胃蛋白酶消化后,用硫酸铵 盐析法制成的抗毒素球蛋白制剂。每1ml 中含破伤风抗毒素不得少于 2000 单位(预防 用)或3000单位(治疗用)。

4.5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带黄色的澄明液体;久置可析出少量能摇散的沉淀。

4.6 检查

照《中国生物制品规程》中精制抗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的各项规定进行 试验,均应符合规定。

4.7 类别

生物制品。

4.8 剂量

预防 皮下或肌内注射 一次1500~3000单位 治疗 肌内注射 一次5 万~20万单位 初生儿 2 万~10万单位 一次或分次注射 如有伤口时,可注射于其周围组织内。

4.9 注意

使用前应作过敏性试验,有过敏反应者禁用或作脱敏处理后使用。

4.10 贮藏

在2 ~8 ℃的暗处保存。

5 精制破伤风抗毒素使用说明书

本品系破伤风类毒素免疫马的血浆经胃酶消化后用盐析法制得的液体或冻干抗毒素球蛋白制剂。用于治疗及预防破伤风。

液体制剂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含防腐剂,久置可析出少量能摇散的沉淀。冻干制剂为白色或乳白色疏松体,按标签规定量加灭菌注射用水溶化后呈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5.1 别名

精破抗;抗破伤风免疫血清;破伤风抗毒素;破伤风抗毒血清 ,精制破伤风抗毒素

5.2 用法

1.预防:凡5年内没有经过破伤风类毒素全程免疫而有发生破伤风危险的人,都可用本品1500-3000单位皮下或肌肉注射作为预防;情况严重者用量可增加1-2倍。用本品1500单位,类毒素0.5ml。 同时分两处皮下注射。为提高免疫力,1个月后再注射0.5ml类毒素。

2.已出现破伤风或其可疑症状时,应在进行外科处理及其他疗法的同时,及时使用抗毒素治疗。

开放性外伤(特别是创口深、污染严重者)有感染破伤的危险时,应及时进行预防:凡已接受过破伤风类毒素免疫注射者,应在受伤后再注射1针类毒素加强免疫,不必注射抗毒素;未接受过类毒素免疫或免疫史不清者,须注射抗毒素预防,但也应同时开始类毒素预防注射,以获得持久免疫。

3.皮下注射应在上臂三角肌附着处。同时注射类毒素时,注射部位须分开。肌内注射应在上臂三角肌中部或臀大肌外上部。只有经过皮下或肌内注射未发生异常反应者方可作静脉注射。静脉注射应缓慢,开始每分钟不超过1ml,以后每分钟亦不宜超过4ml。一次性静脉注射不应40ml,儿童每kg体重不应超过0.8ml,亦可将抗毒素加入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等输液中静脉点滴。静脉注射前应将安瓿在温水中加温至接近体温,注射中如发生异常反应,应立即停止。

3.剂量

预防: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1500~3000IU。儿童与成人用量相同。伤势严重者可增加用量1~2倍。经5~6日,如破伤风感染危险未消除,应重复注射。

治疗:第1次肌内或静脉注射50000~200000IU,儿童与成人用量相同。以后视病情决定注射剂量与间隔时间。同时还可将适量的抗毒素注射于伤口周围的组织中。

初生儿破伤风,24小时内分次或1次肌内或静脉注射20000~100000IU。

5.3 注射事项

1.本品有液体及冻干两种剂型。

2.制品混浊、有摇不散的沉淀、异物或安瓿有裂纹、标签不清、过期失效者均不可使用。安瓿打开后应一次用完。冻干制品应按标签上规定的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轻摇使完全溶解。

3.每次注射须保存详细记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注射次数、上次注射后的反应情况、本次过敏试验结果及注射后反应情况、所用抗毒素的生产单位名称及批号等。

4.注射用具及注射部位应严格消毒。注射器宜专用。如不能专用,用后应彻底洗净处理,最好干烤或高压蒸汽灭菌。同时注射类毒素时,注射器须分开。

5.使用抗毒素须特别注意防止过敏反应。

注射前须详细询问既往过敏史。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曾有支气管哮喘、枯草热、湿疹或血管神经性水肿等病史,或对某种物质过敏,或本人过去曾注射过马血清制剂者,均须特别提防过敏反应的发生。

5.4 注射前必须先做过敏试验

过敏试验:用氯化钠注射液将抗毒素稀释10倍(0.1ml抗毒素加0.9ml氯化钠注射液),在前臂掌侧皮内注射0.05ml,观察30分钟。注射部位无明显反应者,即为阴性,可在严密观察下直接注射抗毒素。如注射局部出现皮丘增大、红肿、浸润,特别是形似伪足或有痒感者,为阳性反应,必须用脱敏法进行注射。如注射局部反应特别严重或除局部反应外并伴有全身症状,如荨麻疹、鼻咽刺痒、喷嚏等,则为强阳性反应,应尽量避免使用抗毒素。如必须使用时,则应采用脱敏注射,并做好一切准备,一旦发生过敏休克,立即抢救。

无过敏史或过敏反应阴性者,也并非没有发生过敏休克的可能。为慎重起见,可先注射小量于皮下进行试验,观察30分钟,无异常反应,再将全量注射于皮下或肌内。

脱敏注射法:在一般情况下,可用氯化钠注射液将抗毒素稀释10倍,分小量数次作皮下注射,每次注射后观察30分钟。第1次可注射10倍稀释的抗毒素0.2ml,观察无紫绀、气喘或显著呼吸短促、脉搏加速时,即可注射第2次0.4ml,如仍无反应则可注射第3次0.8ml,如仍无反应即可将安瓿中未稀释的抗毒素全量作皮下或肌内注射。有过敏史或过敏试验强阳性者,即应将第1次注射量和以后的递增量适当减少,分多次注射,以免发生剧烈反应。

门诊病人注射抗毒素后须观察至少30分钟始可离开。

5.5 过敏反应的处理

1.过敏休克:可在注射中或注射后数分钟至数十分钟内突然发生。患者突然表现沉郁或烦躁、脸色苍白或潮红、胸闷或气喘、出冷汗、恶心或腹痛、脉搏细速、血压下降、重者神志昏迷或虚脱,如不及时抢救可以迅速死亡。轻者注射肾上腺素后即可缓解;重者须输液输氧,使用升压药物维持血压,并使用抗过敏药物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进行抢救。

2.血清病:主要症状为荨麻疹、发热、淋巴结肿大、局部浮肿,偶有蛋白尿、呕吐、关节痛,注射部位可出现红斑、搔痒及水肿。一般系在注射后7~14天发病,称为延缓型。亦有在注射后2~4天发病,称为加速型。对血清病应进行对症疗法,可使用钙剂或抗组织胺药物,一般数日至十数日即可痊愈。

5.6 保存

保存于2~8℃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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